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医疗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业务指标、标准;拟定地方性的卫生事业发展战略目标、政策和规章组织实施;制定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发展、疾病防治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卫生计生应急工作,拟定卫生人才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研究拟订医疗机构改革政策,负责管理、监督、属医疗保健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对区辖内的公共卫生、劳动卫生、学校卫生等进行监督,对本区内重大疾病和医疗质量实行监督、监测;组织协调本地区计划生育相关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
(1).推进医联体建设。积极推进四川省人民医院托管市人民医院工作;市二医院与成都军区总医院、德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共建泌尿外科、眼科等专科联盟,与省人民医院建立肾内科联盟,争取打造省级重点专科。市精神病医院加入跨区域心身整合医疗联盟。市人民医院、二医院等牵头建立县域内医共体4个。
2.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巴蜀快医”APP,推行电子化签约模式。签约城乡居民31.1万人,其中签约重点人群20.86万人,签约残疾人1.3万人;签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2万人。
3.加快民营医院建设。广汉圣心妇女儿童医院即将投入使用;广汉圣德康肿瘤医院已完成方案设计。
4.全面推行药品采购“两票制”。全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让利患者1955万元。
民生工程取得新成效
1.加强医院管理。对全市33家医院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医疗质量专项检查。投资281万元对全市医疗机构环保设施进行了完善,规范医疗废物处置,顺利通过环保督察。
(2).加强中医药工作。投资20万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中医角建设;争取到2017年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项目资金30万。
(3).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以H7N9禽流感为主的传染病防控,无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顺利推进“全国健康促进县”创建工作和四川省饮用水示范区验收评估。对全市所有学校、幼儿园进行了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卫生、儿童健康保健等常规监督检查。
(4).做实妇幼健康服务。免费婚前医学健康检查4256对,婚前医学检查率99.39%;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5381对,城乡覆盖率100%;农村妇女两癌筛查13983人。
(5).加强计划生育服务。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落实“零误差”,扶助44056人,发放奖特扶资金5417.48万元。
(6).扎实开展健康扶贫。落实了32个行政村的“五个一”帮扶力量,积极开展全系统970户“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500万卫生扶贫救助基金已到位并启用。对贫困人口实施22种疾病的分类施治,对在市外救治的贫困人口通过四川省医药爱心基金(第二批)进行救助149人次,救助金额48万元,免费实施贫困人口白内障手术30例;为7-64岁贫困人口免费健康体检5163人;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零支付”,兜底补偿9人;免费药物治疗贫困艾滋病患者5名。派遣9名医务人员到金阳县开展援助工作。
3.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
积极稳妥推进广汉市人民医院迁建项目。目前方案设计、可研报告已通过审批,项目即将开工建设。社区医院、金鱼镇卫生院项目、妇幼保健院、连山卫生院、20个村卫生站等建设项目正有序实施。
4.能力建设得到新提升
建立了以定期召开现场观摩会、工作推进会、经验交流会、“两代表一委员”情况通报会和“名医讲坛”为载体的“4+1行动”计划,举办了7期“名医讲坛”,邀请省内14名教授开展讲座和义诊活动,推动卫生计生事业发展。
5.队伍建设力出新实招
通过公招、校园招聘、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和直接考核方式等方式招录高学历及急需短缺专业人才55名,创新后备干部队伍培养机制,选拔了40名卫生计生系统第一期后备干部,开展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全力激发医务工作者开展科研的积极性,全面提升医护人员的业务能力。
二、部门概况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二级决算单位2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7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汇总)本年收入合计91780.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473.34万元,占24.49%;事业收入67602.95万元,占73.66%;其他收入1704.07万元,占1.85%。
2017年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汇总)本年支出合计90021.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994.87万元,占81.09%;项目支出17026.75万元,占18.91%.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汇总)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22473.34万元;支出总决算24084.3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7369.87万元,增长48.8%;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8521万元,增长54.7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汇总)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08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6.75%。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8521万元,增长54.7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汇总)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08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740.62万元,占3.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8.49万元,占2.8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473.32万元,占93.31%;住房保障支出181.87万元,占0.7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758.18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17年决算数为688.49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决算数为213.54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决算数为44.47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307.36万完,与预算数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23.12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017年决算数为22473.32万元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
a、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534.73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b、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370.35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立医院(款)
a、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2017年决算数为868.98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b、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2017年决算数为80.82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c、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立医院(款)精神病医院(项):2017年决算数为40.38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
a、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
乡镇卫生院(项):2017年决算数为1197.8万元,完成预算98.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含部分基建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项目资金未使用完。
b、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023.99
万元,完成预算9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项目资金未使用完。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
a、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2017年决算数为1505.96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b、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2017年决算数为407.02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c、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2017年决算数为282.51万元,完成预算87.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项目资金未使用完。
d、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2944.71万元,完成预算98.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项目资金未使用完。
e、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 2017年决算数为842万元,完成预算50.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含部分基建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项目资金未使用完。
f、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 2017年决算数为321.03万元,完成预算94.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含部分基建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项目资金未使用完。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a、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决算数为12.85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b、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决算数为93.47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c、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44.6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d、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7.37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中医药(款)
a、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2017年决算数为45.06万元,
b、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中医药(款)其他中医药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7.74万元,完成预算8.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项目资金未使用完。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
