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
四川省广汉市司法局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19年 10 月 22 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3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3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3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3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3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3
第四部分 附件 3
附件1 3
附件2 3
第五部分 附表 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
二、收入总表 3
三、支出总表 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3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3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3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3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拟订全市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和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各部门(单位)、乡镇、行业和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市依法治市相关培训工作。3.指导监督律师、公证工作。4.监督管理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5.负责基层司法所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6.负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执行工作。7.负责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8.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9.承办市政府交办。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1.深入推进法治宣传。圆满通过德阳市“七五”普法中期督查,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扎实抓好全市47个“谁执法谁普法”部门的专业法普及工作。深化法治示范创建,完成和兴镇省级“法治示范乡镇”创建验收,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与依法治市办联合打造广汉市级“法律七进”示范点14个、德阳市级示范点7个、省级示范点2个。多渠道开展法治宣传,截至目前,依托“广汉手机报”制作、发送《与法同行》普法案例34期,与广播电台联办法治宣传节目《法治之声》4期,利用中国移动通信云MAS业务推送“法治广汉”普法短信40万条(其中宪法修正案宣传短信10万条),通过“广汉司法”微信公众号发送法治宣传案例80条,组织全市各部门开展“法治基层行”活动18场次、法治文艺巡演3场次。积极参加全市举办的“三下乡”活动及“3.15”“6.5”“6.26”“综治”“安全生产月”等法治宣传活动。全方位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活动,在成绵高速广汉段投放大型塔式巨型宪法宣传标语10余幅。组织全市政法系统代表制作完成《宪法宣传片》并送省厅参加竞赛评比,会同市纪委监委、市依法治市办为全市领导及各乡镇、市级部门“班子成员”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读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监察法》学习笔记本各500本;在全市221个村(社区)、53所校(园)、24所公立医疗机构中,开展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读本到基层活动。积极配合市城管局开展《德阳市城市管理条例》宣传月广汉启动仪式,联合举办了《德阳市城市管理条例》专题讲座。抓好重要点位的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完成了“广汉市法治文化长廊”的规划设计并开工建设,建成“广汉法治宣传长廊”“小汉法治文化苑”并投入使用。
2.全面优化法律服务。建成广汉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德阳高新西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立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18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示范点2个,更新“一村一法律顾问”公示牌220个,打造小区公共法律服务点位2个,制作小区公共法律服务牌12个。加强律师公证执法执业监督,规范管理秩序、执业行为。今年1-11月,共办理公证事项出证3140件:国内的共计2928件(包括港、澳、台);涉外的共计212件。畅通公证服务“绿色通道”,截止11月底,办理公证法律援助案件8件,免减公证费2000余元,上门办理公证事项11件。与总工会共同筹建“企业法律服务宣讲团”,与市法院共同设立“广汉市人民法院律师调解工作室”,有序推进“专项问诊企业法律事务”“一村一法律顾问”活动,将村(社)对应律师资料录入“为村”,实现掌上法律服务。针对特殊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需求,进一步完善了市看守所、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市人民法院、市妇联和全市53所学校法律援助工作站。1-11月,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3件,办理其他法律援助事项2792件(其中,市看守所法援站办理法律咨询25件、市劳动仲裁院法援站办理法律咨询129件、市法院法援站办理法律咨询278件),实现法律援助服务人次3398人次。受理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案件200余件,涉案金额1200余万元。全面做好窗口法律服务工作,截止10月,行政审批服务股(窗口)共解答各类法律咨询197件,其中:工伤保险待遇纠纷45件、劳动人事争议52件、婚姻家庭纠纷19件、损害(医疗、交通和财产)赔偿纠纷18件、各类经济补偿纠纷20件、物权纠纷8件、合同纠纷15件,接待咨询群众300余人次,代理参加诉讼和非诉讼案件20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 145余万元。
3.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圆满完成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功创建2个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深入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发扬“枫桥经验”,稳步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建成向阳派出所公调对接站,完善城区派出所公调对接站4个。依托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了“广汉市民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市人民法院成立了“家事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与广汉市信访局共同成立广汉市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化解信访纠纷23件。目前,全市已建人民调解委员会245个,其中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18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221个,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6个,人民调解员共2156人。1-11月,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受理并调解各类民间纠纷1221件,调解成功1217件,累计协议金额3972.9万元,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6件40人,防止群体性上访22件286人,防止群体性械斗1件5人。 截止11月底,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64人,解除矫正142人,目前在册社区服刑人员为227人(其中,缓刑211人,假释6人,暂予监外执行9人,管制1人),开展社会调查评估60人次,对违反社矫规定的服刑人员发出警告达18人次,提请撤缓5人,收监执行7人。接收刑释回归人员370人(其中:重点帮教32人,一般帮教338人),安置、帮教率100%。配合相关监所进行回访、调研7次。积极联系2名四川警官职业学院实习生加入社区矫正工作一线,举办社区矫正知识抢答竞赛,提高社矫能力。加强社区矫正中心远程视频督察系统建设,目前,建成社区矫正工作站4个,初步建成市矫正中心、乡(镇)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站三级社区矫正工作网络体系。积极开展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政法干警“走基层·保平安”、基层司法所走访等方式,与17个乡镇的18个村形成结对联系关系,定期走访,全面收集社情民意,开展法治宣传,化解矛盾纠纷;坚持经常排查、集中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对司法行政领域涉黑涉恶线索进行全面摸排,排查清理出涉黑涉恶类犯罪的刑满释放人员16名,摸排线索1条;加强各级调委会、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宣传教育监督管理,特别是对律师涉黑涉恶案件辩护和代理指导,确保法律正确实施,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4.继续加强队伍建设。以“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大培训、大落实”活动为契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组织生活“10项制度”,筑牢党的基层堡垒。以执行力建设、岗位互换、外出送学为基本措施,提高公共法律服务干部队伍基本素质。坚持每月一次的扶贫集中走访,帮助帮扶对象排忧解困,组织到桂花村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活动,完成“为村”“网上走基层”任务和贫困户吴福章、杨明田危房改造,司法行政系统先后为桂花村捐助8万元扶贫资金。以弘扬“枫桥经验”为切入点,大力宣传以人民调解、法律援助为重点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力提高了群众知晓度。通过参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巡展、旁听国土局黄晓勤案庭审、开展廉政谈话等方式,进一步督促全局干部职工在履职尽责中提高思想政治修养,组织全体干部签订廉政承诺书42份,对我局脱贫攻坚、民生资金、扫黑除恶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10余次。
二、机构设置
广汉市司法局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广汉市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无。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总计1175.36万元、支总计1160.76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总计增加150.84万元,增长14.72%、支总计各增加144.99万元,增长14.27%。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公用经费调整、新增一个建设项目。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175.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75.3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160.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9.62万元,占93.87%;项目支出71.14万元,占6.1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75.36万元、支总计1160.76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总计增加150.84万元,增长14.72%、支总计各增加144.99万元,增长14.27%。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公用经费调整、新增一个建设项目。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外,数据来源于财决Z01-1表,口径为“总计”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0.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87%。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44.99万元,增长14.27%。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公用经费增加,各项基本业务量增加,基础建设新增一处。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0.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972.00万元,占83.7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9.89万元,占8.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19万元,占2.95%;住房保障支出54.68万元,占4.71%。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175.3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 公共安全支出:972.00万元, 支出决算为97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预算要求进行年初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29.37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0.7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9.8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法。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9.56万元,完成预算1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3.39万元,完成预算1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4.68万元,完成预算100%,
