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汉市旅游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及报表
发布时间:2017-03-31     来源: 旅游局


关于广汉市旅游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一)编制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旅游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我市旅游管理的地方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对全市旅游业发展进行行业管理。

(二)研究拟订培育旅游支柱产业的战略措施并指导实施;培养和完善全市旅游市场;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和全市旅游统计工作。

(三)研究拟订我市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实施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内对外宣传和国内外旅游市场重大促销活动;管理旅游涉外事务和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

(四)组织实施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的落实、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和指导旅游设施定点工作。

(五)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并组织综合治理;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参与旅游市场价格检查工作;参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与处理;指导旅游娱乐工作和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六)提出星级宾馆、饭店及其他重要旅游建设项目的审核意见;指导旅游教育、旅游人才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指导旅游行业协会工作。

(七)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旅游行业的财务管理和旅游企业审计验证工作。

(八)承担省政府公布的保留行政审批事项,核发讲解证,旅行社及分社、门市部备案。

(二)2017年重点工作

(一)工作目标

力争实现全市旅游总收入50亿元,三星堆景区实现综合收入突破2500万元。

(二)主要措施

1、敢为人先追求卓越,推进产业园项目落地实施

按照广汉市政府与荣盛康旅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三星堆文化旅游项目开发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督促、协调投资方加快修改完善《三星堆文化旅游项目总体规划》,牵头筹备终期评审,力争项目在年底前动工建设。同时,力争完成《广汉市乡村休闲旅游总体规划》,完成《三星堆遗址保护规划》修编,助力三星堆产业园建设发展。

完成三星堆遗址保护利用、三星堆文物预防性保护等2个项目,促进三星堆景区形象提升和功能延展,为创建“AAAAA”旅游景区奠定坚实基础。

2、科学谋划有序发展,推动文博事业再上新台阶

以三星堆博物馆建馆20周年为契机,举办“博物馆二十年成就展”、“国际博物馆馆长高峰论坛”等活动。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完成龙居寺中殿修缮;完成文物修复项目4个,启动新项目3个;进一步丰富青少年互动体验项目,开设青少年考古体验班,培育有自身特点的宣教品牌;巩固“双进“模式,持续深入开展“双进”活动;结合“国际博物馆日”活动主题,加强博物馆与公众、社会的互动,形成综合传播效应。

启动《三星堆研究》第五辑编辑,编辑出版《四川对外文物交流展览回顾》。完成九州出版社定向约稿的专著“九州博物之三星堆博物馆”系列《青铜铸就的人间神国——三星堆青铜制品》、《古代蜀人的生活、信仰与艺术》同时出版。

3竞相发展率先突破,着力构建乡村旅游多点多极格局

加快对现有旅游资源的升级打造,形成以三星堆为龙头、 “全域旅游有序发展、乡村旅游为支点的旅游新格局。优化旅游发展环境,设立全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出台广汉市“旅游发展奖励和补助”政策;有序推进三星堆湿地公园、新平镇和南兴镇等2个乡镇的特色小镇、连山农旅等项目落地实施;包装策划连山、松林、三水组团,西外、南兴、西高、高坪组团等综合性项目。培育运动休闲、美食中央公园、农耕体验、西部钓都-水上高尔夫、市民农庄等旅游新业态。

4、创新驱动整合资源,促进营销宣传快速提升

积极与好莱坞、阿里影视等国际一线电影制作商对接,力争启动以三星堆为题材的商业电影、动漫,以三星堆国际营销战略为前导,实现以影片引爆三星堆品牌,以品牌热能推动广汉社会经济发展。实施“三星堆+文体、城市建设、美食等”计划,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拓展旅游发展空间。

紧紧抓住成德同城化的有利机遇,积极与成都旅游营销网络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扩大对成都、绵阳等和核心城市群的营销“攻势”,优化广汉“一日游线路”,加快融入成都大市场。围绕“节、庆、展、演、赛”等要素,实施以“三星堆大祭祀”为核心的春节节庆活动,策划组织好保保节、桃花节、油菜花节、垂钓节系列活动

5完善机制依法治旅,明显改善旅游发展环境

    进一步完善旅游投诉程序、加强旅游市场联合执法检查,严格贯彻落实《旅游法》;开展行业培训,提升服务质量,对景区、农家乐、旅行社、宾馆酒店开展提档升级活动,培训旅游从业人员600人以上。

二、部门概况

本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广汉市旅游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0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0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08万元,其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78.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广汉市旅游局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旅游局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旅游业发展的规划及管理等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广汉市旅游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广汉市旅游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7年广汉市旅游局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78.93万元,主要用于:广汉市旅游局职工工资支出59.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1.1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8.04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工资0.25万元,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74万元,职工职业年金缴费4.7万元。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68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4.1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28万元,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29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6.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3.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3.85%。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减少。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2.7%。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1.82%。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

2017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较2016年预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车辆管理。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反映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参照《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附件:表1. 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 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2017年广汉市旅游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