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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市文体广电出版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7-10-24 来源:文体旅游局 点击量: 【字体:】【打印 分享: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定相应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内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把我正确的舆论和创作导向;协调全市文化艺术、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产业发展、推行机制体制改革;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活动;组织推进公共服务,监督市级重大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基础建设;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管辖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指导并组织开展各项体育活动;负责全市性体育社团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管理指导图书发行事业和出版发行单位;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公共服务阵地建设情况

1、“两馆一站”免费开放扎实有效:市图书馆全年开展各类读书活动10次,“书香广汉•农民读书月”文化扶贫活动5次,馆媒合作启动“夜读雒城·书香广汉”全民阅读计划,馆企合作打造全民阅读科技基地,馆校合作在8所中小学打造20余个班级图书馆;市文化馆协调活动时段确保了每天10余支队伍、数百人的免费开放服务,开展了暑期公益才艺培训和公益培训成人班,培训人数达500余人;18个乡镇综合文化站结合自身特色开展活动,全年免费服务活动人数达16万余人次。

2、文化阵地:向上争取到位资金93.32万,新建2个乡镇文化广场、8个村级文化活动室、6个农民工文化驿站、8个留守儿童文化之家,消除金雁广场公共设施安全隐患项目正在施工,预计春节前全面完成。

3、体育阵地:向上争取到位资金646万元,已建5条全民健身路径、5个农民体育中心户和20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4个“十五分钟健身圈”和城北全民健身中心积极推进中。文体中心新建室外篮球场围网,改建了2片7人制足球场,新增了11片羽毛球地胶。

4、广电阵地:新建36个文化院坝智慧乡村网络综合服务平台、18个“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网点”和1个出版物数字化发行网点,完成应急广播野外终端安装,县级应急广播平台已验收投入使用。全市184个行政村“村村响”设施设备通响率达到100%。建设村级室内固定电影放映点1个,农村公益电影放映2308场,广场公益电影放映50场。

文化体育活动开展情况

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广场演出30场,举办送文化下乡活动10场,开展大小(活动)赛事40余项,组合打造“冬日阳光·炫动广汉”冬季系列文体活动37项。分类集中培训文化队伍3期,“六进”文化专业辅导培训40次,承办了2016年中国足球协会C、D级教练员培训班和2016年德阳市网球裁判员培训班,举办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2期。

文艺作品和竞技体育获奖情况

收集“三讲三爱两进步”绘画作品58件,文艺作品荣获省级奖励2个,出版个人专著10本,入展(选)国家级展演赛刊5件(篇)、省级30余件(篇)。我市运动员在德阳市级比赛中获得了13金9银9铜,共有9人入选国家、省集训队,其中广汉籍国家田径队运动员黄常洲出战2016年里约夏季奥运会跳远项目取得第11名,在亚洲名列前茅。

广电工作情况

完成2363户电视户户通扶贫任务,完成地面数字电视整改任务,完成与总局领导应急广播连线检查任务。对广播电视台播出机构播放的电视广告、广播电台播放的广播广告进行了严格清查,实现了安全播出无事故。

 文化新闻市场监管情况

查处违规经营场所21家,依法取缔非法出版物摊点13 家,收缴非法出版物271册,销毁非法出版物1000余册(张)。统一受理、集中办理行政许可证79件。完成了2016年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和“拒绝盗版,共筑未来”宣传活动,共销毁非法出版物1000余册(张)

经济目标完成情况

已完成招商引资1000万,文体中心非税收入已完成20万。

2017年工作打算

(一)新建50个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1个乡镇全民健身广场,4处城市“十五分钟健身圈”, 4个农民体育中心户,5条全民健身路径,村级室内固定电影放映点1个。完成城北全民健身中心建设工程。

(二)积极开展保保节、桃花节、龙狮灯、迎新春长跑、市民文化周、文艺乡村行、趣味运动会、广场健身舞、三星太极、市运会等活动,坚持年年有系列、季季有主题、月月有安排、周周有活动,不断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全年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不少于100场次。

