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汉市和兴镇人民政府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镇党委、政府的具体职能及主要工作是:一是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的自治能力。二是因地制宜的制定本镇经济发展规划,营造发展环境,推广农业技术,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生产,加强农村人才资源开发、指导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三是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律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生产安全监管,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四是加强乡村规划、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档案、计划生育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公德教育,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五是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科技信息和社会救济,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服务,引导企业转型升级提高效益
发挥紧邻旌江大道的优势,盘活现有已征存量土地。充分利用现有闲置低效土地,引进企业两家,增加利税150万元。加大对一片叶、九五生物、新时代装饰等企业的扶持,大力发展生物科技、新型建材等高技术产业。推进和平玻璃、星光冶金等企业节能减排、提质增效。
(二)深化改革,助推农业产业发展打造品牌
抓住我市被列为全省20个改革封闭试验区的契机,围绕“荷风禅月”等特色资源,引进乡村旅游项目,建设水产养殖带,带动群众增收,推动华严村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做好农业产业化服务和保障,打造1-2个粮食基地知名农业产品品牌,规范专业合作社运行,全面推广带地入股土地流转模式。
(三)全面惠民,助推脱贫攻坚增强群众福祉
完成2017年59户130人的脱贫任务,巩固480户1370人脱贫成果。抓好农村幸福院建设和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建设,完成敬老院设施改造和管理,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强化城乡低保办理审核把关,扎实推进殡葬改革;完善群众计生服务,引导优生优育新风尚。强化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宣传,做好全民医保参保工作,维护群众利益。
(四)狠抓项目,配合重点建设确保工作进度
抢抓德阳高新区建设的机遇,加快完成南和路扩建涉及113户农户的拆迁工作,做好南和路扩建的要素协调保障工作;全力做好龙井堰大闸项目协调配合工作,及时完成堤防建设的土地征用工作;启动和兴场镇雨污分流工程建设,改善场镇基础设施条件。
(五)多措并举,改善城乡面貌提高生活质量
推动畜禽养殖关停整治工作,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和镇村环境共治的长效机制,发挥新建的和兴镇垃圾中转站和污水处理站作用,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打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完成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确保实现“两个100%”的目标。运用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大力开展城乡绿化工作。
(六)厉行法治,推动依法治理各项任务落实
扎实开展“六好典型”评选,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法律七进”活动,进行2期专题普法教育,发挥村规民约向上向善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乡村治理水平;开展平安创建工作,运用好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做好各时段的矛盾纠纷化解和调处,维护社会稳定。
(七)夯实党建,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干部素质
继续加强农村基层党的建设,运用好“三会一课”制度,提高党员总体素质,加大村级后备干部培养力度,选拔10名左右的年轻后备干部进入换届后的村“两委”班子。强化教育,开展中层干部定期述职活动,不断提高机关干部执行力,建设一支廉洁高效干部队伍;教育监督查处并重,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推动风气持续好转。
二、部门概况
和兴镇人民政府为一级决算单位,有1个行政单位,2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和兴镇人民政府、和兴镇农业服务中心、和兴镇社会事业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和兴镇人民政府本年收入合计1354.35万元,均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2017年和兴镇人民政府本年支出合计1354.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8.34万元,占89.96%;项目支出136.01万元,占10.04%。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和兴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354.3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多571.41万元,增长72.9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和兴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4.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71.41万元,增加72.9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和兴镇人民政府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4.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0万元,占49.47%;国防支出2.39万元,占0.18%;公共安全支出24.61万元,占1.82%;教育支出4.3万元,占0.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3万元,占7.77%;医疗卫生支出56.99万元,占4.21%;城乡社区支出108.49万元,占8.01%;农林水支出342.83万元,占25.31%;住房保障支出35.36万元,占2.61%;;其他支出4.08万元,占0.3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670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行政运行670万元。
2.国防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2.3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民兵2.39万元。
3. 公共安全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24.6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治安管理24.61万元。
4.教育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4.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小学教育2.4万元,初中教育1.9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105.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2.8万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7.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58万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30.26万元,其他农村生活救助10.3万元。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56.9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8.7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16万元,计划生育服务28.99万元,其他计划生育服务支出2.1万元。
7. 城乡社区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108.4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62.48万元,城乡环境卫生46.01万元。
8. 农林水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342.8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28.77万元,农田水利2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307.06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5万元。
9. 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35.36万元,完成预算100%,全部为住房公积金支出。
10、其他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4.08万元,完成预算100%,全部为其他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和兴镇人民政府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18.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69.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48.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和兴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4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48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5.96万元,下降3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42万元,下降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4万元,下降17%。变动的主要原因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使用相关管理制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93万元,占20.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48万元,占79.49%。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轿车1辆,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所需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7.4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37批次,831人次,共计支出7.48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和兴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8.75万元,比2016年减少13.65万元,下降8.4 %。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6万元、主要用于电脑、打印机办公用品的日常工作需要。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和兴镇人民政府公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4个,涉及财政资金136.01万元,覆盖了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5分,存在的问题:一是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没有,二是绩效目标动态监控不完善,三是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不完善,四是内部控制度健全不完整,五是评价结果应用不成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动态监督,资金的使用过程中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带来了经济效益;二是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三是加强评价结果应用的运用。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
合理性(5分) | 5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
目标管理(5分) | 5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0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2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2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1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1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2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全面惠民,推动脱贫攻坚 | 5 |
厉行法治,推动依法治理 | 5 | ||
狠抓项目,配合重点项目建设 | 5 | ||
强化服务,引导企业转型升级 | 5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5 | ||
人才培养(5分) | 5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治安管理、教育支出、城乡环境卫生、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四个项目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6分,存在的问题:项目效益未充分体现。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措施,强化项目效益的作用。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治安管理、教育支出、城乡环境卫生、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项目决策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5 |
可行性 | 5 | 5 | ||
(10) | 明确性 | 5 | 5 | |
合理性 | 5 | 5 | ||
项目管理 (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3 |
资金使用 | 4 | 4 | ||
(3分) | 执行规范 | 3 | 3 | |
(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5 |
完成质量 | 5 | 5 | ||
完成时效 | 5 | 5 | ||
完成成本 | 5 | 5 | ||
(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4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6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8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6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7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5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10 | ||
总分 | 96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何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及换届选举工作、购置办公设备等运行经费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主要用于派出所日常运转以及协警工资、城管中队人员工资支出
9.教育支出,主要用于中小学文化宫建设、教师慰问及表彰等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主要用于文化站建设、各村居文化室建设、抢修广播线路、广播村村通建设及文化体育活动等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五保生活费、敬老院人员工资及其他农村生活救济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政府社会事业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人员工资、日常运行等经费支出。
13.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用于场镇公厕水费、路灯电费、市场租用土地经费、秸秆禁烧工作经费及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维护等经费支出。
14. 农林水支出,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人员工资、日常运行经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各村居干部报酬、各村居农村公共运行维护经费、农村沟渠道路维护维修等费用支出。
15.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主要用于垃圾中转站、加油站租金及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出。
16. 住房保障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17. 其他支出,主要用于人大选举相关经费支出。
1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