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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市林业与园林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8-09-21 来源:林园局 点击量: 【字体:】【打印 分享: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制定全市林业及其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绿化造林和城市园林绿化改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造林、城市主干道绿化、树木养护、树木砍伐审批、经济林发展和林业基地的建设;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水土保持、 生态公益林的培育; 组织、指导林木良种的培育、检疫和检验工作。贯彻落实《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组织全市林业和园林执法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对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重大案件的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全市猎枪弹具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协调全市湿地保护工作;指导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救护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在省、市林业主管部门的帮助和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园林发展战略,以建设生态文明美丽广汉为统领,以增绿增质增效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重点工程为抓手,以依法治理为保障,将林业园林工作与惠农增收、美化环境、改善生态相结合,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奋力实现“五个走在前列”。  

 2017年,我市投入各类资金8,500万元,实施环城防护林生态屏障工程、狮子堰市政公园、南和路与旌江干线互通等绿化工程,建设社区、机关、学校、企业、居住区、新农村聚居点附属绿地和城市立体绿化7,800余亩,全面落实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推进多层次城乡绿地系统建设。

1.实施狮子堰市政公园工程。工程已完工,已于2018年1月1日开放整个公园。为群众提供了一个总面积达8.9万平方米的生态休闲场所,极大改善了广汉城区生态环境,为构建美丽广汉起到助推作用。

2.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园万福片两区共建项目--生态屏障工程。工程已完成工,新增45万余平方米的防护林带。

3.实施连山镇沿山公路绿化工程。工程已完工,新增绿化面积11.7万平方米,进一步完善了丘区花果旅游建设,美化沿山公路观光旅游环境。

4.全面完成南和路与旌江干线互通绿化工程、北京大道成绵高速收费站--九高路道路两旁绿化工程以及零星的绿化补植,绿化面积6万余平方米,摆放草花500余万盆,播撒草种1800余平方米。

5.开展城乡绿化建设,加快路旁、水旁、街旁、院旁“四旁”绿化,大力植绿造绿,建设多层次城乡绿地系统。完成村道,沟渠绿化14.5公里,新农村聚居点、四旁绿化472亩,城市园林及道路绿化39.32公里。

6.以生态旅游为依托,带动全民义务植树,结合“绿化广汉,你我同行”公益植树健步走活动,掀起全民绿化广汉的高潮。全市约330余个单位,9.5万余人参加义务植树,共栽植北美枫香、墨西哥柏、桂花、天竺桂、水杉、香樟等苗木500余亩。

 全力开展“美化、绿化、亮化、净化”行动,推进城市绿化提档升级工程,以环保督察为契机,加强城市园林管护,有效解决“因裸致脏、由露扬尘”的问题,提升城市形象。一是道路绿地补植及裸露地面绿化补植,全年共补植乔木3000余株、地被5万余平方米。二是对全市树木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清理工作,清理树木8余万株。其中,应急处理城市园林突发事件150余起,清理、扶正各类折枝、倾倒树木2000余株,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三是开展创卫复审整改工作,全年清理树穴1800余个,投放毒鼠药100余公斤,上肥50车次,清运各类枯枝叶及绿化废物1000余车。四是加强城市绿化树木病虫害防治,全年共防治20余万平方米。五是街区盆花摆放及草种撒播,在市区内各主要街道和节点种植摆放草花约600余万盆,铺种草坪6万余平方米,在鸭子河场地播撒格桑花草种1800余平方米。六是开展雒城大道专项整治行动,新建绿化带1000余平方米,补植绿化5000余平方米,补植乔木近100株,安装路沿石500米,修补路沿石3000余米。七是配合编制《德阳市观花摄叶常见植物图册》实现月月有花看,季季景不同。

 2017年,全市新增森林面积0.06万亩,新增森林蓄积0.54万立方米,增加森林覆盖率0.08个百分点,主要造林树种使用率64%以上。一是实施2017年天保工程二期项目,国有林管护0.2万亩,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22万亩。二是实施2017年完善退耕还林工程,完善退耕还林成果0.5万亩。已完成管护任务,国有管护资金、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与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已兑付完成。三是完成德阳市森林植被恢复费2016年省返还“四好”幸福美丽新村绿化示范点项目的建设。四是推进乡土珍贵绿化树种选用和推广,强化古树名木保护,培育和转化推广林业科技创新成果1项以上,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成果,全年举办林业技术培训班10期,培训林农1000余人次,培训基层林业技术人员100余人,共印发培训资料10000余份(册)。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已完成林业有害生物数据库建立、标本鉴定、成果提交、成果审评等工作。五是积极协调川农大风景园林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开展二调、林地变更相关工作,目前二调成果已通过省林业厅评审验收、林地变更已通过省林业厅技术性审查。

