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行政审批局电子政务外网IPv6升级改造建设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中国·四川(广汉)
广汉市行政审批局编制
2022年1月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采购单位拟对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各供应商按照本邀请书的有关要求前来参与采购。
一、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
二、项目名称:广汉市行政审批局电子政务外网IPv6升级改造建设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采购预算单价:10万元以内。
五、项目包个数及各包描述:1个包(详见磋商文件第 五 章)
六、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七、磋商报名时间、地点:
本项目不报名,拟响应供应商联系采购单位获取磋商采购文件。
八、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月25日17:00(北京时间)。
九、响应文件提交地
广汉市行政审批局电子政务外网IPv6升级改造建设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中国·四川(广汉)
广汉市行政审批局编制
2022年1月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采购单位拟对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各供应商按照本邀请书的有关要求前来参与采购。
一、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
二、项目名称:广汉市行政审批局电子政务外网IPv6升级改造建设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采购预算单价:10万元以内。
五、项目包个数及各包描述:1个包(详见磋商文件第 五 章)
六、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七、磋商报名时间、地点:
本项目不报名,拟响应供应商联系采购单位获取磋商采购文件。
八、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月25日17:00(北京时间)。
九、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广汉市行政审批局(广汉市成都路南一段1号)。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可以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但因邮寄导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十一、接受资格审查及参加磋商时间、地点:于2022年1月26日12:00(北京时间)广汉市行政审批局(广汉市成都路南一段1号)
十二、磋商保证金交纳金额、方式: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十三、采购人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广汉市行政审批局
通讯地址:广汉市成都路南1段1号
邮 编:618300
联 系 人:蒋鹏
联系电话:0838-5350309(办公电话)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采购预算:10万元以内。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最高限价:10万元以内。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2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
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3 |
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接受( ) 不接受 (√) 联合体投标 |
4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
是( ) 否(√) |
5 |
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 |
是( ) 否(√) |
6 |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
本项目举行( ) 不举行(√) 标前答疑会 |
7 |
信息安全要求 |
投标产品如为信息安全产品,需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投标应符合《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要求。 |
8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4、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再进行价格扣除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3、失信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方法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9 |
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产品政策体现 |
1、节能产品政策体现 (1)根据《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其他品目为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 (2)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本次报价产品必须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价产品型号和认证产品型号须完全一致。),否则报价无效。(采购单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3)本次报价产品如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优先采购产品,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价产品型号和认证产品型号须完全一致。),否则不予认定。 2、本次投标产品型号如为列入最新一期(环保品目清单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后公布的,同时执行上期和本期环保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型号(投标产品型号和环保清单型号须完全一致),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包括提供投标产品所在环保清单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3、本次投标产品型号列入最新一期(清单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后公布的,同时执行上期和本期清单)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型号(投标产品型号和清单型号须完全一致),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定。 |
10 |
评标情况公告 |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通知供应商。 |
11 |
磋商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
12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或 |
13 |
磋商文件咨询 |
联 系 人:蒋鹏 联系电话:0838-5350309(办公电话) |
14 |
成交通知书领取 |
请成交供应商凭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 系 人:蒋鹏 联系电话:0838-5350309(办公电话) 地址:广汉市成都路南一段1号。 |
15 |
质疑 |
采购人接收并答复供应商针对磋商公告、磋商文件中有关技术、商务、资格条件、评审办法等采购需求以及因未按顺序确定成交结果供应商的询问、质疑等。向采购单位提出,并由采购单位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 通讯地址:广汉市成都路南1段1号 邮 编:618300 联 系 人:蒋鹏 联系电话:0838-5350309(办公电话) 注: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的质疑。 |
16 |
供应商投诉 |
投诉受理单位:广汉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8-5241410 地址: 广汉市银川路2号 邮编:618300 |
17 |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将向广汉市财政局备案。 |
18 |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 |
现场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如有样品含样品)参加磋商的代表须为参加磋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表,并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字确认 |
19 |
不予接收响应文件的情况 |
(1)响应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未提交须授权代表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未出具响应单位介绍信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的;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响应文件未密封的。 |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中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采购。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 :广汉市行政审批局
3.有关要求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4.1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4.2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3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4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5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磋商双方
(1)由广汉市行政审批局组织的有关专家和采购人代表参加的磋商小组。
(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磋商,同时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与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原件,以备查验。
6.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单位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日前,发布更正内容。
6.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7.磋商有效期
7.1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磋商之日后10天。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7.2在特殊情况下,广汉市行政审批局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 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 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供应商可以拒绝这一要求,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响应文件。
8. 响应文件的印制
8.1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三部分,分册装订。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分包号和供应商名称。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封面上还须标注“正本”、“副本”字样。
8.2响应文件正本需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在规定签盖章处逐一签署或盖章。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作为无效处理。
