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水务局2017年预算编制说明(2017.11.8).doc
广汉市水务局2017年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单位主要职能如下:
(一)贯彻执行有关水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实施检查;结合本市实际,研究起草水行政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全市水务行业工作的政策和规章、负责组织编制有关水务方面的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含矿泉水)。组织制定全市水资源总体规划、保护规划,水环境治理规划,流域规划和专业规划;拟订全市中长期和年度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水量调度预案,提出限制用水总量意见,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
(三)负责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负责拟订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编制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各行业的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四)负责全市水资源保护工作。开展境内主要流域生态流量研究,并就我市水资源短缺问题作好应对预案,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标;加强河流、渠系的维护与管理。会同环保部门拟订水功能区划,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搞好水域环境监测,贯彻饮用水域保护区制度;审查在河道、湖泊新建、改建或扩大排污口;配合环保部门做好全市饮用水资源监督、管理、保护工作。
(五)负责全市城乡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市供水价格核算的组织工作;负责全市自备井管理和城乡供水企业(含自建集中供水)的行业管理与指导;负责城市供排水管网建设的行政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城市排水设置实施排水许可;负责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保障饮水安全,定期发布城乡供水水质公报,编制城乡供水应急预案。
(六)负责全市水政监察和水务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处理乡镇之间水事纠纷,查处水事案件;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七)负责对全市水务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管理、监督。
(八)负责全市水务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拟订水务基本建设项目,上报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水务基本建设;对水务基本建设工程实施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
(九)负责全市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全市抗旱、农村水利工程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负责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监测、规划及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河道、水库、湖泊(包括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河口滩涂的行政管理及管护范围内的砂石资源等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负责对临时占用河道、河堤通道的行政监督管理。
(十二)承担广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抢险工作及水毁工程修复;负责编制防洪预案并监督实施;落实抗洪抢险物资器材和责任人。
(十四)指导全市水务行业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和职工队伍建设、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务行业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
(十五)承担省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
2017,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抓住项目争取和实施这个核心,围绕农田水利和骨干水源建设、江河治理、防汛抗旱、安全饮水、水管体制改革等方面工作,加大水利建设和管理力度,着力解决灌区群众的水忧、水患、水难、水盼问题,实现“六个提升”,为“四美广汉”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支撑:一是提升城乡水源蓄保能力;二是提升农业生产灌排能力;三是提升水体生态自净能力;四是提升城乡集中供水能力;五是提升江河防汛抗洪能力;六是提升改革创新探索能力。
二、部门概况
广汉市水务局独立编制机构单位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2016年独立编制机构数共8个,其中政府机关1个、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2个、财政补助5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广汉市水务局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2368.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368.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368.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195.69万元,医疗卫生81.57万元,农林水支出200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3.9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广汉市水务局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 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7年广汉市水务局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农林水支出2007.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69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和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
(三)医疗卫生支出81.5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83.9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8.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0.07%。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59%。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
2017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较2016年预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广汉市水务局2017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正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2368.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广汉市水务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1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666.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701.5万元,合计:2368.3万元。2016年预算收支情况,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682.9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702.26万元,合计:2385.23万元。2017年预算比2016年预算增加16.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6.17万元,原因是人员减少;项目支出减少0.76万元,原因是项目完工。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
6. 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
7.其他水利支出: 指单位指除上述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外的主要行业支出。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 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