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52万元,完成预算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69万元,占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83万元,占15%。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69万元,完成预算9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9.26万元,增长144%。主要原因是7.11洪灾乡镇应急抢险等。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69万元。主要用于7.11洪灾乡镇应急抢险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83万元,完成预算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1.73万元,下降38%。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228人次,共计支出2.8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河长制工作接待3次,接待人数30人,金额0.39万元;水资源管理接待6次,接待人数47人,金额0.48万元;水利工程建设等接待14次,接待人数151人,金额1.9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