a、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401.12万元,完成预算99.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项目资金未使用完。
b、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6017.91万元,完成预算99.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项目资金未使用完。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5429.88万元,完成预算99.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项目资金未使用完。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决算数为181.87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汇总)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92.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044.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148.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汇总)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4.51万元,完成预算76.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8.54万元,完成预算76.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97万元,完成预算75.76%。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了中央厉行节约方针,严格控制了公务接待费标准及次数,减少了费用。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2.65万元,增长6.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78万元,增长2.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87万元,增长45.61%。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列支的会计时间段较为集中;同时2017年度接受上级部门检查项目有所增加,公务接待的人次数及费用也相应增加。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8.54万元,占86.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97万元,占13.4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8.54万元,其中:
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92辆,其中:轿车26辆、小型载客汽车57辆、其他车型9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8.54万元。主要用于全额拨款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开会、下乡检查督导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5.9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4批次,864人,共计支出5.9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德阳市、四川省、国家专家组督导检查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上级督导检查艾滋病项目、结核项目、血吸虫病防治项目、等共计5.97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汇总)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8.77万元,比2016年增加72.23万元,增长24.3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汇总)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8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27.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8.37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及业务工作开展购空调、医疗器械、医疗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汇总)公有车辆9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9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7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7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4049.28万元,覆盖率达到100%,项目为2017年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项目。同时开展了项目绩效自评,未发现错报、漏报和不规范等原则性问题。自评结果得分为100分。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6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预算编制测算依据欠准确;二预算执行进度监控力度不够;三是内部控制健全完整性不足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在编制预算时,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及项目工作的开展情况,对资金使用进行分段测算,以加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二是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监控力度;三是健全内部控制。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
合理性(5分) | 5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3 | |
目标管理(5分) | 5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2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1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2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1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3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5 | ||
人才培养(5分) | 5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下属广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了艾滋病防治项目和血吸虫防治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9分,存在的问题:一是由于资金下拨和工作方案不同步,导致资金实施方案制定不及时,二是业务科室注重业务工作的开展、忽略了资金的使用导致业务工作已经结束而资金使用滞后,三是部分当年度项目资金拨付较晚,导致年底有突击使用的现象。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二是在完成业务指标的同时加快资金使用。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5 |
可行性 | 5 | 5 | ||
(10) | 明确性 | 5 | 5 | |
合理性 | 5 | 5 | ||
(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3 |
资金使用 | 4 | 3 | ||
(3分) | 执行规范 | 3 | 3 | |
(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5
|
完成质量 | 5 | 5 | ||
完成时效 | 5 | 5 | ||
完成成本 | 5 | 5 | ||
(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20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20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10 | ||
总分 | 99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下属医疗机构业务收入等。
3.经营收入:我系统无经营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药品、材料盘盈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指下属医疗机构用于医疗科学技术开发研究的费用。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相关费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机关单位离退休相关费用。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
a、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b、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c、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立医院(款)
a、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指我市综合性医院门诊教学等支出。
b、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指中医医院支出。
c、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立医院(款)精神病医院(项):指专门收治精神病人医院的支出。
d、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指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立医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
a、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
乡镇卫生院(项):指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b、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基层医疗机构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
a、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指下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b、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指下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c、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 指下属妇幼保健机构的支出。
d、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支出。
e、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 指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f、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指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
a、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b、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c、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d、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指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指中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
a、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指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b、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卫生方面的项目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
1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中央统借统还外债项目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