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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汉市林业与园林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8-02-28 来源:林园局 点击量: 【字体:】【打印 分享: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广汉市林业与园林管理局的主要职责及主要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的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和城市园林绿化的法律、法规及规章。

2、拟定全市林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的年度计划;负责编制全市生态林地、园林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等工程建设项目和基建项目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组织、指导林业基地、造林绿化、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等工程项目的规划、建设;指导国有苗圃、森林公园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指导、监督森林采伐迹地更新。

4、主管全市森林资源;负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森林资源的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指导监督森林资源的管理使用;按照规定权限编制下达采伐限额,并负责监督限额采伐制度的执行和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负责林地调查、登记、定级、估价工作;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和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报批,监督林地的开发利用;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同意。

5、组织指导全市林木和绿地有害生物的防治和检疫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负责风景名胜区内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负责全市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和鸭子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森林公园和濒危物种进出口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国家、省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的管理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报批工作。

6、负责制定全市森林防火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森林病虫鼠害防治、检疫工作;与市公安局共同管理森林公安队伍;依法查处破坏林木、林地、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组织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工作。

7、负责城市公共绿地的管理与维护;负责新建城市公共绿地的方案设计、建设实施和管护;负责城市树木的砍伐、移植的审批;审批城市绿地使用用途的变更;审核其它园林绿地的建设方案。

8、组织全市林业和园林绿化重点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制定技术规程、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林业和园林行业专业技术培训工作,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和全市林业队伍建设;负责林业系统干部职工的管理。

9、制定林业产业发展规划;监管森林资源资产;管理、监督林业和园林绿化建设资金及其他有偿资金;指导监督林业系统财会、审计工作。

10、承担市绿化委员会和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11、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

2018年,我局以建设生态广汉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省市两会精神,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继续落实好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持续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建设“丘区绿屏、平原绿网、屏网相连”的绿地系统,全力打造成都北部新城最优区域。

1、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学习宣讲解读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主动对接党的十九大的决策部署,确保党的十九大有关林业的工作部署得到全面落实。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步伐,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持续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广汉。

2、   实施城市提档升级工程

落实市委、市政府对绿化工作的整体要求,继续实施绿化提档升级工程,加强城市园林管护,提高道路园林景观效果,全面提升城市形象。

3、实施生态修复工程

加强城乡生态文明建设,实施生态修复工程。不断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加强原生植被、自然景观、名树古木、鸭子河湿地和野生动物保护,坚决制止开山毁林行为,抓好四旁植树、村落绿化、庭院美化等增绿行动。拓展造林空间,充分利用宜荒山荒地,开展春、秋两季义务植树工作,掀起全民造林绿化事业的高潮。

4、落实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

结合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继续推进城乡绿化建设,加快“四旁”绿化,建设社区、机关、学校、企业、居住区、新农村聚居点附属绿地和城市立体绿化,形成“丘区绿屏、平原绿网、屏网相连”的绿地系统,新增绿化面积2880亩。

5、实施林业重点工程

继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城乡绿化奖补等林业重点工程,持续改善民生,计划完成森林管护24254亩(国有林管护2028亩,集体国家级省级公益林22226亩)完善退耕还林成果4200亩。巩固特色经果林、花卉苗木基地、森林小镇、森林康养等绿色产业,加快发展生态旅游,促进惠农增收。

6、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做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严格执行林木凭证限额采伐制度,做好林地征收占用的审核审批等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依法打击非法使用及破坏林地行为,涉林案件综合查处率高于85%。建立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核查、督办、问责机制,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预警。计划实施无公害化学防治4000亩,无公害防治率高于85%;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低于3‰。开展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行动,加大鸭子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的监管力度,保护好鸭子河湿地生态环境,在2018年6月30日前整改完鸭子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反馈的问题。

7、强化森林防火工作

大力推进基层森林防火机构及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提高森林防火应急处置能力,提升火场通信、防火道路、物资储备库等基础设施水平。组织演练并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体系。认真抓好林业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低于0.1‰。

8、落实生态扶贫工作

加大生态扶贫力度,充分发挥林业行业职能优势,创新生态保护补偿体制、生态产业扶贫机制,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生态价值转换为动力,提升生态扶贫精准度,帮助果园村未脱贫的3户贫困户按期脱贫,力争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与贫困户脱贫致富实现双赢,确保青山常在,绿水长流,人民生活富足。

9、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部门概况

我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1个(广汉市林业与园林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广汉市森林公安局),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公益事业单位2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广汉市林业与园林管理局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2410.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410.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410.1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77.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3.75万元,医疗卫生19.31万元,农林水支出2226.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3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广汉市林业与园林管理局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林业、园林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8年我局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支出77.1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专项项目主要用于办案专项工作经费方面)。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7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下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支出和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

(三)医疗卫生支出19.3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2226.4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项目支出1883.56万元主要包括:城市园林及苗圃日常管理经费 1668.01万元;鸭子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经费10万元;农村林业病虫害防控工作经费10万元;森林防火经费8万元;古树名木管理经费6万元;护林员工资、绿化队人员社保费40元;乡镇路旁土地租金117.9万元;义务植树经费2万元;中山大道改造移植苗木所在苗圃的土地租金及苗木养护21.65万元

  (五)住房保障支出33.3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0%。主要原因是…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0%。主要原因是…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0%。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3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森林公安执勤用车1辆;特种车及货车11辆。

2018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广汉市林业与园林管理局2018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正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22.7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136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66万元。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 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件2:广汉市林业与园林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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