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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市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7-01-06 来源:广汉市司法局 点击量: 【字体:】【打印 分享: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现将广汉市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如下: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市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和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各部门(单位)、乡镇、行业和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市依法治市相关培训工作。

3)指导监督律师、公证工作。

4)监督管理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

5)负责基层司法所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6)负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执行工作。

7)负责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8)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

1.扎实开展法治宣传。一是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科学编制“七五”普法规划,配强“七五”普法讲师团,加强村(社区)“七五”普法骨干培训,提高课堂宣讲质量,使其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接受系统法治教育、传播法治文化的主阵地。健全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和成员数据库,实现法治宣传需求与志愿者高效对接。完善普法考核评价体系推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构建普法重点内容动态管理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各行业、单位在管理、服务过程中,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二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大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市区、乡镇重点区域或公共场所重点打造一批独具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以及党政机关法治文化走廊或主题文化墙,推动村(社区)“六个一”法治文化设施提档升级。完善金雁湖公园法治文化阵地设施,将其建成一个地方特色浓、影响力大、上规模的法治文化主题公园,以“小汉小南村法治文化广场”为样板,加快乡镇法治文化广场或长廊建设

2.全面优化法律服务。一是加强法律服务执业监管。切实加强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加强对行业协会的工作指导,完成市法律工作者联合会换届工作。加强执法执业监督,完善推进律师、公证诚信档案建设,引导其依法诚信规范执业。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和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强化准入、退出管理,严格执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做好法律服务人员参与信访接待、纠纷调解、值班咨询以及各类涉法涉诉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规范公证处管理,实行决策、执行两条线运行机制,建立以管理委员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财务收支监管。二是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互联网+法律服务”模式运用,建立广汉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实现对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窗口咨询、电话咨询、微信法律咨询功能的大整合。加强窗口法律服务专区建设,配合政务中心继续落实“首问责任” “限时办结” “一次性告知”等制度。三是服务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继续抓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2017年我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开展农民工讨薪维权专项行动,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健全完善“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新建兴隆、松林、高坪3个规范化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大力拓展民生领域法律援助,重点做好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军人军属等人员的法律援助工作。逐步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

3.助推平安广汉建设。一是不断强化人民调解工作。筹建市级层面的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市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与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市法院联动,推广“公调对接”经验,全面实施“访调对接”“诉调对接”新举措。同时,在劳动纠纷、高新区拆迁、农村土地纠纷等重点领域,实施部门、乡镇联动,采取多种形式,强化人民调解。二是稳步提升社区矫正水平。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办法、细则与规定,切实做好所属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教育、管理。完成“广汉市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在新丰镇金华社区建立 “社区矫正工作站”,发挥集中教育管理作用。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动态监管,提高矫正工作质量,有效预防和减少再犯罪。三是扎实做好安置帮教。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帮助刑满释放人员解难答疑,按照有关政策尽力解决其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从思想和行动上促使其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

4.推进司法行政改革。推进律师制度改革,坚持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并重,扎实做好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各项工作,积极推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

5.夯实司法行政基础保障。一是推进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进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流程规范化,完成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目标任务。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依托四川省司法行政工作平台,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网络化办理。

6.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坚持抓好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党支部建设;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政治纪律认真执行,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不断完善问责制度,履行好监督执纪责任。

二、部门概况

本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行政编制数为44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数42人、行政工勤编制数2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广汉市司法局收入预算总额为670.73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70.7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70.73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行政运行经费537.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3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5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广汉市司法局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的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普法宣传、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及司法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各司法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全市事业发展目标,用于办案等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7年广汉市司法局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支出行政运行经费支出537.6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1.6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支出14万元,主要用于业务装备经费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36万元,主要包括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养老保险支出和职业年金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1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生育保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8.5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4.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4.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万元。

(一)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4%。主要原因是在公务接待中,我局严格按程序和规定标准控制支出,按八项规定,坚持“三单”制度,严格接待标准,严禁铺张浪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7%。一是实行公车改革车辆减少;二是在公车运行维护中,我局制定了严格的车辆管理制度,单位人员使用公车进行派单制,领导签字审批后方能使用;三是车辆维修坚持维修申请制度,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封存制度,无公车私用现象发生。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执勤执法车3辆,其它办公业务用车1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附件:表1. 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 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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