8.3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需逐页编目编码并装订成册(胶装),不得使用活页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散落。
8.4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
9. 响应文件的密封及递交
9.1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应分别封装于2个密封袋内送达磋商地点,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字样,并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分包号和供应商名称。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制成品的文件袋或信封以出厂时未密封的封口为准)应粘贴牢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9.2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由各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递交。
9.3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0.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广汉市行政审批局。
10.2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响应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11. 付款: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12.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磋商保证金。
13.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履约保证金。
14. 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货物的技术、标准、质量等有特殊要求的,所供货物必须满足。
15. 验收: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16.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两家的;
(三)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四)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五)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
第三章 供应商、货物、服务的资格条件要求
(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响应产品的资格要求:无 。
(三)磋商服务的资格要求:无 。
第四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提供以下资格证明资料,装订成资格性响应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企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其他组织: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社会团体法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个体工商户: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5、磋商承诺函原件;
6、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原件;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
8、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9、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
二、应当提供的响应产品(如涉及)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提供以上资料并装订成册(胶装)。封面上注明“资格性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拟参加磋商的项目名称和分包号(如有分包)。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一、采购名称:
广汉市行政审批局电子政务外网IPv6升级改造建设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监理范围
根据建设项目的主要技术规范及要求,监理单位受业主单位委托,代表业主单位的利益,依法对本项目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监理单位应严格依据国家电子政务管理办法、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签订的合同、信息系统项目监理规范和计算机技术相关国家标准,按照事前、事中和事后三阶段开展监理工作,全面履行项目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文档管理和协调工作等内容。
2、监理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后至广汉市行政审批局电子政务外网IPv6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3、监理具体要求
(1)项目实施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1.1 质量控制
Ø 与业主单位协商,明确项目里程碑节点和审查方式;
Ø 审查承建单位项目开工手续,形成专题监理报告报业主单位;
Ø 审查承建单位提供的服务人员齐备情况,并对检查结果做出记录,报业主单位;
Ø 在复核过程中,如发现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应形成专题监理报告报业主单位,并向承建单位下发停工令;
1.2 进度控制
Ø 审查承建单位提交的项目主计划和阶段性工程实施计划与实际施工进度的符合性,形成专题监理报告报业主单位;
Ø 审查项目延期申请和批复手续的完备性,对未按期完成又不具备延期手续的,形成专题监理报告报业主单位;
Ø 审查进度纠偏措施的合理性和执行情况,签发监理通知单并报业主单位。
1.3 投资控制
Ø 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项目阶段性报告和付款申请,签署工程款支付监理意见,报业主单位批准;
Ø 审查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等方面的变动,协助业主编制变更管理制度;
Ø 审查承建单位提出的索赔申请和执行情况。
1.4 合同管理
Ø 监督合同执行情况,里程碑节点完成后向业主单位提交监理报告;
Ø 及时协调合同纠纷,公正地调查分析,提出监理意见。
1.5 文档管理
Ø 妥善管理项目实施阶段中所产生的各项工程管理资料和技术文档等文件;
Ø 审查参建单位各方共同参与的过程和活动产生的工程记录文件,检查各方签认情况;
Ø 审查承建单位的管理工程文档。
1.6 沟通协调
Ø 协调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共同建立项目实施阶段的协调机制;
Ø 协调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对工程变更的范围和内容达成一致;
Ø 协调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对索赔意见达成一致;
(2)项目验收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2.1 质量控制
Ø 审查承建单位提交的验收申请,审核验收条件的达成情况并签署监理意见,报业主单位批准;
Ø 协助业主单位对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评估,以监理通知单的形式告知承建单位整改要求;
Ø 审查承建单位根据整改要求提出的整改方案,并复核整改结果;
Ø 协助业主单位组织最终验收;
Ø 对项目中的关键性技术指标,要求承建单位出具测试报告,并检查报告结论;
Ø 督促承建单位开展通过验收后的系统试运行工作,并审查承建单位解决试运行中出现的各种质量问题情况;
2.2 进度控制
Ø 审查承建单位提交的验收计划和验收实施的符合性,形成专题监理报告报业主单位;
Ø 要求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以初验合格报告作为启动试运行的依据,以终验合格报告作为工程验收结束的依据。
2.3 投资控制
Ø 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验收款付款申请,形成监理意见报业主单位批准;
2.4 合同管理
Ø 监督合同执行情况,向业主单位提交监理报告;
Ø 协助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签署其他补充协议。
2.5 文档管理
Ø 妥善管理项目验收阶段中所产生的各项工程管理资料和技术文档等文件;
Ø 整理本项目全部监理文档,并提交业主单位签收。
2.6 沟通协调
Ø 协调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在验收计划、验收目标、验收范围、验收方法和验收标准等方面达成一致,并经各方签认;
Ø 协助业主单位组织召开验收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并由参会各方签认。
4、监理成果
监理单位应按照相关标准提供全套监理过程资料(纸质版一套)。
三、商务要求:
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单位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30%;最终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70%。
第六章 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响应文件总体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
(二)响应文件编制
1.资格性响应文件:
资格性响应文件内容见第四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2.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2.1内容见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应答,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应该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2.2.按磋商文件 “附件”格式要求提供的其他技术和商务响应文件,未规定格式的供应商可自行制作。
3.报价文件:按规定载明响应价格。
第七章 磋商程序
1. 供应商签到并递交响应文件。
2. 磋商小组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3. 递交响应文件2日内宣布通过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同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其未通过的原因。
4. 宣读磋商工作纪律和注意事项。
5.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抽签确定磋商顺序。
6.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按抽签顺序分别进行磋商。
7. 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8.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对产品和服务等情况作简要陈述。
9. 磋商小组确定磋商轮次及最后报价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进行最后报价。
10.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1. 磋商小组按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或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第八章 评审程序、方法、标准和成交
一、评审方法、程序和标准
竞争性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川财采[2016]53号)的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
1.磋商小组需对磋商文件进行确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范围不能超过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的要求。
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
