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主要职能。职能参照市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统计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政策法规股(挂广汉市统计执法队的牌子)
(三)国民经济综合统计股
(四)国民经济核算股。统计局机关行政编制1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统计师1名(按副科级配备);中层干部职数6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数2名。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收支预算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统计局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492.5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92.5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92.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418.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2.81万元,医疗卫生14.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1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统计局单位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工作。其中:基本支出,是用于在职、聘用、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办公运转公用支出。
2017年单位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8.3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专项项目主要用于哪些方面)。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8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和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
(三)医疗卫生支出14.3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7.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13%。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定标、定人、节约经费.对无公函的一律不接等 。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75%。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公务用车车1辆。
2017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较2016年预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车改公务用车减少3辆.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统计安排采购预算1.5万(用于办公桌椅及电脑、空调等购置)
六、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