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7-01-06     来源: 市住建局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负责全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直管公房的租赁、维修管理,负责城区房屋搬迁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搬迁安置,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新建、改建、收购、销售、维修,以及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租赁补贴发放;负责全市房改资金的统一管理、住房公共维修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各类房改房出售、集资建房和二级市场交易手续的审批;负责办理房改房和集资建房房屋产权变更手续;负责房改的后续工作和各单位集资建房权属证书的办理,妥善处理房改遗留问题。

(二)2017年重点工作

负责全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直管公房的租赁、维修管理,负责城区房屋搬迁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搬迁安置,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租赁补贴发放;负责全市房改资金的统一管理、住房公共维修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各类房改房出售、集资建房和二级市场交易手续的审批;负责办理房改房和集资建房房屋产权变更手续;负责房改的后续工作和各单位集资建房权属证书的办理,妥善处理房改遗留问题。

二、部门概况

广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所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属于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广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所收入预算总额为471.0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71.08万元,事业收入/万元,上年结转收入/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71.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03.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3.52万元,医疗卫生18.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5.79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广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所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7年广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所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3.2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5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和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

  (三)医疗卫生支出18.5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15.79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0%。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0%。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0%。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2017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附件:表1. 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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