3.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对所有参加磋商供应商的评定,以相同的程序和方法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以及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磋商室外重新编制响应文件并规定时间内递交广汉市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提交的响应文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 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2家。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2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5.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6. 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应当在磋商室外填写报价单,密封递交广汉市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收齐后集中递交磋商小组。供应商报价单应当签字确认,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7.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8.复核。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被淘汰的进行重点复核。
9. 告知采购人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
10. 本项目综合评分表:
序号 |
评分 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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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报价 |
1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10分。 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 ×1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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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业实力 |
12分 |
1. 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检测能力范围包含:软件产品)资质证书得3分。 2. 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咨询设计标准符合性证书的得3分。 3. 具有ISO/IEC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和ISO/IEC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范围包括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得3分。 4. 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DJCP)的得3分。 备注:提供对应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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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管理机构 |
总监理工程师 |
15分 |
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以下专业资格的按项得分: 1. 具备信息系统监理师中级证书的得3分。 2. 具有网络安全等级测评师中级或高级证书的得3分。 3. 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的得3分。 4. 具有信息安全工程师中级证书的得3分。 5. 具有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CISP-A)证书的得3分。 备注:提供对应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
|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
9分 |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具有以下专业资格的按项得分: 1. 具备信息系统监理师中级证书的得3分。 2. 具有网络安全等级测评师证书的得3分。 3. 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的得3分。 备注:提供对应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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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监理工程师配置及能力 |
12分 |
投标人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2人)在具备“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的基础上,还具有以下专业资格证书的按项得分,最多得15分: 1. 具有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证书的得3分。 2. 具有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证书的得3分。 3. 具有中级工程师(电子计算机专业)证书的得3分。 4. 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中级证书的得3分。 备注:1-5项人员和证书不重复计分,提供对应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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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监理服务方案 |
27分 |
根据投标人方案中针对本项目控制措施的内容(包含①质量控制,②进度控制,③投资控制,④变更控制,⑤安全管理,⑥合同管理,⑦文档管理,⑧组织协调,⑨风险防控及应急)进行评审: 包括上述全部内容,方案清晰、内容详尽、具有针对性、可实施的得27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有一项不具有针对性、不清晰、不详尽或不具备可实施性的,扣3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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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项目业绩 |
15分 |
2018年以来具有类似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业绩的,每有一个得3分,最多得15分。 备注: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并加盖鲜章。 |
|
11.除价格因素外,评委会成员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其他因素进行比较打分。
12.成交
12.1. 成交原则:本项目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12.2. 成交程序
12.2.1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供应商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
13.2.2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从磋商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13.2.3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4.评审结果在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书面质疑。
第九章 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格式1
竞 商 函
广汉市行政审批局:
我单位全面研究了你单位“ ”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5106812020000),决定参加贵中心组织的本项目磋商采购。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响应供应商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磋商采购的有关事宜。
1、一旦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2.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3.我方同意本磋商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4. 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报价响应文件正本1份。
5.本次磋商,我方报价有效期为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之日后 90天。
6.我方完全理解贵中心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的行为。
供应商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收款单位:
日期:
格式2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
广汉市行政审批局:
本授权声明: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项目编号:5106812020000 ) “ ”项目磋商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授权代表有效联系方式: ,该联系方式从评审到合同履行结束有效。
供应商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授权代表签字:
职 务:
日 期:
格式3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时间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服务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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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金额(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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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项目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
供应商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3
磋商承诺函
广汉市行政审批局: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响应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磋商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评审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XXXX。
格式4
服务应答表
分包号:
序号 |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 |
偏离及其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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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供应商必须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报价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5
商务应答表
序号 |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的应答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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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格式6
近三年服务业绩一览表
年份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合同金额 |
完成项目质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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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7
供应商基本情况
