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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市和兴镇人民政府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7-10-28 来源:和兴镇 点击量: 【字体:】【打印 分享:

广汉市和兴镇人民政府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是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的自治能力。

二是因地制宜的制定本镇经济发展规划,营造发展环境,推广农业技术,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生产,加强农村人才资源开发、指导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的转移。

三是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律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生产安全监管,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四是加强乡村规划、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档案、计划生育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公德教育,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

五是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科技信息和社会救济,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夯实工业基础,镇域经济稳中有升

一是有效盘活闲置低效土地。二是积极支持企业技改升级。三是大力提升企业安全环保意识。

(二)推进农村改革,农业发展取得突破

一是大力推进农村改革。二是加快农业配套设施建设。三是强化服务提升促农增收。四是全面落实各项惠农政策。

(三)加大投入力度,城乡面貌不断改善

一是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二是不断完善基础设施。三是狠抓城乡环境整治。

(四)狠抓民生改善,社会更加和谐幸福

一是开展精准扶贫。二是做好扶贫帮困。三是推动民生保障。四是丰富文化生活。

(五)强化责任落实,社会环境平安稳定

一是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二是做好了重点时段社会稳定工作。三是扎实开展依法治市工作。

(六)严肃纪律监督,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二是狠抓宣传教育做好三个全覆盖。三是落实监督措施实现风清气正。

(七)加强基层党建,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化

一是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二是挺纪在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二、部门概况

和兴镇人民政府为一级决算单位,内设两办一所两中心,即党政办公室、经济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业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和兴镇人民政府本年收入合计782.94万元,均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2016年和兴镇人民政府本年支出合计782.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7.48万元,占94.19%;项目支出45.46万元,占5.81%。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和兴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782.94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0.77万元,下降5.9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和兴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2.9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49.77万元,下降5.9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和兴镇人民政府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2.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9.29万元,占29.28%;国防支出4.93万元,占0.63%;公共安全支出30.58万元,占3.91%;教育支出2.02万元,占0.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12万元,占14.19%;医疗卫生支出54.64万元,占6.98%;城乡社区支出74.99万元,占9.58%;农林水支出225.66万元,占28.82%;住房保障支出28.71万元,占3.67%;;其他支出21万元,占2.6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229.29万元,完成预算100%,全部为行政运行支出。

2.国防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4.93万元,完成预算100%,全部为民兵支出。

3. 公共安全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30.58万元,完成预算100%,全部为治安管理支出。

4.教育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2.0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小学教育1.14万元,初中教育0.88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111.1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1.18万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3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6.4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67万元,农村五保供养支出32.4万元,其他农村生活救助3.11万元。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54.6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7.8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16万元,计划生育服务32.59万元。

7. 城乡社区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74.9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6.99万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48万元。

8. 农林水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225.6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31.19万元,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5.71万元,农田水利3.25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185.51万元。

9. 住房保障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28.71万元,完成预算100%,全部为住房公积金支出。

10其他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21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和兴镇人民政府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7.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75.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6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和兴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3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3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02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13万元,下降0.8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8万元,下降1.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5万元,下降0.55%。变动的主要原因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使用相关管理制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35万元,占41.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02万元,占58.69%。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轿车1辆,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3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3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所需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9.0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59批次,993人次,共计支出9.02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和兴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2.40万元,比2015年减少0.94万元,下降0.58%。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和兴镇人民政府公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

(三)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16年度,和兴镇政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50元。主要用于机关办公设备的采购。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治安管理(项):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治安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所属巡警队、特警队、派出所、110等方面的支出。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农村五保供养支出(项):指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指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指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反映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19.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指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广汉市和兴镇人民政府2016年决算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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