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工商质监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7-10-27     来源: 市场监管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广汉市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的主要职责是: 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略制定。按规定组织指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承担产品、商品质量监督责任,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责任、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类管理。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广汉工商质监局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做好市场主体的登注册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了;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依法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查处不正当竞争、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受理全市12315消费者投诉;依法对广告和广告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商标管理工作,查处商标侵权案件;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管理和监督管理;依法对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全年查处各类案件罚没收入2980072.6元。

    二、部门概况

    广汉市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下属二级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广汉市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本年收入合计2359.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45.38万元,占99.4%;其他收入14万元,占0.6%。

    2016年广汉市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本年支出合计2557.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8.6万元,占90.2%;项目支出248.83万元,占9.8%。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广汉市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649.66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7.24万元,下降4.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广汉市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1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4.58万元,增长 2.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广汉市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1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63.84万元,占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6.42万元,占15.3%;医疗卫生支出73.12万元,占2.9%;住房保障支出82.82万元,占3.3%;农林水支出5万元,占0.2%;资源勘探等信息支出6万元,占0.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工商行政管理事务:2016年决算数为1949.8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行政运行为172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为201.83万元;工商行政管理专项22万元。

    2.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2016年决算数为1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为14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386.4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为38.1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为329.2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9.1万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73.1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行政单位医疗为52.0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为19万元;其他医疗保障支出为2.06万元。

  5.农林水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为5万元。

  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为6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82.8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为82.8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广汉市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68.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08.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59.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广汉市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4.25万元,完成预算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3.54万元,完成预算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71万元,完成预算71.4%。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2016年6月全面实习公车改革,车辆编制数及实有数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用降低。2、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减少公务接待。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32.51万元,下降37.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2.41万元,下降4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2万元,下降1.1%。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1、2016年6月全面实习公车改革,车辆编制数及实有数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用降低。2、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减少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3.54万元,占8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71万元,占19.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5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8辆,其中:轿车18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3.54万元。主要用于工商行政事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0.7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汉市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广汉市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9.62万元,比2015年减少165.81万元,下降31.6%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广汉市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公有车辆19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8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

    8.教育(类)…(款)…(项):指……。

    9.科学技术(类)…(款)…(项):指……。

    1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指……。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指……。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参照《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广汉市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2016年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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