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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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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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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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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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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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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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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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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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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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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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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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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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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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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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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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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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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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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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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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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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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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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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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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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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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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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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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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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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附件8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9
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
广汉市行政审批局:
依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号)的规定,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中我司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且同时承诺如我司成交,成交后提交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给采购人查验。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10
投标人廉政承诺书
本企业参与 项目的投标,现郑重承诺:
一、不以任何方式向项目招标采购人员、审批人员、监管及行业主管人员以及评标专家等行贿。
二、不以任何方式托人打招呼、求关照,搞利益结盟,腐蚀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请严肃处理,欢迎监督举报!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第十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集中采购机构编号(盖章):
合同编号:XXXX。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 项目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第二条 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XXXX;
2、XXXX;
3、XXXX.
…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1、XX万元;
2、XX万元;
3、XX万元。
……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
第五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第六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XX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XX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XX份,乙方XX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附件
1、项目磋商文件
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3、项目响应文件
4、成交通知书
5、其他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点:广汉市行政审批局(广汉市成都路南一段1号)。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可以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但因邮寄导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十一、接受资格审查及参加磋商时间、地点:于2022年1月26日12:00(北京时间)广汉市行政审批局(广汉市成都路南一段1号)
十二、磋商保证金交纳金额、方式: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十三、采购人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广汉市行政审批局
通讯地址:广汉市成都路南1段1号
邮 编:618300
联 系 人:蒋鹏
联系电话:15181029015(办公电话)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采购预算:10万元以内。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最高限价:10万元以内。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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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2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
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3 |
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接受( ) 不接受 (√) 联合体投标 |
4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
是( ) 否(√) |
5 |
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 |
是( ) 否(√) |
6 |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
本项目举行( ) 不举行(√) 标前答疑会 |
7 |
信息安全要求 |
投标产品如为信息安全产品,需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投标应符合《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要求。 |
8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4、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再进行价格扣除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3、失信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方法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9 |
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产品政策体现 |
1、节能产品政策体现 (1)根据《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其他品目为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 (2)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本次报价产品必须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价产品型号和认证产品型号须完全一致。),否则报价无效。(采购单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3)本次报价产品如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优先采购产品,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价产品型号和认证产品型号须完全一致。),否则不予认定。 2、本次投标产品型号如为列入最新一期(环保品目清单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后公布的,同时执行上期和本期环保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型号(投标产品型号和环保清单型号须完全一致),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包括提供投标产品所在环保清单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3、本次投标产品型号列入最新一期(清单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后公布的,同时执行上期和本期清单)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型号(投标产品型号和清单型号须完全一致),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定。 |
