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林业与园林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7-10-27     来源: 林园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制定全市林业及其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绿化造林和城市园林绿化改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造林、城市主干道绿化、树木养护、树木砍伐审批、经济林发展和林业基地的建设;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水土保持、 生态公益林的培育; 组织、指导林木良种的培育、检疫和检验工作。贯彻落实《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组织全市林业和园林执法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对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重大案件的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全市猎枪弹具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协调全市湿地保护工作;指导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救护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在广汉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林业主管部门的帮助和指导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园林发展战略,以建设生态文明美丽广汉为统领,以增绿增质增效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重点工程为抓手,以依法治理为保障,将林业园林工作与惠农增收、美化环境、改善生态相结合,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奋力实现“五个走在前列”。 

   1、推进绿化提档升级,建设“四美广汉

一是推进城市绿化提档升级,提升城市形象,在注重城市绿量增加的基础上,注重城市绿化品质的提升。按照“通透、简洁、整齐”的要求,完成全市30余条街道及成绵高速、三星堆快速通道行道树修剪整形工作;二是对韶山路、西湖路、中山大道等街道的绿化进行提档升级改造,栽植22公分以上的银杏树300余株,摆放石竹等时令花卉120余万盆,安装树木金属支撑架700余套;三是精细化管理310万平方米绿化面积,全面做好浇水、培土、病虫害防治、绿化带清洁等工作,提升景观效果,确保绿化养护精细化、科学化。是完成二绕广汉同善站、连山松林沿山公路、成绵高速广汉站南侧匝道等交通节点及道路绿化工程,已绿化面积20万余平方米;五是启动狮子堰市政公园工程,对鸭子河北岸环境进行美化;六是启动白鱼河生态屏障建设,形成乔木、灌木等多层次林木体系,构筑广汉北部生态屏障。2016年,全市新增绿化面积约40万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达18平方米以上。

    2、推进城乡绿化建设,大力植绿造绿

一是加快乡村绿化步伐,打造生态旅游新格局,促进一、三产业融合。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共栽植墨西哥柏等各种苗木45万余株,绿化面积2000亩开展沿山旅游景观打造和提升,实施松林镇虎型山景区绿化工程,栽植北美枫香、香樟、黄桷树、桂花等6万余株,进一步涵养水土、营造生态景观。二是推进城乡绿化建设,以路旁、水旁、街旁、院旁“四旁”绿化为重点,大力植绿造绿,完成了道路、沟渠绿化172.6公里;完成了场镇、聚居点绿化294.19亩。三是加快发展生态旅游,开发自然生态与人文相结合的森林文化,提升广汉桃花节的质量和品牌效益,积极开展森林人家农家乐评选。

  3、扎实开展重点工程建设,确保项目成效

继续实施天保工程,管护国有林0.2万亩、公益林2.22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0.5万亩。完成营造林面积0.6万亩,林业血防抑螺防病林建设0.1万亩,森林抚育0.5万亩,新增森林面积0.08万亩,新增森林蓄积0.54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提高0.13个百分点,林地保有量4.95万亩,全年批准采伐林木蓄积6.78立方米,未超过年森林采伐消耗限额。积极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新增林业专合组织1个,家庭农场2个。实现林业总产值3.6亿元,其中林业旅游与休闲服务产业2.1亿元,农民人均从林业获得收入545元。培育鉴定和转化推广林业科技创新成果2项,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达75%。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成果,扎实开展古树名木普查、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林地变更调查、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积极深化集体林改工作,推进林权交易平台建设,做好林业生态红线划定。

    二、部门概况

林园局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林园局本年收入合计2864.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64.69万元,占100%

2016年林园局本年支出合计2702.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1.46万元,占15%;项目支出2320.63万元,占86%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林园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311.07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14.18万元、1122.75万元, 下降27%、30%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林园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02.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27.21万元,下降1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林园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02.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08万元,占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64万元,占1%;节能环保支出120.23万元,占5%;城乡社区支出278.85万元,占11%;农林水支出2226.01万元,占83%;住房保障支出16.28万元,占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1.48元,预算数45.81万元,完成预算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费纳入社保直接支付,故追减预算数44.3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42.05万元,完成追加预算的10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3.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事业单位医疗 (项)2016年决算数7.4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公务员医疗补助 (项)2016年决算数3.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其他医疗保障(项)2016年决算数0.4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 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森林管护(项)2016年决算数6.15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9.9%;社会保险补助(项)

2016年决算数4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项)2016年决算数0.4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退耕还林(款)退耕现金(项)2016年决算数5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他退耕还林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12.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16年决算数278.85万元,完成预算的98%

    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109.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1418.61万元,完成预算的88%林业事业机构(项)2016年决算数195.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森林资源管理(项)2016年决算数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2016年决算数31.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湿地保护(项)2016年决算数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林业防灾减灾(项)2016年决算数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他林业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423.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16.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林园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1.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1.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6.83万元、津贴补贴73.66万元、奖金0.8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2.1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5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7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16万元、 退休费1.48万元、抚恤金13.65万元、生活补助1.94万元、 奖励金56.91万元、住房公积金16.28万元

公用经费79.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11万元、 水费0.02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2.53万元、差旅费5万元、 维修(护)费0.1万元、 会议费0.09万元、培训费0.68万元、 劳务费42.33万元、 工会经费2.6万元、 其他交通费2.53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3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林园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5.84万元,完成预算92%,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5.11万元,完成预算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4万元,完成预算99%。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节约费用为重点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 减少37.94万元,下降5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7.92万元,下降52%;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0.01万元,下降2%。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今年减少车辆购置。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5.11万元,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4万元, 2%。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1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5.11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公务活动和城市园林绿化管护作业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7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45人,共计支出0.7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退耕还林工作外业验收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财决公开4表,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299.69万元,为2016年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2016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发生额,故2016年年末结转结余数仍为299.69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林园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32万元,比2015年减少14.78万元,下降1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林园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6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1.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25.5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27.56万元。货物采购主要用于办公设备和专项设备的购置,以及城市园林和道路绿化带的花草、苗木采购,工程采购主要是城市园林绿化和道路工程款,服务采购主要用于城市园林和道路绿化带的养护款.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林园局公有车辆15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没有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编制绩效目标0个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 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公共安全支出(类)…(款)…(项):指科目编码,如2040201行政运行。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款)…(项):指科目编码,如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款)…(项):指科目编码,如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款)…(项):指科目编码,如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

11、住房保障支出(类)…(款)…(项):指科目编码,如2210201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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