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南丰镇党委政府的主要工作职责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领导和监督同级人大、政府落实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抓好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2)、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新闻宣传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3)、制定和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全镇税收246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77%;招商引资完成5000万元,完成全年的 100%;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1000万元,完成任务的1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1633万元,完成任务的100%;规模以上企业实现销售收入68000万元,完成任务的100%;技术改造投入完成3500万元,完成任务的100%。
二、部门概况
南丰镇共设五个内设机构,即“两办一所”“两个中心”,包括党政办公室、经济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业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6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为行政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南丰轮镇本年收入合计700.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0.96万元,占100%。
2016年南丰镇本年支出合计700.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9.48万元,占85.52%;项目支出101.48万元,占14.48%。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南丰镇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700.96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1.91万元、71.91万元,增长率都为11.4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丰镇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0.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71.91万元,增长1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南丰镇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0.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8.88万元,占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67万元,占11%;医疗卫生支出36.81万元,占5%;住房保障支出31.48万元,占4%;国防支出2.00万元,占0.2%;公共安全支出15.00万元,占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30万元,占2%;城乡社区支出44.41万元,占6%;农林水支出259.4万元,占37%;其他支出21万元,占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决算数198.88万元,完成预算90.29%,其中:人大事务—人大会议支出决算数0.83万元,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183.05万元,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关机构事务15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公安—治安管理决算数15万元,完成预算100%。
3.国防支出-民兵支出2016年决算数2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2016年决算数13.3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78%。
5.社会保障和就业2016年决算数78.67万元,完成预算70.60%:其中:⑴、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6年决算数为1.52元,完成预算3.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1-9月分发放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转入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⑵、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6年决算数46.10万元;(3)、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16年决算数4.29万元;(4)、特困人员供养-农村五报供养支出26.76万元,完成预算80.99%,减少的原因是年初预算包括护理人员工资。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016年决算数为36.81万元,完成预算101.46。其中:(1)、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2016年决算数13.47万元,完成预算108.19%,增加原因是2016年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2)、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服务2016决算数23.34万元,完成预算的97.94%。
7.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016年决算数44.41万元,完成预算的444。10%;增加原因市级追加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目。
8.农林水支出2016年决算数259.41万元,完成预算115.75%,增加原因主要市级追加大学生创业园项目。(1)、农业—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2016年决算数27.71万元,完成预算73.15%,(2)、农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2016年决算数8.25万元,完成预算93.75万元,减少原因是人员减少等。(3)、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016年决算数198.95万元,完成预算112.89%。(4)、农村综合改革—其他农林水支出2016年决算数24.5万元。
9.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16年决算数31.48万元,完成预算104.93%。
10.其他支出-其他支出2016年决算数21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南丰镇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9.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81.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7.73万元、津贴补贴104.77万元、奖金3.8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6.1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2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47万元、退休费1.52万元、生活补助156.7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16万元、救济费26.76万元、奖励金1.95万元,住房公积金31.48万元。
公用经费117.7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47万元、电费4.20万元、邮电费9.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46万元、维修(护)费14.69万元、会议费4.10万元、培训费2.13万元、公务接待费3.03万元、劳务费44.88万元、工会经费3.0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61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丰镇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4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4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3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下降1.96%。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37万元,下降1.9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7万元,下降0.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减少0.30万元,下降9.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46万元,占83.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03万元,占16.39%。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4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46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农业生产指导、土地双挂、社会治安、维稳、低保及精准扶贫的调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3.03万元,共计接待批次为75次,合计400人,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南丰镇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南丰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7.69万元,比2015年增加46.68万元,增长65.74%。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南丰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南丰镇公有车辆3,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
8.教育(类)…(款)…(项):指……。
9.科学技术(类)…(款)…(项):指……。
1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指……。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指……。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参照《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