10 |
评标情况公告 |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通知供应商。 |
11 |
磋商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
12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或 |
13 |
磋商文件咨询 |
联 系 人:蒋鹏 联系电话:15181029015(办公电话) |
14 |
成交通知书领取 |
请成交供应商凭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 系 人:蒋鹏 联系电话:15181029015(办公电话) 地址:广汉市成都路南一段1号。 |
15 |
质疑 |
采购人接收并答复供应商针对磋商公告、磋商文件中有关技术、商务、资格条件、评审办法等采购需求以及因未按顺序确定成交结果供应商的询问、质疑等。向采购单位提出,并由采购单位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 通讯地址:广汉市成都路南1段1号 邮 编:618300 联 系 人:蒋鹏 联系电话:15181029015(办公电话) 注: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的质疑。 |
16 |
供应商投诉 |
投诉受理单位:广汉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8-5241410 地址: 广汉市银川路2号 邮编:618300 |
17 |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将向广汉市财政局备案。 |
18 |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 |
现场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如有样品含样品)参加磋商的代表须为参加磋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表,并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字确认 |
19 |
不予接收响应文件的情况 |
(1)响应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未提交须授权代表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未出具响应单位介绍信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的;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响应文件未密封的。 |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中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采购。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 :广汉市行政审批局
3.有关要求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4.1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4.2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3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4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5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磋商双方
(1)由广汉市行政审批局组织的有关专家和采购人代表参加的磋商小组。
(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磋商,同时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与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原件,以备查验。
6.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单位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日前,发布更正内容。
6.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7.磋商有效期
7.1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磋商之日后10天。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7.2在特殊情况下,广汉市行政审批局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 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 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供应商可以拒绝这一要求,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响应文件。
8. 响应文件的印制
8.1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三部分,分册装订。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分包号和供应商名称。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封面上还须标注“正本”、“副本”字样。
8.2响应文件正本需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在规定签盖章处逐一签署或盖章。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作为无效处理。
8.3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需逐页编目编码并装订成册(胶装),不得使用活页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散落。
8.4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
9. 响应文件的密封及递交
9.1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应分别封装于2个密封袋内送达磋商地点,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字样,并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分包号和供应商名称。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制成品的文件袋或信封以出厂时未密封的封口为准)应粘贴牢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9.2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由各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递交。
9.3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0.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广汉市行政审批局。
10.2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响应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11. 付款: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12.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磋商保证金。
13.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履约保证金。
14. 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货物的技术、标准、质量等有特殊要求的,所供货物必须满足。
15. 验收: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16.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两家的;
(三)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四)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五)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
第三章 供应商、货物、服务的资格条件要求
(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响应产品的资格要求:无 。
(三)磋商服务的资格要求:无 。
第四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提供以下资格证明资料,装订成资格性响应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企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其他组织: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社会团体法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个体工商户: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5、磋商承诺函原件;
6、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原件;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
8、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9、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
二、应当提供的响应产品(如涉及)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提供以上资料并装订成册(胶装)。封面上注明“资格性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拟参加磋商的项目名称和分包号(如有分包)。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一、采购名称:
广汉市行政审批局电子政务外网IPv6升级改造建设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监理范围
根据建设项目的主要技术规范及要求,监理单位受业主单位委托,代表业主单位的利益,依法对本项目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监理单位应严格依据国家电子政务管理办法、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签订的合同、信息系统项目监理规范和计算机技术相关国家标准,按照事前、事中和事后三阶段开展监理工作,全面履行项目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文档管理和协调工作等内容。
2、监理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后至广汉市行政审批局电子政务外网IPv6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3、监理具体要求
(1)项目实施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1.1 质量控制
Ø 与业主单位协商,明确项目里程碑节点和审查方式;
Ø 审查承建单位项目开工手续,形成专题监理报告报业主单位;
Ø 审查承建单位提供的服务人员齐备情况,并对检查结果做出记录,报业主单位;
Ø 在复核过程中,如发现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应形成专题监理报告报业主单位,并向承建单位下发停工令;
1.2 进度控制
Ø 审查承建单位提交的项目主计划和阶段性工程实施计划与实际施工进度的符合性,形成专题监理报告报业主单位;
Ø 审查项目延期申请和批复手续的完备性,对未按期完成又不具备延期手续的,形成专题监理报告报业主单位;
Ø 审查进度纠偏措施的合理性和执行情况,签发监理通知单并报业主单位。
1.3 投资控制
Ø 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项目阶段性报告和付款申请,签署工程款支付监理意见,报业主单位批准;
Ø 审查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等方面的变动,协助业主编制变更管理制度;
Ø 审查承建单位提出的索赔申请和执行情况。
1.4 合同管理
Ø 监督合同执行情况,里程碑节点完成后向业主单位提交监理报告;
Ø 及时协调合同纠纷,公正地调查分析,提出监理意见。
1.5 文档管理
Ø 妥善管理项目实施阶段中所产生的各项工程管理资料和技术文档等文件;
Ø 审查参建单位各方共同参与的过程和活动产生的工程记录文件,检查各方签认情况;
Ø 审查承建单位的管理工程文档。
1.6 沟通协调
Ø 协调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共同建立项目实施阶段的协调机制;
