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旅游局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编制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旅游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我市旅游管理的地方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对全市旅游业发展进行行业管理。
(二)研究拟订培育旅游支柱产业的战略措施并指导实施;培养和完善全市旅游市场;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和全市旅游统计工作。
(三)研究拟订我市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实施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内对外宣传和国内外旅游市场重大促销活动;管理旅游涉外事务和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
(四)组织实施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的落实、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和指导旅游设施定点工作。
(五)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并组织综合治理;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参与旅游市场价格检查工作;参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与处理;指导旅游娱乐工作和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六)提出星级宾馆、饭店及其他重要旅游建设项目的审核意见;指导旅游教育、旅游人才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指导旅游行业协会工作。
(七)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旅游行业的财务管理和旅游企业审计验证工作。
(八)承担省政府公布的保留行政审批事项,核发讲解证,旅行社及分社、门市部备案。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文旅融合农旅联动打造成都北部会客厅
(一)今年初,紧扣广汉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编制完成《广汉市“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启动了《广汉市乡村休闲旅游片区规划》编制工作,谋划乡村旅游发展空间布局,推动重点区域旅游业率先突破,助力广汉成为成都半小时休憩圈目的地。
(二)按照“基地景区化、设施景观化”的要求,旅游局牵头,住建、农业、林业、环保、发改等部门有机联动,实施了三水镇易家河坝生态河提等景观建设,新建游道3500米、新增绿化面积2000平方米,有序推进路亚库钓基地、水岸咖啡、易家故事度假酒店、休闲水街等项目。松林镇新建3000平方米红堰广场及4座旅游厕所,新增绿道6000米,现已形成11000米的绿道环线。建立西外川菜培训总部,形成“吃川菜到西外”,打造成都北部会客厅的“中央美食公园”。
(三)实施“三星堆大祭祀第三季”,实现综合收入175万元,同比增加19%。以“游生态乡村•享田园生活”为主题,形成桃花节、油菜花季、垂钓节等20余项系列活动,不断提升我市乡村旅游的知名度和参与度。乡村旅游全年接待游客282万人次,旅游产业收入达到10.23亿元,带动农民就业4850人,乡村旅游逐渐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有效途径。
(四)在8月10日举行的第五届全球旅游网络营运商合作交流会上,三星堆博物馆与青城山-都江堰风景管理局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将从市场互联、广告互宣、门票互售、活动互动、线路互通等方面进行深化合作;围绕“共树大品牌、共推大线路、共优大环境”,共同打造世界级区域旅游品牌,提升三星堆品牌影响力,带动广汉全域旅游发展。开通了成都IFS至三星堆景区直通车服务。同时,积极与同程、携程、途牛、美团、驴妈妈等知名电商合作,不断做大广汉旅游“朋友圈”。
这是继三星堆与金沙、武侯祠、宽窄巷子等成都市域旅游景区互通直达后又一次成德旅游同城化的重大举措。
(五)三星堆博物馆在12月10日应邀加入由西安、汉中、成都、德阳、绵阳、广元6个城市发起的“两汉三国秦蜀古道”旅游黄金走廊区域合作联盟。该联盟将川陕地区的旅游资源充分整合,推动沿线地区“旅游+运动休闲”产业带建设,促进区域旅游协同发展、联手打造合作区旅游品牌、推动旅游产品的集成和新业态的联合开发,并建立互动的旅游投诉和应急事件处理机制。
2、依法治旅改善旅游发展环境。对全市A级景区、星级农家乐检查60余次;旅行社及分社综合检查次数100余次。开展服务技能培训600人次。
三、部门概况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四、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268.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8.21万元,占100%。
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364.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25万元,占53.54%;项目支出169.44万元,占46.46%。
五、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68.21万元。与2015年相比,减少167.11万元,下降38.39%,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64.69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41.75万元,增长12.9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4.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75.61万元,下降40.3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4.6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5.57万元,占94.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9万元,占2.52%;医疗卫生支出3.67万元,占1%;住房保障支出6.27万元,占1.7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16050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行政运行):2016年决算数为176.13万元,完成预算98.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些项目还未完成。
2.216059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169.44万元,完成预算27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的项目还未完工,使用了上年的结余资金。
3.20805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6年决算数为0.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与预算持平。
4.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2016年决算数为7.35万元,完成预算98.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基数有所变动。
5.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1.59万元,完成预算96.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基数有所变动。
6.210050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事业单位医疗):2016年决算数为2.68万元,完成预算109.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变化,使用上年结余资金。
7.210050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 公务员医疗补助):2016年决算数为0.8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与预算持平。
8.210059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其他医疗保障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0.17万元,完成预算113.3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变化,使用上年结余资金。
9. 2210201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2016年决算数为6.2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与预算持平。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5.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4.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0.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23万元,完成预算78.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48万元,完成预算99.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75万元,完成预算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18万元,下降1.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14万元,下降2.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48万元,占59.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75万元,占40.6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4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48万元。主要用于旅游业管理、旅游业执法等业务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3.7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267人,共计支出3.75万元。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6万元,比2015年减少5.37万元,下降7.07%。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反映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参照《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广汉市旅游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XLS
广汉市旅游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XLS
广汉市旅游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XLS
广汉市旅游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XLS
广汉市旅游局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表.XLS
广汉市旅游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XLS
广汉市旅游局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