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广汉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广汉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广委办发〔2011〕29号)精神,中共广汉市委统战部为市委工作部门。
1、负责牵头、协调、监督和检查全市统一战线工作,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向市委反映统一战线工作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牵头协调处理统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管理相关干部及组织统一战线方面的重大活动。
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与民主监督工作,为市委同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做好联系工作;向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通报中央、省、市的精神,协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履行参政议政职能,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帮助民主党派改善工作条件。
3、负责民族、宗教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协调和处理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团体、宗教界代表人物;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4、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两岸交往中的事务性工作,积极开展对台和对台商的招商引资工作,做好在我市落户的台商工作,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
5、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工作,选拔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党外代表人物。领导市工商联党组及做好工商联干部的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党委、政府部门做好基层统战工作,最大限度地调动统战对象的积极性为经济建设服务。
6、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调查情况提出政策性建议,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为党和政府培养一支听党的话、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分子队伍。
7、调查研究非党知识分子情况,提出政策性建议,协调处理相关问题,培养、举荐非党知识分子代表人物。
8、完成市委和上级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提高统一战线各界人士参政议政水平
(1)指导民主党派完成换届。积极支持指导各民主党派换届,充分尊重各民主党派意见,就换届重要事项与各民主党派反复沟通协商,民盟、九三和民革三个支部已全面完成换届。按时足额拨付民主党派的工作经费,协助党派机关抓好日常管理,为其工作开展创造良好条件。
(2)提高民主党派参政议政能力。今年召开了6次民主协商会、政情通报会、座谈会、建言献策等方面的会议;召开政协十五届人事安排情况通报会,就政协换届人事安排充分征求各界意见;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党外代表人士今年通过人大、政协提交了30余份提案议案和意见建议。
(3)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按照中央、省委、德阳市委关于换届工作的精神,严格按照有关比例的要求,切实做好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在新一届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党外人大代表78名,占代表的35%,人大常委会委员中的党外人士9名,占25名人大常委会委员的36%;政协委员中党外代表人士135名,占委员的60.5%。政协常委38名,其中党外常委25名,占65.8%。全市共有科级党外干部16名,副处级党外干部4名,政府工作部门班子成员安排党外代表人士4名。
2、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两个健康”发展
充分运用服务非公的平台,加大服务指导的力度,助推了企业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1)全面完成工商联换届。指导15个乡镇分会(含高新区)、8个行业商会完成换届工作。顺利完成工商联(总商会)换届任务,7月21日,召开了第十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工商联(总商会)领导班子。
(2)加强非公经济人士政治引领。教育引导非公经济人士学法、守法、用法,积极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选派非公经济人士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学习培训;加强对年轻一代非公经济人士的教育培养,组建了全省首个县级青年企业家商会。
(3)强化非公经济服务。建立由市总商会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协作、调研模式,开展油气产业发展专题调研;与省民营石油业商会共同举办“一带一路”政策培训。组织企业参加“创新升级.香港博览”论坛研讨会、“川港企业金融服务交流会”等;按照上级部署,与检察院建立联动合作机制,依法、平等保护非公企业的合法权益。
(4)引导非公经济人士投身脱贫攻坚。组织会员企业积极参与“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组织基层商会参与松林镇上梨园古树保护、南丰镇七玉村党员活动中心建设;组织万兴集团、金雁酒业等20家企业“一对一”帮扶20名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累计捐资24万元。组织青商会会员开展“关爱老人暖冬行”公益活动,送去慰问物资和现金2万余元。
3、争取少数民族发展项目,依法依规管理宗教事务
(1)争取资金,助力脱贫攻坚。今年,为南丰镇槐树村争取省上的散杂居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0万元。发动宗教界在“慈善周”活动期间共捐出资金11900元,资助广汉市困难学生10名。
(2)建立民族事务制度化管理模式。建立社区联络员制度,明确联络员,负责收集流动少数民族人员的基本信息;加强部门协作。协调公安部门,对流动少数民族群众实行动态化管理,协调城管部门为需要摆摊设点的流动少数民族群众规划经营地点;协调人社、市农业局等部门,对少数民族群众进行车工、烹饪等实用技能培训。
(3)深入推进宗教事务法制化管理。开展乱建乱塑、违法违规设立功德箱的整治,清查销毁宗教领域非法书籍;加大安全整治力度,严格执行“一月一查”机制,联合消防等部门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专题讲座和消防应急救援演练。会同公安、防邪等部门,依法清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密切掌握宗教人员思想动态及去向。2016年,龙居寺、市基督教被德阳市评为“学法用法示范寺观教堂”。
4、加强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增进对外交流
(1)加强队伍建设。顺利完成台联换届工作,产生新一届台联领导班子。积极组织台胞台属通过座谈会、微信群等平台学习重大方针政策。
(2)加强对台胞台属、台资企业服务。对全市18个乡镇台胞台属开展摸底调查并建立台帐,目前全市共有台属114名。定期走访帮扶慰问困难台属,定期到台资企业了解情况,切实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完善了涉台“三库”(涉台人员数据库、涉台企业数据库、涉台交往交流数据库),建立了“广汉台联”微信群。
(3)加强两岸经济文化合作交流。通过台办、台联、侨联、海外联谊会桥梁,主动加强与海外友好社团的联系。做好赴台团体有关审批工作。协调发现中药“川字号”川台学生中医药文化体验营、台湾工商协进会四川经贸参访团、台湾农田水利会联合会、台湾知名企业考察团等参访活动在广汉的开展,通过这些有利时机,大力宣传推介广汉,扩大对外影响力。
二、部门概况
(一)内部结构设置情况
