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
德阳市广汉生态环境局
部门决算
目 录
公开时间:2021年10月25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市重大环境问题。
3.负责落实全市污染物减排工作。
4.负责环境保护投资管理。
5.负责全市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
6.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7.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生态保护工作。
8.负责全市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9.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环境质量稳步改善。
2020年,广汉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31天,优良率90.4%,同比提高1.9个百分点,为德阳市唯一完成管控目标任务县(市、区);4个国控流域考核断面综合水体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100%,饮用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100%,全市百姓生态环境幸福感和获得感大幅提升。局长曾勇同志被四川省政府评为环保工作先进个人。
2.整改督察反馈问题。
严格落实“清单制+责任制”,加快中央及省级督察反馈剩余问题整改。央督反馈27项问题细化120条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整改;省级专项督察反馈2类1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7个。未完成整改问题正按时序有序整改中。
3.做好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工作。组建8个先锋队,深入一线开展新冠疫情防控宣传和排查,累计下乡1200余人次,检查卡点120个(次)、排查人员2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筹集捐赠口罩、消毒液、体温枪等一批抗疫物资。强化定点医院和观察点废水处理监管,开展疫情防控监测187次,安全处置疫情医疗废物10393公斤、市民废弃口罩733公斤。为四川友邦企业等4家抗疫物资生产企业开通“绿色通道”,不到24小时将环评批复送到企业负责人手中,助力企业复产扩产,工作信息被《中国环境报》头版头条宣传报道。洪灾期间,指导20家沿河企业做好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对北河201医院断面开展应急监测,保障汛期生态环境安全。
4.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坚持治企、减煤、控车、降尘、禁烧“五管齐下”,争取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983万元,完成省上下达6家重点VOCS排放企业治理,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对全市221 家企业实施“一厂一策”限产减排措施,机动车上线检测43135台,抽检柴油货车532台,建设完成13个微型空气监测站及1个省控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点位。二是深化河湖长制,排查4条大河及5条内涝河入河排污口529个,争取水污染防治项目专项资金4079万元,完成29个沱江流域“德阳成都控制单元”水污染综合整治项目,完成58家加油站地下储油罐改造;争取366万元上级资金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17处聚居点整治,做好城镇污水处理厂(站)运营维护,开展省级地下水监测井布点前期论证、国家级地下水监测井调整及饮用水源保护区检查,取缔乡镇饮用水保护区非法取水口1处。三是从严加强固危废处置监管,完成危废产废单位规范化管理考核24家、申报登记550家,排查整治9个涉镉重金属企业,现场检查疑似污染地块22个,完成17家非煤矿山企业隐患排查,配合省厅完成重点行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26个地块土壤样品采集,现场检查36家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安全回收废旧放射源9枚。
5.认真把好项目审批关口。完成德阳市下放权限报告表审批161件,否定不符合环保要求项目60个。在德阳市范围内率先完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登记,发证量和登记量均居德阳市第一,发证508家,登记1974家,1人被生态环境部评为2020年全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工作表现突出个人。
6.持续环境执法高压态势。严格网格化环境监管,做好企业“测管协同”和双随机抽查,集中约谈涉VOCS重点排放企业120余家、食品企业90余家、铝型材等表面处理企业60余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1件,处罚金额173万元,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件,移送环境刑事犯罪案件1件,受理环境投诉580余件,办结率100%。
7.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共清查污染源点(面)源4921个,入户调查2702个,代表四川省接受并通过国家核查组的质量核查,广汉生态环境局获四川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表现突出集体,2名同志获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表现突出个人表彰。8.严格重点领域环境管理。党建助力脱贫攻坚任务圆满完成,向结对帮扶新丰街道卡房村(原狮象村)拨付农村环境治理资金2万元,改善人居环境。派驻金阳县热柯觉乡援彝干部表现突出,获年度考核优秀。丰富“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成功创建德阳市首家水资源环境保护主题教育基地—广汉市生态环境教育基地,免费接待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37家740人次,讲解40场次。局长曾勇同志被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评为“六五”“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先进个人。新增19个项目环境检测资质认定,检测能力共达119项,省市实验室间比对考核项目全部优秀,高效完成常规例行监测、污染源监督监测、应急监测、流域预警监测及各类服务性监测790次,建设完成2个微型水质自动监测站。环境统计更新和上报工作顺利完成。
二、机构设置
德阳市广汉生态环境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总计3193.83万元、支总计3218.97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总计增加853.38万元、上升36.46%;支总计增加670.6万元,增加31.44%。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收入和支出有所增加。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3193.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93.83万元,占10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3218.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0.18万元,占34.18%;项目支出2118.78万元,占65.8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总计3193.83万元、支总计3218.97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总计增加853.38万元、上升36.46%;支总计增加851.12万元,上升35.94%。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收入和支出有所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18.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851.11万元,上升35.94%。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18.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9万元,占3.13%;卫生健康支出24.49万元,占0.76%;节能环保支出3029.54万元,占94.12%;住房保障支出64.03万元,占1.9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218.9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8.4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3.26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9.24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2.58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1.91万元,完成预算100%。
6.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910.76万元,完成预算100%。
7.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实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5.15万元,完成预算100%。
8.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实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702.14万元,比预算数有所增加,增加部分为收回财政存量资金安排项目。
9.节能环保(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项):支出决算为203.41万元,完成预算73.45%,其余资金结转至次年。
10.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支出决算640.72万元,完成预算65.14%,其余资金结转至次年。
11.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4.2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支出数含上年财政应返还额度和收回财政存量资金安排项目。
12.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支出决算为250.7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支出数含上年财政应返还额度。
13.节能环保(类)其他节能环保(款)其他节能环保(项):支出决算为142.29万元,完成预算100%。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64.03万元,支出数为上年财政应返还额度和收回财政存量资金安排项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81.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86.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13.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5.0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公务用车购置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3.74万元,占97.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5万元,占2.99%。具体情况如下:
1.全年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7.1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74万元,完成预算97.0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18.99万元,上升76.73%。主要原因追加了公务用车购置费。
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98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相关业务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5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和费用减少。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3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约15批次,约175人次,共计支出1.3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检查接待餐、监测站生态补偿接待餐等公务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德阳市广汉生态环境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7万元,比2019年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本年该项支出只含公用经费,运转类项目资金在项目资金核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德阳市广汉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2.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5.9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6.1万元。主要用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德阳市广汉生态环境局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9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生态调水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该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开展了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该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年初制定的工作任务目标已按时完成,工作成本是节约的,没有出现工作质量不高,工作拖欠的现象,达到预期绩效目标。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局制定了合理调水计划,安排专人与供水方对接,准确把握调水时间点和水量,最大程度发挥调水生态效益。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生态调水”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生态调水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5万元,执行数为1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与都江堰水利产业公司签订生态调水协议,在1-5月、10-12月进行生态调水约807.69万立方米,用于广汉清白江流域生态水环境改善,2020年清白江流域广汉出境断面水质可达到地表水Ⅲ类,群众满意度得到持续提高。发现的主要问题:实施过程中项目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有待进一步提高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现有的管理办法,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通过制度建设,创新机制,规范管理,逐步建立管理规范,运行有序的管理机制。同时开展项目的多方论证,力求项目发挥最大功效。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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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生态调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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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德阳市广汉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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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05万元 |
执行数: |
10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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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05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10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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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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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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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白江流域总出境断面水质得到改善,提高水质达标率 |
达到预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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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 (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每年调水时间及金额 |
每年调水时长为8个月,15万元/月 |
完成8个月调水时长,15万/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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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至2020年12月 |
按时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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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达到类型 |
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 |
达到预期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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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枯水期及平水期进行时间 |
枯水期及平水期按月进行 |
按时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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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 |
受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影响,清白江总出境断面长年处于超标状态,生态调水能够及时缓解污染现状,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 |
生态调水能够及时缓解污染现状,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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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改善生态环境 |
清白江流域地表水大部分被马棚堰分水至青白江区,我市无新鲜地表水补充,生态调水能够大量补充我市地表水流量,改善生态环境 |
能够大量补充我市地表水流量,改善生态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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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技术保障 |
通过生态调水,降低清白江流域污染物浓度持续改善,为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技术保障 |
降低清白江流域污染物浓度持续改善,为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技术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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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吸引投资 |
为吸引投资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 |
节约开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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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指标 |
通过生态调水,清白江流域水质污染现状和水质表观情况得到改善,人民群众直观感受得到改善,满意度持续提高 |
水质和人民满意度得到提高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德阳市广汉生态环境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生态调水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生态调水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5.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实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实务(款)一般行政管理实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实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18.节能环保(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项):反映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19.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 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20.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 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1.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22.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
