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拟订民政工作的地方性意见、建议,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编制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
2、负责管理全市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工作;监督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查处以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对境外人员在我市境内设立的社会团体进行登记管理;指导、监督全市乡(镇)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工作。
3、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活动,贯彻执行国家对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和补助,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的抚恤;承办革命烈士、因工伤亡人员的审核、报批和褒扬工作;承办复员退伍军人、国家机关和群众团体工作人员及参战民兵、民工的评残、提高等级的上报工作,审核上报全市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承担全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4、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伤病残退伍士兵、军队移交地方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管理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培训全市复退军人,开发军地两用人才。
5、组织全市救灾救济工作,核查和上报灾情;管理、分配有关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拟订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
6、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拟订各类救济对象的救济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组织管理全市性社会福利募捐义演、义卖活动。
7、贯彻实施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全市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乡居民委员会建设;负责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培训;制定社区工作和社区服务管理办法,推动社区服务建设。
8、贯彻执行《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主管婚姻登记工作,查处违法婚姻。
9、贯彻执行收养登记的法律、法规,负责收养登记、管理工作。
10、拟订全市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承办村以上县(市)以下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限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上报。
11、主管全市地名工作。负责乡(镇)名称及其它地名命名、更名的报批;负责组织地名调查,规范地名管理,发布标准地名,设置地名标牌;负责标准地名资料的草拟,标准地名图书、资料审定;指导全市地名管理工作。
12、负责本市与毗邻县、市、区行政区域边界的勘查、协调和上报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行政区域边界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乡(镇)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承办勘界资料的收集整理、档案管理以及行政区域界线详图的编制工作。
13、承担老龄工作的日常事务和孤儿、残疾人、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众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执行社会福利企业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加强福利企业的管理,对社会福利企业进审核、申报;组织、指导中国社会福利彩票发行、销售,管理本级福利公益金,掌握全市福利公益金的使用。
14、负责公墓的管理,推行殡葬改革,查处违法丧葬,指导殡葬工作和制定殡葬事业单位的建设发展规划。
15、执行社会救助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地方性文件;负责市内社会救助工作。
16、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
17、会同有关方面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
1、做好社会兜底保障工作。落实精准扶贫工作要求,无缝衔接低保和扶贫政策,创新工作机制,对城乡低收入群体通过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生活救助、慈善救助等方式,全部实施兜底保障。
2、推进民政重点工程建设。维修改造公办养老机构床位300张;建设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2个;新增民办养老机构床位200张;建设农村幸福院20个和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推动龙泉山公墓、广汉市公益性公墓、广汉市殡仪馆改扩建工程。
3、加强社会管理创新。一是积极探索,鼓励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建设,逐步实现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驱动的健康养老发展格局。二是调整高龄补贴标准,新增80-89岁高龄补贴,预计年增加高龄补贴经费预算680余万元。目前,一季度的高龄补贴已经发放到位。三是指导好第十届村(居)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确保依法依规实施。四是推进村改居工作。五是做好慈善会换届工作。六是积极探索以购买服务为保障、项目化运作为纽带的“三社联动”新途径。
4、抓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继续做好落实优抚政策、退役士兵安置和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进一步做好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创新双拥工作新途径,切实抓好双拥工作。
5、提升社会事务工作水平。有序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积极推行节地生态安葬试点工作。创新救助管理办法,健全主动救助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婚姻登记、殡葬服务等民政社会事务工作质量。
二、部门概况
广汉市民政局本级为一级行政预算单位,下属二级事业预算单位5个。包括:广汉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广汉市殡仪馆,广汉市龙泉山公墓管理处,广汉市社会福利院,广汉市救助管理站。本系统行政编制15人,实有19人;工勤编制2人,实有2人;事业编制80人,实有61人;离休5人,退休94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广汉市民政局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3022.1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05.9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入1540万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176.22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0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022.1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2922.99万元,医疗卫生40.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4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广汉市民政局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民政管理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2704.14万元,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318万元,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7年广汉市民政局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22.99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和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
(二)医疗卫生支出40.69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58.4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8.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6.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XX%。主要原因是…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增加2.4%。主要原因是2017因公墓需要进行改扩建工程,为方便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适当的增加了预算0.4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1辆,其中:公务用车11辆,其他用车10辆。
2017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较2016年预算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车改革,民政局机关减少2辆,殡仪馆增加2辆运尸车。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XX部门2017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正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XX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XX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XX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XX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XX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XX万元。
附件:表1. 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