中共广汉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无下属单位,设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党外干部管理股、经济联络股、新社会阶层股,广汉市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设在市委统战部,下设综合股,中共广汉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委统战部。
(二)人员情况
1、中共广汉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行政编制10名,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3名、;中层干部职数5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名。
2、年末在职人员总数13名,离休人员1名,退休人员7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中共广汉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收入合计268.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8.19万元,占100%。
2016年中共广汉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支出合计268.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18万元,占96.27%;项目支出10万元,占3.73%。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中共广汉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68.19万元、268.18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2.54万元、5.68万元,减少0.94%、2.0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广汉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8.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53万元,减少0.9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中共广汉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8.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7.26万元,占77.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52万元,占17.72%;医疗卫生支出6.44万元,占2.40%;住房保障支出6.96万元,占2.6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20134、20123(款)、2013401、2012304(项):2016年决算数分别为197.26万元、10万元,分别完成预算99.99%、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05(款)2080504、2080505、2080506(项):2016年决算数分别为14.52万元、34.11万元、1.88万元,均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1005(款)2100501、2100503、2100599(项):2016年决算数分别为4.58万元、1.54万元、0.32万元,均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类)22102(款)2210201(项):2016年决算数为6.9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中共广汉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8.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9.1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9.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广汉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88万元,完成预算54.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58万元,完成预算76.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0万元,完成预算10.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中共广汉市委办公室广办发〔2015〕7号文件的规定;二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严格做到接待有公函,报账有“三单”,开支有标准、范围、预算,支付时均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或公务卡支付。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3.72万元,减少43.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86万元,减少15.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86万元,减少90.51%。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维修费用降低;二是严格按上级规定进行接待,接待人次比上年减少较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58万元,占93.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0万元,占6.1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58万元。主要用于统战事务联络、民宗安全检查、台资企业台胞台属走访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3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接待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39人,共计支出0.3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中共广汉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中共广汉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08万元,比2015年减少26.45万元,下降30.82%。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中共广汉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需要。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共广汉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公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10万元,覆盖率达到100%。项目支出10万元用于老君观寺庙维修加固,消除安全隐患,造福一方信众,达到了预期目标。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款)20134指统战事务,20123指民族事务,(项)2013401指行政运行、2012304指民族工作专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款)20805指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80504指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5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6指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款)…(项):(款)21005指医疗保障,(项)2100501指行政单位医疗、2100503公务员医疗补助、2100599指其他医疗保障支出。
6.住房保障(类)…(款)…(项):(款)22102指住房改革支出,(项)2210201指住房公积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中共广汉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