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汉市纪委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主管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纪委、监察部、省委、省政府、德阳市委、市政府和广汉市委、市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镇(乡)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和市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务院和省、德阳、广汉市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执行情况,保证政令畅通;负责统一部署全市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3、负责调查处理市级党政群机关(含事业单位)各部门、各镇(乡)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及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给予涉案党组织和党员的处分或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
4、负责调查处理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镇(乡)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被任命职务的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行政处分或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规定程序办理)。
5、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6、按照中央和省、德阳市委、广汉市委的要求,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政纪教育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7、参与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其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在本市的实施办法。
8、调查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镇(乡)人民政府制定的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或撤销的建议。
9、会同市级各部门及镇(乡)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市级各部门、各镇(乡)纪检监察组织专(兼)职干部人选,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10、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全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市管(正副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情况的考察工作,对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行检查监督;承担市委、市政府反腐败斗争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11、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在省、德阳市纪委和广汉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广汉市纪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以提高人民满意度和纪检干部能力素质为目标,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为服务和保障全市工作大局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1、从严从实落实“两个责任”。协调推进市委主体责任落实,全市共签订“两个责任”承诺书2116份,“两个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广泛开展廉政谈心谈话,全市各级开展谈话提醒873人次,形成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全面落实“一诺三清”制度,全市签订廉政承诺书2581份,签订“一事一诺”承诺书350份,相关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工作人员签订廉洁承诺书103份,签订无违纪违规问题承诺书12112份,违纪问题已全部说清承诺书18份。
2、多措并举净化干事创业环境。盯紧关键领域,开展环保督察32人次,约谈10个乡镇4个部门,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督查,发现问题11个,印发督查通报1期。开展“三项整改”回头看督查50人次,以“发点球”的方式对201个问题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80份。开展“三重一大”决策记实督查,发现问题70余个,发出整改通知书4份;开展行权平台随机抽查督查,发现问题120余个,移交问题线索6个。深入开展走基层“清风行动·2017”,共收集意见建议1168件,收集问题线索122件,已全部办结。有力有序推进巡察工作,2017年,严格按照巡察工作计划,分四轮对14个乡镇和部门、单位进行巡察。通过“听、谈、查、访”四种方式,召开各种会议30余场次,谈话400余人次,走访300余人次,查阅各种资料6000余份,发放调查问卷近1000余份,发现各类问题119个,问题线索18条,现已全部移交办理,巡察效果已初步显现。
3、惩教并举强化廉政宣传教育。深挖本土文化,与市政协文史委合作,编撰《汉州孝廉史话》。多部门联动,开展“廉政文化乡村行”“廉政文化医院行”“廉政文化校园行”等系列活动。在全市开展“四个一”系列警示教育活动,到监狱接受警示教育240余人次,到廉政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630余人次,到法院旁听庭审75人次,“一把手”讲廉政党课70余人次。充分利用“廉洁广汉”“广汉微督”“广闻明察”等网络媒体平台,宣传政策精神,宣传工作成效,报道正面事迹,曝光反面典型,对查处的违纪行为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充分发挥案件的警示、震慑、教育作用。组织各单位观看《被围猎的权力》、《文化圈里的“腐败家族”》等警示教育片;向全市党员干部发送廉政提醒短信9000余条。
4、驰而不息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及时总结《广汉市2013—2017年惩防体系建设实施意见》落实情况,实施廉政风险防控“A计划”,梳理确定全市A级风险岗位210余个,先后对8个单位16个A级风险岗位进行随机抽查审计。建立健全干部廉政档案及预警系统,共发出蓝色预警2900余次,发出黄色预警20余次,对党员干部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持续推行“三重一大”事前、事中、事后记实制度,落实1名市纪委常委列席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等会议并实施全程记实。
5、力度不减保持执纪问责高压。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304件(科级干部27件,一般干部50件,其他人员227件),去年同期处置线索148件,同比增长105%,其中谈话函询234件,了结136件,组织处理49人。立案171件(去年同期立案123件,同比增长39%),党纪立案164件,政纪立案7件(其中:科级干部14人,一般干部24人,其他人员133人)。结案188件(去年同期结案66件,同比增长185%),党纪处分177人,政纪处分8人,免于党纪处分3人。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今年各类问题线索处理,适用第一种形态136件,适用第二种形态132件,适用第三种形态41件,适用第四种形态12件,四种形态比例为42%,41%,13%,4%。
6、全面系统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走基层”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业务技能培训,围绕“安全执纪审查”“A级廉政风险防控”“信访和纪律审查工作”等主题开展业务培训247人(次),组织参加中纪委、省纪委、德阳纪委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14人(次),抽调部门、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参与以案代训23人(次)、到各室岗位轮训9人(次)。
二、部门概况
(一)我委内设九个机构,包括办公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室,下设一个事业中心(广汉市纪委监察局网络政务与电教中心),其中行政编制25名,实际在岗24人;工勤编制2名,实际在岗1人;事业编制3名,实际在岗3人,年末实有在编在职28人;离退休人员13人;长期聘用人员2人。
(二)广汉市委巡察办设在市纪委,行政编制4名,实有人数3人,年末实有在编在职3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广汉市纪委本年收入合计1182.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82.33万元,占100%。
2017年广汉市纪委本年支出合计1170.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0.78万元,占94.89%;项目支出59.85万元,占5.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广汉市纪委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1182.33万元,较上年增加42%,支出为1170.63万元,比上年增加37%,其中基本支出1110.78万元,较上年增加36%,按预算功能科目分财政拨款中的基本支出中的行政运行支出为893.16万元,案件经费支出为96.27万元,未归口管理行政离退休为28.33万元,基本养老保险为37.57万元,职业年金为15.02万元,行政单位医疗13.1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68万元,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94万元,公积金为20.66万元;财政拨款中的项目支出为59.85万元,较上年增加50%,第一是用于综合派驻纪检办公启动专项经费29.56万元,第二是新成立的巡察办用于开支办公设备购置和工程维修费用30.2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0.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长3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0.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9.28万元,占8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92万元,占6.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77万元,占1.7%;住房保障支出20.66万元,占1.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0.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52.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457.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8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8万元,占82.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48万元,占17.3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办案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3.04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新成立的市委巡察办下设四个巡察组因工作需要租用了2辆汽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47万元,主要原因是面临机构改革,上级来调研和检查工作的次数增多。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广汉市纪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7.79万元,比2016年增加79.74万元,增长21%。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广汉市纪委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广汉市纪委通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82万元,其中:采购货物支出35.8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派驻纪检组和巡察办采购办公设备费用。
(四) 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5分,存在的问题:一是目标任务相关性、明确性和合理性,二是绩效目标动态监控,三是内控制度和体系建立。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在确定目标任务时,必须要考虑目标任务在计划、实施、评估等各方面具有相关性、明确性和合理性;二是要加强绩效目标的动态监督,要监督资金的使用过程中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带来了经济效益;三是要进一步细化内控制度,完善本单位的内控体系。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4 |
明确性(5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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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性(5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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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
目标管理(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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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2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2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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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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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1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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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加强运行监测,提高预警能力 |
5 |
狠抓项目实施,增添发展后劲 |
5 |
||
优化产业结构,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5 |
||
重视企业培育,夯实工业基础 |
5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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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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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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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