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汉市司法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7-10-25     来源: 司法局

四川省广汉市司法局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市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和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各部门(单位)、乡镇、行业和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市依法治市相关培训工作。

3.指导监督律师、公证工作。

4.监督管理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

5.负责基层司法所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6.负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执行工作。

7.负责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8.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践行“两学一做”,抓好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总结了“不严不实”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开展“三学五练”活动,加强干部管理和教育;深化执行力文化建设,打造高效、务实的司法行政队伍。

2.以“七五”普法活动为牵引,以“德阳市依法治市工作推进会”为契机,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市本级组织成功创建50个基层法治示范单位;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精神,拟制了责任制实施细则、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等5个配套文件并印发全市41个执法部门;全力做好“德阳市依法治市推进会”相关准备工作,制作依法治市工作汇报光盘、经验成果汇编宣传册共500余份,展板13块,利用道旗、公交站台、户外LED、在建工地等载体制作投放法治宣传漫画、标语200余幅;协调组织全市40个部门在雒城镇北新广场隆重举行“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利用广汉手机报制作发送47期《法律超市》,受益群体达846万人。

3.围绕和谐广汉建设,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始终把法律援助作为民生工程,急困难群众之所急,倾心尽力为受援对象服务,做到应援尽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37件,办理其他法律援助事项2195件,实现受援人群2669人次。为680余名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涉及农民工工资及各类赔偿共1100余万元。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管理,积极推进“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建设,有效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效能。

4.围绕平安广汉建设,全力调处维稳隐患。积极推广“公调对接”经验,在城北、城西派出所建成两个“公调对接”工作站,主动提前介入民事纠纷,在减轻公安工作量的同时,做到了民间纠纷早调解、早解决。全市263个调解组织共受理并调解各类民间纠纷1184件,调解成功1184件,累计协议金额2817.03万元。目前,在册社区矫正服刑人员211人,刑满释放人员300人,重点帮教30人,一般帮教270人,落实责任田160人,140人经过推荐就业和自主择业得到妥善安置,安置、帮教率100%。

5.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精心打造服务平台。坚持把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作为法律服务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创造性地成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中心,免费开展企业法律体检和相关经济法律专题讲座,着力打造以新升集团为主体的法治企业,提高了民营企业在新经济形势下的应变能力。2016年,全市律师机构共签订法律顾问110家,代理案件691件,其中:刑事案件143件,民商事案件548件。市公证处共办理公证2094件,其中:民事类公证2057件,经济类公证21件,涉港、澳、台公证16件。德阳仲裁庭广汉办事处受理经济仲裁案件5件,涉案标的额达160余万元,为广汉经济建设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6.围绕工作作风转变,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与基层党建捆在一起抓,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突出抓好“一条主线、九项专题”的学习讨论,较好地提高了干部队伍的科学理论素养。始终突出执行力文化建设,立足岗位实践,采取目标责任监督、轮岗锻炼、公务员年度培训、结对扶贫帮困等方法,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素质能力,全力打造高效、务实的司法行政队伍。

二、部门概况

司法局是由一般公共预算财政全额拨款的单位,2016 年度,本部门决算汇编户数共1个。机构人员情况,行政编制数为44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数39人、行政工勤编制数1人。年末实有人数为40人(含工勤1人),退休人员28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司法局本年收入合计796.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6.76万元,占100%;由财政全额拨款保障。(饼状图)

2016年司法局本年支出合计795.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5.37万元,占87.42%;项目支出100.086万元,占12.5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广汉市司法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数为829.17万元,支出总决算数为829.17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98.56万元、增长13.49%;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98.56万元、增长13.49%。(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广汉市司法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5.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93%。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98.56万元,增长13.49。(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广汉市司法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5.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619.30万元,占77.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08万元,占15.8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82万元,占2.9%;住房保障支出27.25万元,占3.4%。(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519.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84.3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6.69万元,完成预算10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缴费支出(项)113.51万元,完成预算数10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89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16.3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决算支出数5.78万元,完成预算数100%;其它医疗保障支出(项)0.67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27.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追加人员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广汉市司法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8.8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2.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60.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广汉市司法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5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7万元,完成预算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进行公车改革后,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同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控制接待支出。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06万元,下降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均未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5.72万元,下降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1万元,下降1.3%。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数减少,相应的运行维护降低。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72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8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无任何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7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3辆。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7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及执勤执法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2.8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183人,共计支出2.8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市司法局检查七五普法工作、接待省司法厅检查法律援助工作、接待省市检查组检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等。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汉市司法局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0.08万元,比2015年增加146.72万元,增长9.1%。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司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家具、办公电子设备的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司法局公有车辆4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6个,涉及财政资金795.45万元,覆盖率达到100%。开展了项目绩效自评,自评结果得分98份、存在的问题是预算数与决算数的吻合度未达到100%、在今后的工作中尽量做到预算编制工作应编尽编、编实编细。

 

附件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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