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及国家、省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承办全市土地、房屋、林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负责拟定全市不动产登记业务规范和工作流程;负责全市不动产登记统计、分析,依法提供不动产登记查询服务;负责全市不动产登记数据资料的整理、保管和备份,以及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和数据库的建设、更新、维护工作;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完成了地籍和产权两个部门的整合,于8月底完成了土地证和产权证两证合一,开始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和证明,2016年8-12月共发放不动产证书约6600本,证明约6300本。
二、部门概况
广汉市国土资源局下属二级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31.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17万元,占100%。
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25.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8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不动产登记中心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31.17万元。
(数据来源财决Z01-1表,口径为“总计”数)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不动产登记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不动产登记中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6万元,占83.8%;医疗卫生支出1.96万元,占7.6%;住房保障支出2.22万元,占8.6%;…。(饼状图)
(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1.96万元,完成预算100%。
2.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21.6万元,完成预算80%。
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2.22万元,完成预算100%。
……
(数据来源财决08表,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数据来源数据来源财决08-1表,罗列全部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
(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
8.教育(类)…(款)…(项):指……。
9.科学技术(类)…(款)…(项):指……。
1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指……。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指……。
……
……
……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参照《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