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制订广汉市城市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和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工作。
2、按照市政府对城市管理的要求,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对涉及城市管理的各项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
3、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权工作,在广汉市城市规划区内具体行使以下行政处罚权: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和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和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权;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和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权;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无照商贩和违法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和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权;
(8)行使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4、负责对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的处罚;城市雕塑、户外广告、霓虹灯、标语栏、橱窗、宣传栏的审批、管理和违规行为的处罚;违法违规建筑物、构筑物的处罚;城市道路临时占用的审批和管理;查处各类乱挖、乱占等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垃圾处理。
5、负责收集社会各界对城市综合管理的意见,办理有关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的来信来访,承办人大、政协有关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的议案、提案;受理涉及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的举报投诉。
6、开展全市爱国卫生工作的宣传、动员,组织单位和个人参加爱国卫生各项活动;组织开展卫生城市、卫生集镇、卫生村(社)和卫生单位的创建工作;组织开展以改水、改厕为工作重点的农村爱国卫生工作;组织开展杀灭鼠、蚊、蝇、蟑螂(亦称“四害”)活动;负责爱国卫生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社会健康教育活动。
7、组织协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组织编制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管理标准;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的职能交叉、管理空白以及执法等方面的问题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研究协调,提出解决方案,明确管理责任,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协调处置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应急突发事件;组织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监督考核工作。
8、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
1、扎实高效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加快《实施方案》出台,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抓好最为紧要的两项工作:一是完成以整合城市管理和执法机构、明确城市管理职能及综合执法范围为核心的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制改革;二是下移管理重心,细化、完善城市管理网格单元。
2、创新开展城市管理“三化”建设
(1)推进管理精细化,着力提升城市管理内部张力。一是定标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依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和即将出台的《德阳市城市管理条例》,制定涵盖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在内的城市管理“严管街”及重要干道、主要街道、背街小巷分级管理标准。二是重服务,创新方法举措,大力推行城市管理“721工作法”(用服务解决70%的问题,用管理解决20%的问题,用执法解决10%的问题,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三是强落实。严格落实街道分级管理标准,打造城市管理“严管街”,以点带面,稳步实现城市精细管理。同时做好政策保障、资金保障、运营保障、宣传保障,建设富有广汉特色的垃圾分类“民生工程”、“亮点工程”。
(2)推进管理智能化,着力提升城市管理科技实力。加快智慧城市重要子系统——智慧城管建设步伐,综合运用现代通讯、物联网及“互联网+”技术,逐步实现停车管理智能化、行政执法智能化、环卫管理智能化,提供扁平化、交互式的城市管理基础性智能解决方案。
(3)推进管理网格化,着力提升城市管理外部合力。紧随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的扎实推进,与城市管理紧密相关的各市级部门、乡镇、单位同步下移管理重心,加快乡镇城管力量建设,建立健全市、乡镇(高新区)、社区管理网格,科学划分网格单元,将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网格化管理。整合各类管理服务资源,明确网格管理对象、管理标准和责任人,逐步建立社区干部、社区民警、城管队员、环卫工人、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文明劝导员、辖区单位间的整体联动机制,以车辆乱停、占道经营等乱象为重点,以坚决拆除违章搭建为突破口,逐步构建城市管理“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3、启动“国家卫生城市”创建
加强调查研究,对照创建标准,查找问题与不足,完成创建工作报告,初步画出“施工图”、制定“进度图”、亮明“责任图”,整合各相关部门、乡镇、单位与社会各界资源力量,将“国卫”创建与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有机融合、同步推进。
二、部门概况
广汉市城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含下属单位行政执法大队及环卫所)
2018年我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6255.2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255.2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255.2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6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1.96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5832.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7.8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含下属单位行政执法大队及环卫所)
我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城管局机关、行政执法大队及环境卫生管理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城管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楼租用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气费、办公设备购置、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主要是用于风貌维修工程、城区公厕改造、创省健康村镇、城际列车广场日常维护费、高新区、北区、东区、西区、三星太极广场及栈道清扫保洁购买社会服务等的经费支出。
2018年我单位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55.2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项目支出主要包括:风貌维修工程、城区公厕改造、创省健康村镇、城际列车广场日常维护费、高新区、北区、东区、西区、三星太极广场及栈道清扫保洁购买社会服务等的经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6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和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1.96万元,主要用于: 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27.8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832.76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支出、省级健康村镇创建支出、病媒生物防治支出、城区公厕改造支出、城市卫生设备购置支出、清扫保洁购买社会服务、以及执法车辆所需的燃油费、在编在职、临聘人员、下岗志愿兵人员经费及社保费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含下属单位行政执法大队及环卫所)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
(二)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正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城管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951.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3万元(主要为办公设备采购,其中包括空调、打印机、电脑、执法记录仪等);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20.15万元(主要用于高新区、北区、东区、西区、三星太极广场及栈道等清扫保洁购买社会服务)。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城乡社区支出类: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120101):反映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含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公用支出(含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2)指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120501):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
3)城管执法(2120104):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未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费(2080504):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2080505):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反映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5.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类:
1)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3)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公积金(2210201):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9901):反映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比如生育险。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 部门预算收支总表(汇总)
表1-1.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汇总)
表1-2. 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汇总)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汇总)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汇总)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汇总)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汇总)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汇总)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