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广汉市南兴镇人民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税收本级所得实现2852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4.44%;规模以上企业总产值完成39.3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2.07%;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58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5.25%;招商引资完成5.8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5.45%;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731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5%。
二、部门概况
纳入2017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广汉市南兴镇本年收入2110.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10.68万元,占100%。
2017年广汉市南兴镇本年支出合计2110.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3.43万元,占94.44%;项目支出117.25万元,占5.5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10.68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03.67万元,增长31.3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10.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03.67万元,增长31.3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10.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6.63万元,占38.22%;公共安全支出126.94万元,占6.01%;国防支出3.25万元,占0. 15%;公共安全支出126.94万元,占6%;教育支出6.3万元,占0.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00万元,占7.01%;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11.89万元,占5.3%;城乡社区支出263.89万元,占12.5%;农林水支出551.55万元,占26.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3.5万元,占1.11%;住房保障支出55.39万元,占2.62%;粮油物质储备支出0.82万元,占0.04%;其他支出12.52万元,占0.5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17年决算数为3.52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803.11万元,完成预算100%。
3.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民兵(项):2017年决算数为3.25万元,完成预算100%。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治安管理(项):2017年决算数为126.94万元,完成预算100%。
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2017年决算数为6.00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决算数为5.09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决算数为23.73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55.39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22.16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农村五保供养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34.16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7.48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12 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决算数为21.67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事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89.10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32.22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2017年决算数为50.01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6.82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17年决算数为207.05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78.66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村道路建设(项):2017年决算数为3.04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14.02万元,完成预算100%。
2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2017年决算数为3.11万元,完成预算100%。
2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1.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437.23万元,完成预算100%。
2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23.50万元,完成预算100%。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决算数为55.39万元,完成预算100%。
2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其他粮油事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0.82万元,完成预算100%。
28.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2.5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93.4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51.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642.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06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59万元,占88.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7万元,占11.5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59万元。主要用于广汉市城区办事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24.05万元,下降87.01%。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镇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按照公车使用制度,管理好公车油修费用,无公车购置。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广汉市南兴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2.4万元,比2016年增加102.44万元,增长18.97%。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广汉市南兴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3.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1.6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的采购及垃圾清运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广汉市南兴镇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何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及换届选举工作、购置办公设备等运行经费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主要用于派出所日常运转以及协警工资、城管中队人员工资支出
9.教育支出,主要用于中小学文化宫建设、教师慰问及表彰等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主要用于文化站建设、各村居文化室建设、抢修广播线路、广播村村通建设及文化体育活动等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五保生活费、敬老院人员工资及其他农村生活救济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政府社会事业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人员工资、日常运行等经费支出。
13.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用于场镇公厕水费、路灯电费、市场租用土地经费、秸秆禁烧工作经费及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维护等经费支出。
14. 农林水支出,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人员工资、日常运行经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各村居干部报酬、各村居农村公共运行维护经费、农村沟渠道路维护维修等费用支出。
15.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主要用于垃圾中转站、加油站租金及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出。
16. 住房保障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17. 其他支出,主要用于人大选举相关经费支出。
1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广汉市南兴镇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广汉市南兴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