Ø 协调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对工程变更的范围和内容达成一致;
Ø 协调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对索赔意见达成一致;
(2)项目验收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2.1 质量控制
Ø 审查承建单位提交的验收申请,审核验收条件的达成情况并签署监理意见,报业主单位批准;
Ø 协助业主单位对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评估,以监理通知单的形式告知承建单位整改要求;
Ø 审查承建单位根据整改要求提出的整改方案,并复核整改结果;
Ø 协助业主单位组织最终验收;
Ø 对项目中的关键性技术指标,要求承建单位出具测试报告,并检查报告结论;
Ø 督促承建单位开展通过验收后的系统试运行工作,并审查承建单位解决试运行中出现的各种质量问题情况;
2.2 进度控制
Ø 审查承建单位提交的验收计划和验收实施的符合性,形成专题监理报告报业主单位;
Ø 要求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以初验合格报告作为启动试运行的依据,以终验合格报告作为工程验收结束的依据。
2.3 投资控制
Ø 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验收款付款申请,形成监理意见报业主单位批准;
2.4 合同管理
Ø 监督合同执行情况,向业主单位提交监理报告;
Ø 协助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签署其他补充协议。
2.5 文档管理
Ø 妥善管理项目验收阶段中所产生的各项工程管理资料和技术文档等文件;
Ø 整理本项目全部监理文档,并提交业主单位签收。
2.6 沟通协调
Ø 协调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在验收计划、验收目标、验收范围、验收方法和验收标准等方面达成一致,并经各方签认;
Ø 协助业主单位组织召开验收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并由参会各方签认。
4、监理成果
监理单位应按照相关标准提供全套监理过程资料(纸质版一套)。
三、商务要求:
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单位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30%;最终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70%。
第六章 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响应文件总体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
(二)响应文件编制
1.资格性响应文件:
资格性响应文件内容见第四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2.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2.1内容见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应答,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应该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2.2.按磋商文件 “附件”格式要求提供的其他技术和商务响应文件,未规定格式的供应商可自行制作。
3.报价文件:按规定载明响应价格。
第七章 磋商程序
1. 供应商签到并递交响应文件。
2. 磋商小组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3. 递交响应文件2日内宣布通过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同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其未通过的原因。
4. 宣读磋商工作纪律和注意事项。
5.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抽签确定磋商顺序。
6.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按抽签顺序分别进行磋商。
7. 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8.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对产品和服务等情况作简要陈述。
9. 磋商小组确定磋商轮次及最后报价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进行最后报价。
10.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1. 磋商小组按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或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第八章 评审程序、方法、标准和成交
一、评审方法、程序和标准
竞争性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川财采[2016]53号)的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
1.磋商小组需对磋商文件进行确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范围不能超过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的要求。
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
3.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对所有参加磋商供应商的评定,以相同的程序和方法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以及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磋商室外重新编制响应文件并规定时间内递交广汉市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提交的响应文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 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2家。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2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5.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6. 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应当在磋商室外填写报价单,密封递交广汉市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收齐后集中递交磋商小组。供应商报价单应当签字确认,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7.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8.复核。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被淘汰的进行重点复核。
9. 告知采购人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
10. 本项目综合评分表:
序号 |
评分 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
1 |
投标报价 |
1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10分。 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 ×10×100%。 |
|
|
2 |
企业实力 |
12分 |
1. 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检测能力范围包含:软件产品)资质证书得3分。 2. 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咨询设计标准符合性证书的得3分。 3. 具有ISO/IEC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和ISO/IEC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范围包括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得3分。 4. 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DJCP)的得3分。 备注:提供对应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
|
|
3 |
项目管理机构
|
总监理工程师 |
15分 |
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以下专业资格的按项得分: 1. 具备信息系统监理师中级证书的得3分。 2. 具有网络安全等级测评师中级或高级证书的得3分。 3. 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的得3分。 4. 具有信息安全工程师中级证书的得3分。 5. 具有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CISP-A)证书的得3分。 备注:提供对应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
|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
9分 |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具有以下专业资格的按项得分: 1. 具备信息系统监理师中级证书的得3分。 2. 具有网络安全等级测评师证书的得3分。 3. 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的得3分。 备注:提供对应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
|
||
专业监理工程师配置及能力 |
12分 |
投标人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2人)在具备“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的基础上,还具有以下专业资格证书的按项得分,最多得15分: 1. 具有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证书的得3分。 2. 具有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证书的得3分。 3. 具有中级工程师(电子计算机专业)证书的得3分。 4. 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中级证书的得3分。 备注:1-5项人员和证书不重复计分,提供对应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
|
||
4 |
监理服务方案 |
27分 |
根据投标人方案中针对本项目控制措施的内容(包含①质量控制,②进度控制,③投资控制,④变更控制,⑤安全管理,⑥合同管理,⑦文档管理,⑧组织协调,⑨风险防控及应急)进行评审: 包括上述全部内容,方案清晰、内容详尽、具有针对性、可实施的得27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有一项不具有针对性、不清晰、不详尽或不具备可实施性的,扣3分,扣完为止。 |
|
|
5 |
项目业绩 |
15分 |
2018年以来具有类似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业绩的,每有一个得3分,最多得15分。 备注: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并加盖鲜章。 |
|
11.除价格因素外,评委会成员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其他因素进行比较打分。
12.成交
12.1. 成交原则:本项目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12.2. 成交程序
12.2.1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供应商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
13.2.2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从磋商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13.2.3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4.评审结果在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书面质疑。
第九章 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格式1
竞 商 函
广汉市行政审批局:
我单位全面研究了你单位“ ”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5106812020000),决定参加贵中心组织的本项目磋商采购。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响应供应商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磋商采购的有关事宜。
