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的国内外贸易、科学技术、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全市服务业发展组织实施的牵头协调责任;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负责履行市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责任;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拟订和实施促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政策措施;依法监督和上报本市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应对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的对策措施;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技术性贸易壁垒等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指导全市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指导我市赴广汉境外举办的各种商品、科学技术交易会、展销会和经贸推介活动;规划全市商务系统电子政务、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并实施,推动电子商务发展;负责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备案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和商务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群众组织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发展规划;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
(二)2018年重点工作
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本部门2018年科技商务工作。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双创工作、内外贸商务扶持工作、“川货全国行、万企出国门、惠民全川行”三大活动工、节能减排验收工作等。
二、部门概况
广汉市科学技术和商务局是一级行政单位。下设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广汉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大队和广汉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广汉市科学技术和商务局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721.0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00.08万元,事业收入20.2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21.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623.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0.88万元,医疗卫生17.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3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广汉市科学技术和商务局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721.0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科技商务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621.02万元,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100万元,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8年广汉市科学技术和商务局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1.0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用于企业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政策性补助。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88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和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
(三)医疗卫生支出17.5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9.3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国出(境)费用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300%。主要原因是根据2017年账面实际反映的接待费用和2018年预算的接待费用而做2018年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0%。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轿车1辆。
2018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较2017年预算增加1万元,增长50%。原因是市财政规定的2018年公务用车标准费用增加1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广汉市科学技术和商务局部门2018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正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267.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广汉市科学技术和商务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 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