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21年上半年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和《德阳市教育局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广汉市行政审批局2021年上半年继续实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2021届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广汉市行政辖区内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在5月17日—6月20日(7:00-17: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行报名。
(二)5月18日—6月25日(工作日)上午空腹到广汉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5楼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三)6月28日—7月9日(工作日)到广汉市行政审批局社会事业股窗口(东一区)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13:00—17:00)
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学历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有效期一年)。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5.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请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限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一年。
6.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7.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8.听障人员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其他事项
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咨询电话:0838-5350637
0838-5350359
广汉市行政审批局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