1、一旦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2.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3.我方同意本磋商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4. 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报价响应文件正本1份。
5.本次磋商,我方报价有效期为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之日后 90天。
6.我方完全理解贵中心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的行为。
供应商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收款单位:
日期:
格式2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
广汉市行政审批局:
本授权声明: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项目编号:5106812020000 ) “ ”项目磋商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授权代表有效联系方式: ,该联系方式从评审到合同履行结束有效。
供应商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授权代表签字:
职 务:
日 期:
格式3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时间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服务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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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金额(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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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项目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
供应商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3
磋商承诺函
广汉市行政审批局: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响应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磋商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评审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XXXX。
格式4
服务应答表
分包号:
序号 |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 |
偏离及其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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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供应商必须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报价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5
商务应答表
序号 |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的应答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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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格式6
近三年服务业绩一览表
年份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合同金额 |
完成项目质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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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7
供应商基本情况
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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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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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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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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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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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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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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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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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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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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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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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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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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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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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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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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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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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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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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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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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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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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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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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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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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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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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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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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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附件8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9
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
广汉市行政审批局:
依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号)的规定,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中我司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且同时承诺如我司成交,成交后提交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给采购人查验。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10
投标人廉政承诺书
本企业参与 项目的投标,现郑重承诺:
一、不以任何方式向项目招标采购人员、审批人员、监管及行业主管人员以及评标专家等行贿。
二、不以任何方式托人打招呼、求关照,搞利益结盟,腐蚀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请严肃处理,欢迎监督举报!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第十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集中采购机构编号(盖章):
合同编号:XXXX。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 项目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第二条 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XXXX;
2、XXXX;
3、XXXX.
…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1、XX万元;
2、XX万元;
3、XX万元。
……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
第五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第六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XX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XX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XX份,乙方XX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附件
1、项目磋商文件
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3、项目响应文件
4、成交通知书
5、其他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