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主要职能。领导全市共青团工作,组织全市共青团组织围绕广汉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开展工作,在广汉政治、经济、文化等活动中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突出思想政治引领,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
一是扎实开展红色主题教育。借助青年论坛、主题团课、机关开放日等丰富形式广泛在学校、企事业单位、社区和农村开展“我是红领巾,我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言”“重走长征路,我为七一讲话点赞”等爱党爱国教育活动12期,被评为德阳市共青团系统“青年思想引导先进单位”。二是多渠道宣传青春正能量。发挥团属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的思想阵地引领,传播青年好声音。截至目前,团市委官方微博粉丝数突破2万,微信粉丝数达到1.4万,成功上线广汉“青年之声”网站,发布全省团系统第一个10万+的现象级转发微信公众号文章,全年接受青年在线咨询、求助和问题反映2500余个,微博、微信影响力继续保持全省共青团前列。三是广泛开展青年思想大讨论。围绕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乡镇、部门团组织和青年团体中广泛开展宣讲和讨论活动8期,进一步引导广大青年参与“四美广汉”建设。
(二)搭建青年交流平台,进一步提升联系服务能力。
一是完善联系服务制度。深入开展“1+100”团干部联系青年工作,全市部门和乡镇团组织书记必须完成联系团员青年数量,进一步加强与基层团干、高校学生、企业青年沟通互动,摸准青年需求方向,有针对性地开展精准服务。二是强化交流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广青商会”“广汉青年说”等新青年交流平台作用,汇聚全市优秀青年人才,打造线上线下服务一体化平台。三是拓宽青年交流途径。组织开展“成德青年创新创业分享会”“青春有约·汇爱雒城”等活动,加强成德青年联系,增进青年感情。
1、广泛开展公益志愿服务,树立新时期团干良好形象。
一是创新活动品牌。设计实施阳光驿站、千人微笑、图书漂流等公益项目12个,组织开展“留守儿童生日会”“公益夏令营”等活动。新丰镇金华社区“放学两小时”公益服务项目被作为优秀项目品牌选送“天府益周”公益论坛。二是提升志愿服务水平。联合爱心天使、众善公益、亲子之家等本土社会公益组织筹建广汉市青年社工协会,建立“公益联盟”,面向成德绵三地公开招聘青年社工,定期开展社工培训,参与人数达6000余人次,“爱心天使”公益服务中心被评为“四川省青年优秀志愿组织”。三是搭建志愿服务平台。进一步加强“广青公益”服务平台建设,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志愿服务,全年开展各类志愿活动300余次,参与志愿者1万余人次,稳步推进“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现有志愿者人数24人,规模为德阳县市区第一,我市西部计划项目办被评为“全国优秀项目办”。
(四)激发青年创新创业活力,培育经济发展新引擎。一是丰富活动载体。参与举办“德阳创客·雒创汇”系列活动,开展“六脉创享会”“融创力量”等活动7期。定期举办“广汉青年说”系列分享会,开展“青年理想分享会”“青年创业季”等活动8期,参与青年2万余人次,被评为德阳市共青团系统“青年创业先进单位”。二是做好资金争取。联合高新区、人社局成功申报省级青年(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争取省级财政专项补贴100万。目前,已有12个青年创业项目获得SYE贷款65万元,帮助4个青年创业项目获得专项项目资金支持38万元。三是发挥榜样力量。联合电视台开展“寻找最美创客”活动,挖掘和选树青年创新创业的成功范例,为青年(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新精神加油鼓劲,吸引各行业青年5千余人次参与,成功推出青年创业领袖8人,公益大咖5人。
(五)全力参与精准扶贫工作,为实现同步小康发挥青年作用。一是发挥共青团组织优势。从团市委机关、高校、社会组织选拔优秀团干部,在我市5个德阳市级贫困村,按照一村一个“第一团支部书记”、一个社会公益组织和2万元公益扶贫资金的标准,进行对口公益扶贫,工作经验在德阳日报的头版头条和四川日报的重要版面进行了刊发,也得到了上级团组织的高度肯定。二是启动“广青益站”公益扶贫中心建设。争取团中央“青年之家”专项经费10万元和彩票公益金40万元启动“广青益站”公益扶贫中心建设,引入6家专业化社会公益组织入驻中心,实现精准扶贫工作的专业化、常态化开展。三是做好对口帮扶工作。履行好我市群团部门对口帮扶金阳县工作的牵头责任,通过“情暖金阳,让爱传递”主题系列活动,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关注援彝协作工作。截至目前,已为金阳贫困青少年募集到价值8万余元的爱心物资和心愿礼包,并已通过援彝工作组和金阳团县委全部发放到位。
二、部门概况
2016年度,本部门决算户数共1个。没有二级决算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11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7万元,占100%
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14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5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16.7万元,支出合计145.5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7万元、财政拨款减少支出116.9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57万元,下降51.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91万元,占83.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2万元,占0.36%;医疗卫生支出2.17万元,占1.49%;住房保障支出3.52万元,占2.42%;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7.38万元,占11.9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2016年决算数为121.91万元,完成预算89.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财力不足,有些开支压缩到下年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16年决算数为0.52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016年决算数为2.17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2016年决算数为3.52万元,完成预算100%。
5.其他支出(类):2016年决算数17.3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5.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9.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09万元、津贴补贴12.44万元、奖金0.6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3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1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94万元、生活补助26.45万元、医疗费2.16万元、奖励金11万元、住房公积金3.52万元。
公用经费49.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16万元、印刷费0.55万元、手续费0.08万元、邮电费1.7万元、差旅费6.2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0.12万元、会议费0.24万元、培训费0.73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劳务费3.48万元、工会经费1.15万元、福利费1.07万元、公务用车支付维护费2.95万元,其他交通费1.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45万元,完成预算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95万元,完成预算14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6.6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公务接待较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95万元,占8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万元,占14.5%。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金额49.19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运行。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9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80人,共计支出0.5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13万元,比2015年减少68.02万元,下降34.68%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团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具体工作)。对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团委账面公务车辆2辆(2016年7月车改已统一交财政局处理,暂未作账面核减),实际使用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
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反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款)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款)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反映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项):用于商贸事务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指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8.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反映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