 一是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市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进一步提升林业行政执法水平,印发了《广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广汉市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明确森林公安机关承担森林资源类、野生动植物保护类、森林防火类、自然保护区、湿地及森林公园类,防沙治沙、血吸虫病防治及退耕还林5类74项林业行政执法权 。二是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完善集体林权档案,强化林权管理和纠纷调处工作。充分调动农民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极大地释放出林地蕴藏的巨大潜力,初步实现森林资源增加、农民群众增收、林业经济增长的“三增”局面。三是开展防治检疫工作,全市病虫害无公害化学防治4000亩,无公害防治率85%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100%,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为零。四是坚决执行凭证限额采伐制度,依法办理木材运输、植物调运检疫、森林植物检疫登记类证书87份,其中林木采伐许可证5份(其中林木修枝1份),对不符合的退回林木采伐申请,办证率100%。严格执行林木采伐的相关规定,采伐蓄积量为19.22m³,年森林采伐消耗指标未超出规定限额。五是切实加强对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监督管理,为全市87家木材经营加工企业许可证换办证,圆满完成换办证任务。六是开展全市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此项工作做得不足的企业提出整改意见,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意识。

     积极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全面完成《四川林业经济发展规划》分解的年度任务。一是实施林业产业和林业经济建设,在连山镇龙泉村和桔红村开展经济林更替低效林改造工作。改造的低产低效林以构树、盐肤木、桃树、枣树、李树等小乔木和灌木树种为主,将低效林改造为丰产林,实施更替改造123.6亩,该工程完工后,与同等立地条件的有林地相比生态功能提升2倍,我局已协助完成工程设计作业。二是鼓励林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森林人家、专业大户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和其他社会资金发展经济林,在连山镇、松林镇丘陵地区营建经济林300亩。

 精准扶贫与林业园林工作有效结合,开展林业项目扶贫,主要包括生态效益直补扶贫。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将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生态效益林补助内,享有国家级效益林每亩每年补助14.75元;生态效益项目扶贫。按照每年每亩补助125元的标准,优先聘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为护林员,按照管护面积和管护质量没人每年给予相应的劳动报酬,增加收入。二是城乡绿化扶贫。主要是在城乡绿化建设中,对全市范围内的乡村道、沟渠边、新农村聚集点等进行集中绿化给予奖补,在城市园林绿化实施及管护中,聘用贫困人员参与建设,人均工资80元/天。对贫困户无偿支援各类种苗,并引导生产、交易,惠及贫困户163户。三是林业技术扶贫,将精准扶贫工作与基层党建项目相结合,按照“科技兴林、产业富民”原则,分别为松林镇滴水村和果园村开展了4堂有针对性的核桃种植技术及林木病虫害防治技术培训,共培训林农80人次。利用走基层活动,指导村民分期开展除治上梨园476株苍溪梨、麻梨(估计树龄150年)的柱干害虫及复壮工作,打造旅游景点,增加贫困群众的额外收入。通过各项帮扶措施,我局今年结对帮扶的7户贫困户,已脱贫4户,剩余的3户计划将在2018年全部脱贫。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等专项工作,在森林火灾高发期、防汛等特殊时期、节假日等加强值班备勤,确保政令畅通。加强林业汛期安全管理,对群众反映的安全隐患及时排查,强化信访维稳及保密意识。截止12月,共接到群众诉求、反映情况、意见建议等来信来电20余件,均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理答复,受到群众好评。

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加强林业宣传,提高全民建设“四美”广汉参与度。制定年度和阶段性信息宣传计划,加强信息宣传员队伍建设,提高信息宣传队伍整体素质。充分利用“植树节”“爱鸟周”“桃花节”等重要时节,开展宣传工作,大力弘扬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价值观,引领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加强党务、政务信息上报工作,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送我局工作信息,建立完善信息宣传工作目标考核制度。截止12月上旬,上报林业政务信息181条,被广汉市级部门采用15条,德阳林业局采用139条,省林业厅采用30条,国家林业局采用19条,圆满完成了林业政务信息年度目标任务。

二、部门概况

林园局一级预算单位1个(广汉市林业与园林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广汉市森林公安局),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公益事业单位2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林园局本年收入合计3210.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10.76万元,占100%

