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汉市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
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现将广汉市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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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市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和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各部门(单位)、乡镇、行业和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市依法治市相关培训工作。
(3)指导监督律师、公证工作。
(4)监督管理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
(5)负责基层司法所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6)负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执行工作。
(7)负责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8)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
1.深入开展法治宣传
(1)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持续推进“七五”普法,做好中期督查相关准备工作。开展“七五”普法骨干培训,充分利用“两微两信一电台”,提升普法质效,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地。
(2)持续推进“法律七进”。紧紧围绕依法治市重大决策部署,持续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推动“法律七进”制度化、品牌化、常态化,提高重点单位、重要群体法治素养,带动全民法治素养提高。
(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完善法治宣传联席会议制度,扎实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活动,落实各单位社会普法责任,发挥公益媒体普法作用。加大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学习宣传力度,以“12·4”国家宪法日为统领,深入开展“1+10”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4)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以广汉市“四川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为契机,精心打造房湖公园法治文化,完善金雁湖公园、沱水小区法治阵地,建成广汉市法治文化墙、小汉法治文化广场,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组建“法治数字电影放映队”,深入乡村开展巡回放映。
(5)深化法治示范创建。推进法治示范点建设,统筹开展法治示范乡镇、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等依法治理示范创建活动,不断完善创建标准,高标准打造2-3个乡镇(村)示范点。加强法治示范动态管理,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引领作用。
2.全面优化法律服务
(6)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成立律师调解工作站2处,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继续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力争在政协协调推动下,为“一村一法律顾问”落实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着力提高基层法律服务水平。发挥律师队伍法律素养专长,举办司法行政干部法律业务培训班。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体系。推广“互联网+法律服务”模式运用,指导条件成熟的律师事务所打造律师微信公众号,与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形成链接,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品牌法律服务机构。配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开展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建立社会调查律师库。加强窗口法律服务专区建设,配合行政审批局继续落实“首问责任”“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制度。
(7)加强法律服务执业监管。加强执法执业监督,完善推进法律服务队伍诚信档案建设,引导依法诚信规范执业。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强化准入、退出管理,严格执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加强公证行业质量监管,切实提升公证公信力。积极做好法律服务队伍参与信访接待、纠纷调解、值班咨询、涉法涉诉工作。
(8)服务经济发展改善民生。新建“市妇联法律援助工作站”和5个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大力拓展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充分发挥驻市人民法院、看守所和劳动争议仲裁院法律援助工作站职能作用,推进弱势群体权益保障机构建设。继续抓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开展“为农民工讨薪维权”专项行动,全面完成2018年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并按上级任务上浮15%确定局考核任务。积极做好环境、知识产权保护和涉法涉诉信访法律援助工作。
(9)规范行政执法。制定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实施细则》《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法治审查责任追究》等行政执法制度,促进单位行政执法合法、规范、公开、透明。
3.全力维护安全稳定
(10)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成立广汉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面推进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运行社区矫正中心,形成社区矫正中心、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站三级社区矫正工作网络体系,建成集动态监控、数据共享、应急处置、远程指挥调度等功能为一体的社区矫正立体工作模式。加强和规范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管理,完善和创新教育矫正方法,适时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及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开展有针对性的专业素质培训、执法业务技能竞赛。完善社区矫正执法装备,全面提升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水平,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不漏管。全方位、多层次、有重点加强社区矫正宣传工作,切实提高社区矫正社会知晓度、理解度和参与度。积极争取上级支持,落实德阳文件精神,完成社区矫正辅助人员招聘,增强社区矫正工作力量。
(11)做实安置帮教工作。充分发挥安置帮教机构的职能作用,严格落实“必接必送”要求,做到社会帮扶与监所教育改造相结合。积极探索建立以刑释人员过渡性安置和社区服刑人员社区服务为一体的劳动就业安置基地,协调落实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协助解决就业安置问题。
(12)创新人民调解工作。建设人民调解互联网平台,推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立物业管理纠纷、消费权益纠纷人民调解组织。深化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健全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与公安局在乡镇派出所推广“公调对接”经验,与信访局开展“访调对接”,与市法院落实“诉调对接”。加强乡镇、村(社区)调委会建设,多层次全方位培训人民调解员,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机制,继续推进小纠纷“随手调”和重大疑难纠纷“三三调解”制度,在劳动纠纷、高新区拆迁、农村土地纠纷、物业管理、环境污染纠纷等重点领域,实施部门、乡镇联动,采取多种形式,确保矛盾纠纷源头排查化解。
4.推进司法行政改革
(13)推进律师制度改革。坚持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并重,扎实做好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各项工作。
5.夯实基层基础保障
(14)全面完成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优化司法所工作人员配备,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创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4个。加强与相关部门合作,制定可行性方案,高质量、高标准完成6个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任务。
(15)加速推进信息化建设。完善网络硬件设施,加强信息化业务技能培训,规范“OA系统”“三套办案系统”使用,筹建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充分发挥司法行政信息平台和移动办公平台的优势,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16)切实做好宣传信息舆情工作。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运用各类媒介,宣传工作,树立榜样,展示形象。加强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完善信息报送考核制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网评员作用,完善应急响应机制,迅速反应、主动回应,加强舆情监控处置工作。
6.加强队伍作风建设
(17)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持续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牢记工作职责,立足岗位奉献”主题教育。继续组织优秀司法行政干部外出学习、培训,切实提升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建立规范党员活动室,丰富活动内容,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创新开展“三会一课”,严格落实党支部“十项”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规范党员教育管理。做好干部选拔和任用工作,完善干部职工关怀激励机制。
(1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两准则、四条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强化惩防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廉政风险点的流程防控和监管体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廉政教育,深化正风肃纪,严肃执纪问责,扎紧制度笼子,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努力建设清正、廉洁、务实的司法行政机关。
(19)继续做好精准扶贫。继续做好“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和“五个一”帮扶工作,一户一策、对因施策,全力助推脱贫攻坚。高质量完成桂花村吴富章房屋维修,确保住房安全。协助桂花村、金庵村、柳虹村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村级民主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增强村“两委”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部门概况
本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行政编制数为44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数42人、行政工勤编制数2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广汉市司法局收入预算总额为847.07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47.0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47.07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行政运行经费56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1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33万元;项目支出财政预算拨款收入为22.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广汉市司法局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的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普法宣传、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及司法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各司法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全市事业发展目标,用于办案等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8年广汉市司法局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支出行政运行经费支出567.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1.0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商品和服务支出139.2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等日常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支出22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中心建设。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16万元,主要包括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养老保险支出和职业年金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1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生育保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51.3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万元。
(一)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6.25 %。主要原因是在公务接待中,我局严格按程序和规定标准控制支出,按八项规定,坚持“三单”制度,严格接待标准,严禁铺张浪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5 %。一是实行公车改革车辆减少;二是在公车运行维护中,我局制定了严格的车辆管理制度,单位人员使用公车进行派单制,领导签字审批后方能使用;三是车辆维修坚持维修申请制度,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封存制度,无公车私用现象发生。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执勤执法车3辆,其它办公业务用车1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附件:表1. 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