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汉市殡仪馆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民政、殡葬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拟定全市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二是帮扶解决免除五保供养对象、低保对象、重点优扶对象,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殡仪馆完成火化人数6432具,与2015年相比增加329具,实现全市死亡人数火化率达100%,完成总收入1631.38万元,超额完成财政预算任务。
二、部门概况
广汉市殡仪馆隶属广汉市民政局独立核算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户数共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本年殡仪馆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736.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3.92万元,占58.37%;经营收入722.93万元,占41.63%;
2016年殡仪馆本年支出合计1406.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2.81万元,占62.75%;项目支出143.93万元,占10.23%;经营支出380.15万元,占27.02%;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殡仪馆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774.16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8.31万元,上升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殡仪馆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6.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2.98%。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47.34万元,下降4.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殡仪馆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6.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1.48万元,占97.54%,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0.5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2.3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9.51万元、殡葬929.0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04万元,占0.98%,其中:事业单位医疗5.7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88万元、其他医疗保障支出0.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22万元,占1.48%,其中:住房公积金15.2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16年决算数为1001.48万元,完成预算96.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基本支出结转。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016年决算数为10.04万元,完成预算100%。
3.住房保障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15.2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殡仪馆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2.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90.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3万元、津贴补贴79.96万元、绩效工资92.9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2.3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9.5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9.0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1.73万元、退休费0.58万元、生活补助0.45万元、奖励金7.48万元、住房公积金15.2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98万元。
公用经费392.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63万元、水费7.31万元、电费19.77万元、邮电费1.23万元、差旅费21.40万元、维修(护)费27.86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2.31万元、公务接待费2.15万元、专用燃料费111万元、劳务费134.68万元、工会经费5.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6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5.72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殡仪馆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8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6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5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7.8万元,下降39.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42万元,下降35.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8万元,下降52.51%。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维修费减少、接待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67万元,占81.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5万元,占18.1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开支内容: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6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67万元。主要用于馆内车辆接运遗体,工作业务办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2.1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270人,共计支出2.1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业务单位,交流经营、管理理念、规范殡葬市场,避免恶性竞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殡仪馆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31万元,购买海尔冰箱、海尔热水器、不锈钢座椅、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殡仪馆公有车辆1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其他车辆10辆;单位无单价50万元以上及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无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销售丧葬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
(1)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离(退)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
(4)殡葬:反映财政对民政及其他部门举办的火葬场的殡仪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款)…(项):
(1)事业单位医疗: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费用。
(2)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单位发放职工的医疗补助。
(3)其他医疗保障支出: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用。
9.住房保障支出(类)…(款)…(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