2017年林园局本年支出合计3166.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2.06万元,占14%;项目支出2714.58万元,占86%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出总计3866.0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555.05万元,增长1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66.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64.55万元,增长1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66.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2万元,占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09万元,占1%;节能环保支出104.24万元,占3%;城乡社区支出216.7万元,占7%;农林水支出2740.26万元,占87%;住房保障支出19.15万元,占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  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5.47万元,完成预算2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增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9.08万元,完成预算 99%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数11.65万元,完成预算的99%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共卫生(项)支出决算数24.62万元,已完成预算数100%;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3.97万元,完成预算100%事业单位医疗 (项) 支出决算数6.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公务员医疗补助 (项)支出决算数4.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0.7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51.73万元,完成预算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天保管护人员社会保险补助结余; 退耕还林(款)退耕现金(项)2016年决算数5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数216.69万元,完成预算的54%

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127.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数1707.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林业事业机构(项)支出决算数243.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森林培育(项)支出决算数117.12万元,完成预算的85%;森林资源管理(项)支出决算数6.28,已完成预算数100%;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支出决算数31.31万元,完成预算的98%;湿地保护(项)支出决算数18.88万元,完成预算的95%;林业防灾减灾(项)支出决算数16.8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他林业支出(项)支出决算数420.91万元,完成预算的98%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数19.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2.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0.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务经费71.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6.62万元,完成预算1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遵守国家规定厉行节约,减少用车量和接待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5.99万元,占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3万元,占2%。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9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99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公务活动和城市园林绿化管护作业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0.6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4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63万元 具体内容包括:森林防火接待费0.56,涉林环保专项督查接待费0.07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11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按国家规定厉行节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决公开4表,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299.69万元,为 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发生额,故年末结转结余数仍为299.69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林园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79万元,比2016年减少7.53万元, 下降9%。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林园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5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0万元。 货物采购主要用于办公设备和专项设备的购置,以及城市园林和道路绿化带的花草、苗木采购,服务采购主要用于城市园林和道路绿化带的养护款。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2.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2.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林园局共有车辆12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1辆、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其他用车3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3个,涉及财政资金2001.52万元,覆盖率达到94.6%。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8.5分,存在的问题:一是城市林园项目:由于绿地范围广,城市绿地遭受人为破坏和交叉作业面施工破坏,导致部分绿地适时出现补植和修复问题,二是林业重点项目:由于林业项目单位面积投资额度普遍偏小,使得工程建设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虽然达到了检查验收的标准,但助农增收的作用并不明显,三是部分乡镇对城乡绿化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够或者区域内缺少适于绿化的空间,使得此项工作推动有不均衡现象;有的乡镇还存在重栽不重管的现象,缺乏管护机制,使得存活率和保存率不是很理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需加大城市园林投入力度,提高园林绿化工人的待遇,二是建议上级加大林业项目的投资强度,以保证助农增收的实际效果。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2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3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2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3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制定全市林业及其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绿化造林和城市园林绿化改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造林、城市主干道绿化、树木养护、树木砍伐审批、经济林发展和林业基地的建设;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全市林业和园林执法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对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重大案件的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20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3.5

人才培养(5分)

5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下属单位2017年度部门支出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8.5分,存在的问题:我局虽然已经利用各种渠道加大了对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宣传,但仍有部分群众对此项政策不够了解,还是存在涉林犯罪的案件。下一步改进措施:不断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严打涉林违法犯罪,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和巡查工作,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利用宣传栏、网页等多种方式继续大力宣传此项工作,不断提升群众对此项工作的知晓率。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5

合理性

5

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3

资金使用

4

4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5

完成质量

5

5

完成时效

5

5

完成成本

5

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社会效益(可选项)

18

生态效益(可选项)

20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公平效率(可选项)


使用效率(可选项)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10

总分

98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项):指科目编码,如: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项):指科目编码,如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109901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7.节能环保(类)21105天然林保护、21106退耕还林(款)…(项):指科目编码,如2110502社会保险补助、2110602 退耕现金。

8.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项):指科目编码,如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9.农林水(类)21301农业、21302林业(款)…(项):指科目编码,如:2130124 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2130201 行政运行、213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2130205森林培育、2130207森林资源管理、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130212湿地保护、2130234 林业防灾减灾、2130299其他林业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22102住房改革支出(款)…(项):指科目编码,如2210201住房公积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林业与园林管理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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