(数据来源财决08表,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89.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43.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46.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数据来源财决07表,根据本部门实际支出情况罗列全部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53万元,完成预算75.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减支出。
(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包括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72万元,占1.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805万元,占0.24%。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
开支内容包括:无(团组名称、出访地点、取得成效)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72万元,完成预算80.6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33万元,下降2.05%。主要原因是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本年度未购置新车。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7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普法、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及司法所其他业务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805万元,完成预算5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1.04万元,增长59.3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接待支出主要在省级部门组织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交叉检查活动次数增加;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省司法厅、省公安厅《关于建立完善人民调解与治安调解衔接联动机制的意见》等各项调研活动的增加致使接待经费的增加。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20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80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阿坝县司法局关于对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的考察;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调研广汉市法治建设工作等。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无外事接待。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805万元,主要用于业务工作方面的检查交流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按照《预算法》相关规定,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并对专项预算提前细化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依法理财水平。2018年编制了预算编制说明,编制了《部门预算收支总表》、《部门预算收入总表》《部门预算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等报表,并依法合规公开预算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我局严格按照预算要求,及时对省级转移支付资金进行使用,按批复进行采购和支付;基本支出的公用经费支出,根据月计划在金财网平台进行按时按要求申请;基本支出的人员经费支出,每月25日前按时报送人员工资表,做到进度执行高效合理。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 “法律援助”1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本单位部门项目绩效目标个数在5个以上的,选取5个项目进行公开,目标个数在5个以下的,全部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完成情况综述和完成情况表)。
1.法律援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6万元,执行数为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需求,解决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维护了社会的团结稳定。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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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法律援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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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广汉市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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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6万元 |
执行数: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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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6 |
其中-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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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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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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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3件;办理其他法律援助事项2786件;实现法律援助服务人次3392人次。 |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3件,办理其他法律援助事项2786件(其中,市看守所法援站办理法律咨询25件、市劳动仲裁院法援站办理法律咨询129件、市法院法援站办理法律咨询278件),实现法律援助服务人次3392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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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完成100% |
完成支付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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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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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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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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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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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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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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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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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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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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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满意度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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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广汉市司法局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8.71万元,比2017年增加0.28万元,增长0.035%,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稳定。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司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的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及办公家具等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数据来源财决CS06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司法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业务工作方面执勤执法。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
10.外交(类)…(款)…(项):指……。
11.公共安全(类)…(款)…(项):指……。
12.教育(类)…(款)…(项):指……。
13.科学技术(类)…(款)…(项):指……。
1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指……。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指……。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款)…(项):指……。
17.节能环保(类)…(款)…(项):指……。
18.城乡社区(类)…(款)…(项):指……。
19.农林水(类)…(款)…(项):指……。
20.交通运输(类)…(款)…(项):指……。
21.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款)…(项):指……。
22.商业服务业(类)…(款)…(项):指……。
23.金融(类)…(款)…(项):指……。
24.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款)…(项):指……。
25.住房保障(类)…(款)…(项):指……。
26.粮油物资储备(类)…(款)…(项):指……。
……
……
……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请参照《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2.……。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