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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市纪委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8-02-28 来源:纪委 点击量: 【字体:】【打印 分享:


 

 关于广汉市纪委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

说  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主管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纪委、监察部、省委、省政府、德阳市委、市政府和广汉市委、市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镇(乡)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和市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务院和省、德阳、广汉市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执行情况,保证政令畅通;负责统一部署全市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3.负责调查处理市级党政机关(含事业单位)各部门、各镇(乡)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及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给予涉案党组织和党员处分或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负责调查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镇(乡)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被任命职务的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做出行政处分或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

4.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5.按照中央和省、德阳市委、广汉市委的要求,负责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在本市的实施办法,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6.会同市级各部门及镇(乡)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市级各部门、各镇(乡)纪检监察组织专(兼)职干部人选,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7.制定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政纪教育计划,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全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市管(正副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情况的考察工作,对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行检查监督;承担市委、市政府反腐败斗争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二)2018年重点工作

1.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党委(党组)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状况评估,纠正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娱乐化、福利化倾向。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推进基层政治生态建设和监督检查,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

2.全面落实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

深入推动机构人员、思想感情、工作业务的深度融合。加强党的建设和机关文化建设。建立高效顺畅工作机制,聚焦信访受理、日常监督、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关键环节,在完善工作流程等方面建章立制。健全内控机制,规范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流程,严格执行集体决策、请示报告、备案回避等规定。

3.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驰而不息正风肃纪

全面分析评估作风建设情况,密切关注四风新苗头新动向,找出新思路新对策,防止回潮复燃。贯彻落实纪检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一体化模式要求,深化阳光问廉”“阳光政务

4.注重标本兼治,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突出抓好党的纪律建设。开展广泛深入的经常性纪律教育。强化源头警示教育,持续开展四个一系列警示教育。建立警示教育流动基地,制作警示教育流动展示栏,实现警示教育全覆盖。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深度挖掘我市本土廉政文化资源,继续打造三水易家河坝、向阳镇、南兴镇等廉政教育阵地,拓展新建宣传教育阵地。

    深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深化廉政风险防控A计划工程,持续开展A廉政风险岗位随机抽查审计。实施预防腐败补丁计划,深入剖析查找流程设计和制度机制的问题,堵塞制度漏洞。

    5.聚焦中心工作,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深化拓展走基层清风行动。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长期常态联系村(社区),聚焦民生资金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严肃查处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

持续开展扶贫领域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大调研、大起底、大公开、大围歼。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惩治“微腐败”结合起来,严查涉黑涉恶腐败,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

创新运用大数据监督。通过“电脑比对+人工筛查”,建立廉政风险信息数据库,实现对民生资金的管理、使用、发放等进行全方位、全覆盖监督,为监督插上科技的“翅膀”。

二、部门概况

   (一)市纪委

    广汉市纪委内设九个机构, 包括办公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室,下设一个事业中心(网络政务与电教中心)。共有编制39名,实有在职人员28人。其中:行政编制32名,实际在岗24人;工勤编制2名,实际在岗1人。事业人员编制5名,实际在岗3人,离退休人员13人,长期聘用人员2人。

  (二)市委巡察办

    市委巡察办设在市纪委,行政编制4名,实有人数3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局核定的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为1031万元,相应安排的支出预算总额10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5.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2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6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广汉市纪委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纪委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村(居)监委会工作和基层办案人员工作经费。其中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基层办案人员工作经费、村(居)监委会工作经费等。而项目支出主要是用于广汉市民生资金大数据监督平台建设项目费用。

2018年广汉市纪委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5.1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等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2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和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

(三)医疗卫生支出20.9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35.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3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5.11万元,占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27万元,占8%;医疗卫生支出20.97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35.65万元,占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8年预算数为895.1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8年预算数为79.2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和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018年预算数为20.9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35.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81.2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3.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47.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各类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增长12.5%。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

2018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较2017年预算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机构改革,业务量增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广汉市纪委2018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正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547.34万元,其中包括了村监委会经费,乡镇和市级部门纪检监察干部经费,市委巡察办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16.97万元,主要用于民生资金大数据监督平台一期建设45.6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0.67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9万元,大数据监督平台二期建设27.72万元,监督考核软件购置2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初共有车辆3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8年我单位50万元以上非行政运转类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 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广汉市纪委监委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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