23.节能环保(类)其他节能环保(款)其他节能环保(项): 反映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24.住房保障(类)住房保障(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德阳市广汉生态环境局
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2020年德阳市广汉生态环境局设7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污染防治管理股、总量控制股、法制宣传股、生态管理股、核与辐射安全管理股、行政审批股,下设2个事业单位,即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和环境监测站。
(二)机构职能。
我局主要工作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政策、规划,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全市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市重大环境问题;负责落实全市污染物减排工作;负责全市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负责全市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
(三)人员概况。
我局属一级预算单位,系财政直发工资单位,截止2020年12月在职57人,机关在编公务员13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下设两个事业单位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和环境监测站,其中: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参公在编人员14人,工勤1人,环境监测站在编人员26人,工勤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收入总额3193.8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100.91万元,卫生健康收入24.49万元,节能环保收入3004.4万元,住房保障收入64.03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根据收入情况2020年相应安排支出3218.9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4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029.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03万元;按支出性质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100.18万元,项目支出2118.79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根据预算编制原则及口径如实编报收入,对于专项预算提前细化,做到准确测算、真实可靠完成预算编制工作,2020年初预算下达数为1681.06万元。项目经费由财政按设备购买合同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项目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采购项目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相关股室领导协调业务科室进行紧密配合,对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现场监督管理,化解项目风险,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明确规范管理,强化责任,确保安全,严把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关。
(二)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职责履行情况
财政预算各项经费及时到位有效的保障了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保证了各项职能职责按时按质的完成。有效的开展了总量控制、生态保护、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等环境保护工作。
2.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专项资金严格依照相关文件要求,专款专用,自觉接受监督。按照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的要求,资金按规定程序支付。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德阳市广汉生态环境局年初制定的工作任务目标已按时完成,工作成本是节约的,没有出现工作质量不高,工作拖欠的现象,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存在问题。
2020年度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在财务管理和财务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不足,业务能力有待提升,绩效管理理念有待进一步增强。
(三)改进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将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通过制度建设,创新机制,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现有的管理办法,逐步建立管理规范,进一步增强绩效管理理念,运行有序的管理机制。
附件2
生态调水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德阳市广汉生态环境局作为生态调水项目的实施单位,主要负责项目的申报、资金的落实、调水计划的实施、调水绩效的评估等工作。
受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影响,青白江总出境断面总磷、氨氮污染因子长年处于超标状态,枯水期生态补偿扣缴金额巨大。2016年我局与都江堰水利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都管局)签订生态供水协议,拟每年从人民渠干渠调水约620万立方米,2020年在原基础上增加300万立方米,用于青白江流域广汉段的生态补偿用水。经实践证明,通过生态调水能够及时缓解污染现状,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
根据合同按照环境用水价格0.13元/m³计算,全年共计调水约807.69万立方米,总金额约105万元。
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我单位明确了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及管理核算要求,始终坚持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专账核算。由于该项目为生态用水购买合同,资金按照实际供水数量进行月度分配,根据合同约定在1-5月、10-12月枯水期进行生态调水约807.69万立方米。
(二)项目绩效目标。
由于青白江流域地表水大部分被马棚堰分水至青白江区,我市无新鲜地表水补充,枯水期整个流域的水质较差,每月出境断面生态补偿扣缴金额巨大。通过论证和实践,枯水期从人民渠干渠调水用于补充青白江流域广汉段的径流量,可及时缓解污染现状,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
根据合同约定拟在1-5月、10-12月枯水期进行生态调水约807.69万立方米,全部用于广汉青白江流域生态水环境改善。实际生态调水时间与数量与申报内容一致。
通过生态调水,降低了青白江流域污染物浓度持续改善,全年清白江流域广汉出境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经过评估申报的生态调水项目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为了做好绩效评价工作,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切实提高生态调水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和管理水平,我局成立了绩效评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遵循相关性、可比性、重要性、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资金使用的方向和对象,围绕绩效目标,从项目的申请、管理、产出、效益等方面科学设定评价指标体系,按照项目申报方案与具体执行对比、实施前后水质变化对比的方式,对该项专项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我局申报2020年生态调水预算资金约105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市财政局在2020年向我单位下达生态调水专项资金105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
2.资金到位。
生态调水专项资金105万元已全部到位。
3.资金使用。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05万元,实际执行10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项目资金由我局按照资金支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项目资金的申请、审核等流程,在根据集中支付管理办法想市财政局提出资金申请,经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后,通过直接支付拨付资金。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根据河流现状和考核安排,生态补偿调水在枯水期月初进行。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局制定了合理调水计划,安排专人与供水方对接,准确把握调水时间点和水量,最大程度发挥调水生态效益。
四、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完成指标:根据合同约定在1-5月、10-12月枯水期进行生态调水约807.69万立方米,全年完成生态调水807.69万立方米,全部用于广汉青白江流域生态水环境改善。
2.项目效益指标:通过生态调水,降低了青白江流域污染物浓度持续改善,2020年青白江流域广汉出境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3.项目满意度指标:2020年共计生态调水807.69万立方米补充青白江流域径流量,主要污染因子总磷、氨氮等指标均呈下降趋势,出境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通过调水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满意感、获得感、幸福感。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2020年清白江流域广汉出境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年度指标任务。通过生态调水,流域水环境质量大幅提升,最大程度的满足了人民群众对碧水的美好向往。
1.存在主要问题:
结通过自查,我们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尚有不足之处,主要是项目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有待进一步提高完善。
2.相关措施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将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通过制度建设,创新机制,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现有的管理办法,逐步建立管理规范,运行有序的管理机制。同时开展项目的多方论证,力求项目发挥最大功效。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