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汉市委农工委2017年部门预算
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统筹协调农村发展和农村经济工作。
二、部门概况
广汉市委农工委属一级预算单位,行政单位1个,下属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广汉市委农工委收入预算总额为558.5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58.5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73.2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3.49万元,住房保障19.42万元,农林水442.3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广汉市委农工委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专合组织和农业产业化、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统筹城乡、新村建设、农民增收、扶贫和移民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广汉市委农工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广汉市委农工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2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离退休费及退休津贴。
(二)医疗卫生支出23.49万元,主要用于:缴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公务员门诊补助。
(三)住房保障支出19.42万元,主要用于:缴机关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
(四)农林水支出442.3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绩效工资,人员公用经费;专合组织和农业产业化、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统筹城乡、新村建设、农民增收、扶贫和移民相关工作业务费。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减少50%。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17年预算收支较2016年预算收支增加168.25,主要是由于人员增加,增加了人员开支及公用经费开支。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收支预算总表
2.财政拨款指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