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可再生能源及农业环保的建设管理方针、政策和法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农村自然环境实施保护和改善;编制全市农村可再生能源的中长期规划以及农能技术推广和技术培训;负责指导全市农村可再生能源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农村沼气建设和城镇污水净化沼气池建设规范化管理工作;负责农村自然资源及农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负责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企业的工作;负责承办国家、省市交办的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建设方面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2016年,我市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疏堵结合、多元利用、财政奖补”的原则,不断完善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组织体系、产业体系、政策体系”的建设,加快促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加大秸秆禁烧力度,不断提高禁烧监管水平,坚持促进农民增收、环境改善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为工作目标。截至目前,全市建设秸秆收储大棚13处,购置秸秆打捆机械330余台(套),参与秸秆收集运输的专业合作社30多个。今年在全市干部、群众共同参与和积极努力下,全年共实现农作物秸秆机械打捆收集2.26万余吨;解决农村劳动力1000余人,助农增收1040万元;兑付奖补政策资金500余万元;实现全域秸秆禁烧和100%的综合利用。
二、农村沼气建设工作
(一)沼气集中供气工程建设
上级给我市下达的省级集中供气项目2处,目前主体工程建设基本完工, 2017年5月前工程将全面竣工投入使用;
(二)完成农村户用沼气(农户自建)57口;
(三)新建或改建省柴节煤炉灶及节能炉850台;
(四)安装太阳能利用装置1020平方米;
(五)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2760立方米;
(六)推广、辐射“沼渣、沼液”粮、蔬、果等综合利用8万余亩。
三、农村沼气安全工作
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加强农村沼气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1、按照省办、市办的通知要求和广汉市政府安办统一部署,广汉市农业局在市区金雁广场、广汉市高新区以及六个重点乡镇开展了以促进农村沼气安全生产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本次“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紧密结合农民群众和基层生产操作人员的实际需求,进行现场宣讲有关安全知识,全年发放各种安全宣传资料1万多份(册),参与沼气安全普及知识人员1000余人,为全年的沼气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开展农村沼气安全知识下乡入户活动。沼气项目管理人员、技术服务人员深入重点乡镇,进行沼气安全知识宣传,现场组织对沼气用户、沼气新技工开展了技术培训;发放安全警示标志5000余个(张)。
(二)搞好安全排查与整改,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根据全国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的惨痛教训,广汉市农业局多次下发了加强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一手抓建设,一手抓安全;利用广播、橱窗、横幅和发放安全资料等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安全知识,户户皆知”;建立农村沼气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开展长效的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隐患整改,对检查结果和整改结果进行登记,随时掌握全面的安全动态,坚决遏制重特大沼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部门概况
农业局下属二级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广汉市农村能源管理站本年收入合计152.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82万元,占100%;(饼状图)
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152.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43万元,占51%;项目支出75.18万元,占49%;(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8.82万元,支出152.61万元,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05.14万元,支出210.25万元,2016年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6.32万元,下降23%。支出减少57.64万元,下降27%(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广汉市农村能源管理站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2016年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57.64 万元,下降27%。(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广汉市农村能源管理站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6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5万元,占13%;医疗卫生支出2.96万元,占2%;农林水支出126.00万元,占83%;住房保障支出3.59万元,占2%;(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
(1)社会保障和就业业208(类)05(款)02(项):2016年决算数为1.18万元,完成预算100%。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5(项):2016年决算数为18.05万元,完成预算100%。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6(项):2016年决算数为0.82万元,完成预算100%。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05(款)01(项):2016年决算数为1.94万元,完成预算100%。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05(款)03(项):2016年决算数为0.94万元,完成预算100%。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05(款)99(项):2016年决算数为0.08万元,完成预算100%。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
3.农林水支出
(1)农林水支出213(类)01(款)01(项)2016年决算数为44.19万元,占29%;完成预算100%。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农林水支出213(类)01(款)02(项)2016年决算数为37.80万元,占25%;完成预算100%。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农林水支出213(类)01(款)04(项)2016年决算数为6.50万元,占4%;完成预算100%。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农林水支出213(类)01(款)26(项)2016年决算数为34.38万元,占23%;
(5)农林水支出213(类)01(款)35(项)2016年决算数为3万元,占2%;
(6)农林水支出213(类)02(款)01(项)2016年决算数为0.13万元,占2%;完成预算100%。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住房保障支出221(类)02(款)01(项):
2016年决算数为3.59万元,完成预算100%。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广汉市农村能源管理站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4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7.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广汉市农村能源管理站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公务用车所以无公务用车开支,我局属农业局二级单位,接待由农业局统一安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及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广汉市农村能源管理站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万元,比2015年增加/减少1.75万元,下降21%。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
8.教育(类)…(款)…(项):指……。
9.科学技术(类)…(款)…(项):指……。
1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指……。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指……。
……
……
……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参照《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