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汉市兴隆镇人民政府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兴隆镇党委政府的主要工作职责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领导和监督同级人大、政府落实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抓好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2)、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新闻宣传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3)、制定和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固定资产投资达到4290 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34.06%;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3573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19.10%,实现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987万元。
二、部门概况
兴隆镇共设五个内设机构,即“两办一所”“两个中心”,包括党政办公室、经济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业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6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为行政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兴隆镇本年收入合计593.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3.08万元,占100%。
2016年兴隆镇本年支出合计593.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9.05万元,占84.15%;项目支出94.03万元,占15.85%。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兴隆镇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593.08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3.32万元、43.32万元,收支增长率均为7.3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兴隆镇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3.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3.32万元,增长7.3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兴隆镇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3.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8.47万元,占30.09%;国防民兵支出2.05万元,占0.3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83万元,占19.6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07万元,占7.94%,农林水支出202.58万元,占34.16%;住房保障支出20.08万元,占3.39%;其他支出26万元,占4.3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决算数178.47万元,完成预算168.62%,其中: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168.47万元,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10万元。
2.国防支出—民兵—民兵巡逻及训练等决算数2.05万元,并未预算。
3、公共安全虽有预算,但并未报建设决算支出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2016年决算数116.83万元,完成预算110.39%:其中:⑴、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2016年决算数为1.06万元,完成预算4.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1-9月份发放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转入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⑵、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6年决算数1.98万元,完成预算数4.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1-9月分发放行政单位退休人员工资转入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6年决算数55.79万元;(4)、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16年决算数22.31万元;(5)、特困人员供养-农村五报供养支出35.69万元,完成预算109.82%,增加的原因是年初预算包括部分护理人员工资;后增加两人的原故。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016年决算数为47.07万元,完成预算104.25%,其中:(1)、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2016年决算数16.71万元,完成预算145.3%,增加原因是预算将公务员医疗补助合并;(2)医疗保障—公务员医疗补助2016年决算数4.12万元;(3)、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服务2016决算数30.36万元,完成预算的90.22%;减少原因是人员的减少。
6、农林水支出2016年决算数202.58万元,完成预算108.74%,增加原因主要是村级临时办公费及其它费用等增加。(1)、农业—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2016年决算数16.1万元,完成预算91.58%,(2)、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016年决算数186.48万元,完成预算161.87%,增加原因主要是补发村干部报酬。
7、项目支出26万元,完成预算数51.36%。
8.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16年决算数20.08万元,完成预算101.10%,人员调整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兴隆镇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9.0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75.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7.14万元、津贴补贴106.61万元、奖金4.6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5.7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2.3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7.44万元、退休费3.04万元、生活补助121.7万元、其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7万元、救济费35.69万元、住房公积金20.08万元。
公用经费23.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2万元、水费0.15万元、电费6.04万元、邮电费0.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3万元、维修(护)费1.12万元、培训费0.21万元、公务接待费1.94万元、劳务费0.68万元、工会经费5.25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兴隆镇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17万元,完成预算18.1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23万元,完成预算14.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4万元,完成预算24.25%。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与预算大幅度减少。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3.62万元,增加86.1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68万元,增加75.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1.94万元,增加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23万元,占“三公”经费53.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4万元,占46.52%。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3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农业生产指导、砂石治理、土地双挂、社会治安、维稳、低保及精准扶贫的调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9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4批次,386人,共计支出1.94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兴隆镇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财政专户资金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兴隆镇2016年使用财政专户资金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兴隆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23万元,比2015年增加0.07万元,增长0.30%。主要原因是2016年的办公费等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兴隆镇人民政府人民政府机关会计账面公务车辆4辆(2016年7月车改时已统一交市财政局处理,暂未作账面核减),实际使用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
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6.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民兵(项):反映用于民兵建设与管理方面的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治安管理(项):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治安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所属巡警队、特警队、派出所、110等方面的支出。
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农村五保供养支出(项):指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指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反映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5.“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