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一、单位情况
(一)主要工作职责
1、依法审判由广汉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负责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和指令再审的案件。
3、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4、负责审理本院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
5、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参与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
6、总结法院审判工作经验,向上级法院请示有关适用法律政策方面的问题。
7、负责本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协助组织、人事部门管理本院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本院法官、法警、书记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管理并做好法官等级评定、法警警衔评授的上报工作。
8、监督本院全体干警的执法执纪情况,进行法制宣传和廉政教育。
9、承办其它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
(二)部门概况
广汉市人民法院设19个职能庭(室),包括: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执行局、司法调解指导中心、雒城法庭、新丰法庭、高坪法庭、连山法庭、小汉法庭、行政庭、审监庭、审管办、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行装科、法警大队。我院经机构改革核定政法编制人数93人,工勤2人。车辆编制26辆。现有在职干警82人,退休干部42人,抚养人员6人,聘用干警60人。执法执勤及公务车辆共计27辆(其中巡回审判车还未上牌,待省法院与省财政协调编制后上牌)。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18年,广汉市人民法院在市委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在市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严格履职、积极创新,各项审判执行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为民司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脱贫攻坚、绿色发展等中心工作,继续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巡回审判等便民举措,更好地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
坚持改革,不断提高审判质量。以司法制度体系和司法能力现代化为目标,深化家事审判、繁简分流、庭审实质化改革,加快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进程,推动管理与服务信息化升级。
打造队伍,夯实审判基层基础。促进队伍不断提升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增强干警推动广汉振兴发展的责任感、紧迫感,保持审判工作良好态势。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预算收入38,688,984.66元(其中:年初预算20,982,100元,年度执行中调整预算数17,706,884.66元),较去年增加预算数10,774,338.37元。主要是今年我院被选为全省智慧法院建设试点单位,本级财政追加智慧法院建设经费800万元。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支出数31,349,542.09元,较上年增加支出数3,788,888.54元。主要是今年案件数量增多导致办公办案经费支出增大,项目支出较去年有所增多。
1、基本支出数27,226,351.64元,较上年增加2,691,291.79元。主要是今年辅助人员劳务费增加办公办案经费支出增大。其中:人员经费18,451,584.22元,较上年增加1,377,007.25元,主要是目标奖基数增多、法官工资套改增资以及新招3名公务员;日常公用经费8,774,767.42元,较上年增加1,314,284.54元,主要办案及运行成本增加。
2、项目支出数4,123,190.45元,较上年增加1,097,596.75元,主要是今年我院被选为全省智慧法院建设试点单位,项目支出增多。
3、“三公”经费支出数1,377,028.83元,较上年增多695,306.70元。主要是2018年新购置公车三辆。
三公经费对比表 | |||||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比上年增减 | 增减% | 备注 |
公务接待费 | 82890 | 92983 | -10093 | -10.85 | 严格公务接待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891582.76 | 0 | 891582.76 | 100 | 本年度购置公车3辆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402556.07 | 588739.13 | -186183.06 | -31.62 | 部分支出还未支付 |
因公出国费 | 0 | 0 | 0 | 0 | |
合计 | 1377028.83 | 681722.13 | -955695.41 | -58.37 | 本年度购置公车3辆 |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1、项目结转和结余数7,869,659.62元,主要2018年政法转移装备款批复下达较晚暂未实施及智慧法院建设经费部分还未实施。
2、基本结转和结余数135,459.51元,主要是年底调资追加的预算还未实施。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资产总计58,549,291.24元,较上年增加5,298,387.75元。主要是2018年政法转移装备款批复下达较晚暂未实施及智慧法院建设经费部分还未实施导致财政应返还额度大幅增多。其中:固定资产48,468,071.88元,较上年减少-944,336.24元。主要是核销公车改革后的11辆车。
2、负债总计2,050,480.23元,较上年增加98,227.42元。主要是部分采购质保金未支付。
注: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可参考部门决算分析评价表(见软件查询模板)及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指标(附后)。
附: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一、行政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1.支出增长率,衡量行政单位支出的增长水平。计算公式为:
支出增长率=(本期支出总额÷上期支出总额-1)×100%=13.75%
2.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衡量行政单位当年支出总预算及分项预算完成的程度。计算公式为:
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年终执行数÷(年初预算数±年中预算调整数)×100%=81.03%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数。
3.人均开支,衡量行政单位人均年消耗经费水平。计算公式为:
人均开支=本期支出数÷本期平均在职人员数×100%=223925.00
4.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衡量行政单位的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项目支出比率=本期项目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13.15%
5.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衡量行政单位的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人员支出比率=本期人员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58.86%
公用支出比率=本期公用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27.99%
6.人均办公使用面积,衡量行政单位办公用房配备情况。计算公式为:
人均办公使用面积=本期末单位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本期末在职人员数=93.18m2
7.人车比例,衡量行政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情况。计算公式为:
人车比例=本期末在职人员数÷本期末公务用车实有数:5人/辆
此外,行业事业单位还可根据相关财务制度规定和分析需要增加相关分析指标,如:
1.财政拨款依存度, 衡量部门(单位)对财政拨款的依赖程度。
财政拨款依存度=财政拨款收入÷收入总额×100%=100%
四川省广汉市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