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拟订全市住房保障、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等有关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管理;制定相关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工作等。
2、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勘察测量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城市总体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以及中心城区城乡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负责市政府交办的城市(镇)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核报批和监督实施等。
3、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制度建设,拟订全市住房及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编制全市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正常开展。
4、主管全市建筑业,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和室内外装饰装修市场准入;负责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及相关社会中介机构资质及个人执业资格的初审或审批;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及装饰装修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等。
5、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和勘察设计质量;贯彻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和技术政策、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指导和规划勘察设计市场;指导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
6、负责拟订全市城镇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镇供水、节水、排水、燃气、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的规划建设;指导城镇防汛排涝工作,指导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城市供水、排水、燃气、市政、园林、环卫企业资质和供水、污水处理、燃气经营许可的初审或审批。
7、负责拟订全市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和组织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及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村镇迁建、重建的规划建设工作。
8、指导全市风景名胜工作。贯彻全市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
9、贯彻国家和省市建筑节能、城镇减排政策;规划和拟订建筑节能政策、贯彻执行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全市建设领域节能减排;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及成果转化工作,推进墙体材料革新;组织实施散装水泥的推广工作。
10、制定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系统的信访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
11、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财务、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和纪检监察工作;指导行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双拥”统战侨务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12、承担经省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工作
1、完善路网骨架,加快建设聚合路一段、聚合路三段,启动清远路延伸段,深圳路西段道路改造和聚合路二段、高新路西段、漳州路等道路路灯工程,完善蒋家河东一段至成都大道北段、深圳路西三段等雨污配套管网2560米。
2、启动第二水厂建设。
3、竣工连山镇地震监测台。
4、建设城市路灯智能控制系统。
5、落实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加快“四旁”绿化,加强古树名木保护。
6、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污泥处置社会化运行,完成三星堆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改造,全面建成乡镇污水处理厂(站)及配套管网。
7、配套11个路口交通信号灯。
8、鼓励房地产企业向实施货币化安置征地搬迁人员提供购房优惠,消化商品房库存3829套、面积43万平方米。
9、完成城西、新丰片区城中村改造1509套。启动2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改造老旧小区和“三无院落”14个。
10、推行项目攻坚“清单管理、挂图作战”,落实重大项目建设责任制、跟踪督办制、目标考核制,实施现场例会制度。
11、完善城市路网及公服配套设施,推进佛山路西延线及下穿宝成铁路工程、长春路西段建设,打通贵阳路韶山路连接道路、运城路(西宁路-保定路西段)和岳阳路西段,升级改造中山大道北段(雒城门-长沙路)、东西大街、深圳路、东莞路、湖南路、佛山路西段,建成天津路东段、延吉路、通化路。完善城市配套功能,配套北区、顺兴苑等区域菜市场,建成城北停车场和中心城区停车场。
12、实施鸭子河景观(泄洪闸-龙井堰)工程和航天大桥改造。完成金雁湖水苑公园、北区运动公园、马牧河湿地公园、老金雁桥-泄洪闸栈道,形成鸭子河城区段4公里滨河绿化、7公里连续水面、10余公里健身栈道景观。
13、开工政务中心迁建项目
14、深化区域开放合作,积极融入成渝经济区,推动产业发展、文化旅游、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领域合作,推进广汉、新都、青白江边界试验区建设,在更大范围优化资源配置。
15、调整园区规划,规划面积扩大到20平方公里。
16、完成新区总规、控规编制。
17、构建“一城三区六组团”空间布局,推动城、区、组团良性互动、融合发展、整体提升,城镇化率达到56.8%,中心城区用地规模达到35.3平方公里。
18、按照“六个协同”思路,坚持交通先行,根据“五环多轴”构建,做好成都地铁线向北延伸的规划对接,全力推进成兰铁路、天府大道北延线、成绵高速扩容工程、广汉至德阳快速道路、德阳三环路建设,畅通南融成都、北接德阳的交通主干道。
19、推进“成德卫星镇”建设,率先打造六个重点镇,带动辐射周边集镇,强化集镇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打造航空小镇、水木西外,持续抓好金鱼服务商贸、连山工贸旅游、新平教育科技等特色城镇建设。
20、落实5个德阳市级贫困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扶贫规划;完成全市贫困户危房、土坯房改造;
21、抓好城区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启动广汉中学迁建,新建北区小学、广汉六幼。
22、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抑扬尘;
23、推进对口帮扶金阳县工作,加大部门对口帮扶力度。
24、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面落实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稳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5、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
二、部门概况
广汉市住建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8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
住建局机关内设机构10个:分别是局办公室、计划财务科、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规科、城乡规划科(勘察设计与科技办)、村镇建设管理科、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业管理科、城市建设管理科、建筑业管理科(散装水泥推广办)、行政审批服务科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住建局机关收入预算总额为1710.2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710.2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710.2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111.71万元,医疗卫生39.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55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515.9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017年住建局机关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7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和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
(二)医疗卫生支出39.0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43.5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515.9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5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减少接待。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60%。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
2017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较2016年预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实行公务用车改革,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附件:表1. 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