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汉市委群众工作部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群众和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
(2)代表市委、市政府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事宜,承办上级和市委、市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对群众信访事项提出处理建议和意见,报市委、市政府决定。
(3)负责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4)负责制定、完善群众和信访工作制度,探索建立务实高效的群众和信访工作机制,提出群众和信访工作建议和意见,并报市委、市政府。
(5)负责市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市级部门定期驻点接访工作的安排、组织和协调,进一步拓宽和畅通信访渠道。
(6)负责广汉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综合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妥善处置各类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
(7)负责组织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处理跨地区、跨乡镇和部门的重大信访问题,及时协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8)配合有关乡镇和部门开展信访风险评估,收集整理民情信息,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报市委、市政府。
(9)负责全市信访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市群众和信访工作的指导、协调、考核、检查。督促检查各乡镇和市级部门对群众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情况。
(11)对违反信访工作纪律、损害群众利益的单位和责任人提出责任追究建议,报市委、市政府决定。
(12)负责统筹协调全市 “12345”为民服务平台工作。
(13)承办政法委网格服务管理工作中的网格事件办理监管工作。
(14)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市委群工部围绕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新变化,不断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和规律性,全力做好了民情、集民智、护民利、聚民心的信访工作,以扎实的工作成绩护航“四美”广汉建设。
1、畅通信访渠道,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开展环保专项大接访、下访、回访。
(2)做好“网上信访”工作。结合省、市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检查,进一步规范信访基础业务,扎实做好信访工作。
(3)强化领导定期接访、约访。
(4)扎实开展积案化解和信访复查。
(5)统筹协调“12345”为民服务平台工作。
(6)负责书记信箱、市长信箱工作。
2、注重党建引领,加强队伍建设
(1)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开展“走基层”活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2)依托“信访基础业务提升年活动”,组织市信访业务知识专项培训,业务能力得以提升。
二、部门概况
本部门属于一级决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下属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群工部本年收入合计771.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0.66万元,占99.88%;其他收入0.90万元,占0.12%。
2017年群工部本年支出合计746.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8.28万元,占72.06%;项目支出208.67万元,占27.9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99.9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6.69万元,增长3.4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6.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9.41万元,增长2.6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6.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7.38万元,占92.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28万元,占4.59%;医疗卫生支出11.67万元,占1.56%;住房保障支出13.62万元,占1.8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 2017年支出决算为687.38万元,完成预算109%。其中:行政运行478.71万元; 信访事务4.5万元;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04.1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正常增资。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7年支出决算数为34.2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8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7年支出决算数为11.0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行政单位医疗8.5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48万元;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2017年支出决算数0.62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2017年支出决算数为13.6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住房公积金13.6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8.2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9.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68.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23万元,完成预算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车辆改革以及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开支标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86万元,占67.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7万元,占32.39%。具体情况如下:
1.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8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调研、维护稳定工作、信访案件办理、积案化解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6.4万元,下降69.11%,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车辆维护费用、燃料费用等支出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140人,共计支出1.37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72万元,下降55.66%。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开支标准。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8.44万元,比2016年减少3.76万元,下降2.18%。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群工部政府无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信访事务(项)、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指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转的相关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以及项目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指单位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职业年金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指单位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