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1.主要职能。
(1)、依法惩罚各类刑事犯罪。一是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二是受理各类移送审查起诉案件。
(2)、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3)、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严厉打击刑事犯罪。2016年,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69件201人,起诉358件445人。依法不批捕123人,不起诉47人。
二是强化查办与预防职务犯罪。2016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5件15人,涉案金额900多万元,上缴罚没收入335.8万元。
三是加强诉讼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二、部门概况
2016年12月,广汉市人民检察院共有在职干警62人,其中中央政法专项编制人员60名,工勤人员2名。退休干部32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广汉市人民检察院本年收入合计1606.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6.56万元,占100%;
2016年我院本年支出合计167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0.54万元,占85.86%;项目支出237.16万元,占14.14%。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广汉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284.27万元。与2015年3299.77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5.5万元,下降0.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广汉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7.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9.79万元,增长3.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广汉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7.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安全支出1,424.58万元,占84.9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60万元,占10.41%;医疗卫生支出37.62万元,占2.24%;住房保障支出40.91万元,占2.4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6年决算数为174.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2.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2.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万元。以上支出均完成预算的100%。1.一般公共安全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1424.5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检察机关行政运行支出1124.24万元完成预算100%;检察机关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37.16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016年决算数为37.62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公积金缴纳支出40.9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广汉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40.5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90.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21.76万元、津贴补贴222.41万元、奖金1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2.5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9.5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1.89万元、退休费22.09万元、生活补助14.54万元、医疗费18.43万元、绩效奖励金153.33万元、住房公积金40.9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7.85万元、
公用经费350.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5.87万元、印刷费0.4万元、水费4.8万元、电费35.83万元、邮电费16.33万元、物业管理费0.3万元、差旅费40.85万元、维修(护)费22.96万元、会议费2.58万元、培训费3.76万元、公务接待费9.03万元、劳务费73.58万元、工会经费27.08万元、福利费5.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6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4.9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14万元(其中:购买办公用品3.14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广汉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1.41万元,完成预算90.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2.38万元,完成预算70万元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03万元,完成预算20万元的45%。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2016年下半年车辆运行维护费用明显减少。公务接待费用下降,主要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我院严格执行上级相关规定,同时,外地来广汉办案、办公、调研人员也有所减少。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减少17.2万元。同2015年“三公”经费进行对比。公务用车运行与维护费用减少14.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2016年下半年车辆运行维护费用明显减少。公务接待费用下降2.6万元,主要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我院严格执行上级相关规定,同时,外地来广汉办案、办公、调研人员也有所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2.38万元,占78.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03万元,占21.81%。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未安排安排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3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未更新购置公务用车辆,其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8辆,其中:轿车24辆、越野车3辆、载客汽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2.3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运行和办案执法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9.0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56批次,1205人,共计支出9.0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餐费9.03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汉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广汉市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0.05万元,比2015年290.05增加60万元,增长原因是办案力度加大,办案费用导致办公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广汉市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8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办案设备的更新换代。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广汉市人民检察院公有车辆28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7辆;执勤执法车辆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辆4辆,其他车辆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4个,涉及财政资金2082.71万元,覆盖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