 (三)实施广电惠民行动,改造完成“智慧城市·高清广汉”高清电视30000户,完成30个文化院坝智慧乡村网络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农村公益电影放映2196场,广场公益电影放映50场。

(四)进一步完善全市优秀文艺作品奖励办法,推动建立文化艺术基金。大力鼓励基层创新创作,力争2件文艺作品获国家级奖励,6件文艺作品获省级奖励。

(五)精心打造运动四季松林(山地自行车、户外休闲运动)、三水易家河坝西部钓都等,促进文化产业与旅游业的发展。建设2家文化示范企业,促进文化产业健康发展。

(六) 依托远程视频监控、文化部“文网卫士”等技术,延伸执法手臂,对全市110余家网吧、60余家歌舞娱乐场所实现监控视频全覆盖、监控软件全到位。

()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四个好”目标,加强对金阳县、石门村文体广电扶贫。

(八)深入开展党建和纪检监察工作,加强干部职工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全面提高文体队伍的专业、服务、管理水平。

二、部门概况

文广局属一级行政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文广局本年总收入1910.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22.06万元占本年总收入的95.36%,其他收入本年88.64万元占本年总收入的4.64%。

2016年文广局本年总支出1468.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378.18万元占本年总支出的92.74%,其他支出84.42万元占本年总支出的5.75%,基本支出807.21万元占本年总支出的54.99%,项目支出660.79万元占本年总支出的45.01%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文广局财政拨款收入1822.06万元,2015,年文广局财政拨款收入1718.81万元,较2015年,增加了6.01%;2016年文广局财政拨款支出1378.18万元较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1725.36万元减少20.1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7.76万元占本年总支出的82.27%。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4.69万元减少了476.93万元,下降了28.3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7.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20.82万元,占84.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86万元,占12.33%;医疗卫生支出18.67万元,占1.55%;住房保障支出19.42万元,占1.6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1,020.82万元,其中文化554.52万元( 行政运行136.89万元、文化活动  60.0万元、 群众文化 165.72万元、文化市场管理   113.06万元、其他文化支78.85万元);体育95.11万元,(行政运行30.11万元、群众体育65.00万元);新闻出版广播影视54.94万元(行政运行49.49万元、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5.45万元、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16.25万元、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16.25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86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48.86万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8.9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35.6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26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67,其中医疗保障18.67万元(行政单位医疗 12.3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   5.82万元、其他医疗保障支出  0.50万元),完成预算100%

住房保障支出  19.42万元,其中住房改革支出19.42万元——住房公积金 19.4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文广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7.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2.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1.94万元、津贴补贴84.71万元、奖金5.93万元、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5.6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2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2.85万元、离休费7.9万元、退休费7.63万元、医疗费5.82万元、奖励金71.67万元、住房公积金19.4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98万元。
  公用经费304.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48万元、水费0.82万元、电费3.36万元、邮电费8.35万元、差旅费16.39万元、维修(护)费0.85万元、培训费0.32万元、公务接待费0.08万元、工会经费2.9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69万元、其他交通费6.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6.5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8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文广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77万元,完成预算52.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69万元,完成预算51.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预算7.27%。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5.74万元,下降49.8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36万元,下降48.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9万元,下降212.77%。减少变动的主要原因2016年进行了车改,公务车运行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69万元,占98.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8万元,占1.39%。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6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69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体

育、文化稽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0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0人,共计支出0.0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检查文化市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文广局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42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文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4.92万元,比2015年285.23万元增加19.69万元,增长6.9%.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文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文广局公有车辆5辆,其中:一

般公务用车5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无收入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无收入支出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8.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活动(项):指反映举办大型文化艺术活动支出

9、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群众活动(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市场管理(项):指用于文化执法检查等文化商场管理方面支出

1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指用于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反方面指出

1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行政运行(项):指用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反映业余体校和全民健身等群众体育活动方面的支出

1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反映除上以外的其他体育方面的支出

15、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6、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项):反映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1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项):反映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项):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反方面的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2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广汉市文体广电出版局

                                 2017年10月24日

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文体广电出版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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