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关于广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德阳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负责人力资源市场的综合管理工作。
3、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
4、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
5、负责就业失业和本市统筹的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实施办法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中长期人员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人员的考试、聘用、考核、培训、奖励、惩戒等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综合管理全市国家公务员,拟定全市国家公务员队伍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全市公务员考试录用、考核、培训、奖励、惩戒、申诉控告、辞职辞退等。
10、负责协调和综合管理农民工工作。
11、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12、负责劳动关系行政管理工作。
13、负责监督检查用人单位依法用工。
14、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化网络建设工作。
(二)2018年重点工作
1、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和更充分就业。一是推进创新创业工作:深入开展不少于2次的创业服务活动;扩大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建设,计划新增6名创业指导专家,提升创业指导管理。二是扎实开展职业培训工作:计划全年开展就业扶贫、高技能人才、劳务品牌、创新创业等各类培训3000人次(其中,创业培训400人)。三是积极搭建平台促进就业:计划全年举办各类招聘会100场以上,促进1.3万人实现就业和合理流动;发布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分析报告4期。四是服务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贯彻落实大学生、返乡农民工等创业扶持政策;评选全市返乡农民工创业示范基地和大学生创业示范点;做好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贫困人员工作,认真落实困难人员、贫困人员岗位补贴政策。五是切实加大就业扶贫力度:开展“送培训下乡”活动,开设免费“扶贫专班”,就地就近培训贫困劳动者;通过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鼓励灵活就业、扶持自主创业、开展乡镇巡回招聘会等方式,多渠道帮助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完善现有就业扶贫基地建设,再建一批就业扶贫基地;落实好贫困家庭子女入读中职学校和技工院校免交学费和中职贫困家庭学生生活补助政策。六是抓好“援企稳岗”政策:进一步加强对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失业保险岗位提升补贴等政策宣传,主动对接企业,努力扩大政策的覆盖面,帮助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力保就业形势基本稳定。
2、积极构建更加全面的社会保障体系。一是做好社会保险征收扩面;加大社会保险政策宣传,拓宽参保、稽核覆盖面,全年稽核企业80户以上;完善欠费、清欠台账,对欠费企业实行分类动态管理,狠抓欠费大户的催缴工作,加大对欠费单位依法强制征收力度;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后的运行、分析和监测;妥善处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进过程中相关遗留问题。二是做好被征地人员参保工作:积极配合德阳高新区(东区)开展被征地人员参保工作,有序开展全市被征地人员续保缴费工作,实现被征地人员“应保尽保”,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三是做好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按照省、市安排及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做好退休人员年审省级平台认证;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组织形式多样的退管活动,丰富广大退休人员的晚年生活。四是做好各项基金防控管理:按月核查网络监督系统预警信息,定期不定期开展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专项检查;按季度开展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监督检查;探索建立形式多样的社保基金监管机制,建立定点机构违规处罚退出机制;实行医药机构违规处理结果互认联动机制;全年巡查“两定机构”次数不低于110次,每月对抽审病历不低于20%;推动计算机系统实时监管、自动审核的应用;强化基金的基层稽核,坚持基金发放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养老金待遇领取“月比对、季分析”长效机制,杜绝重领、冒领养老金现象。
3、实行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一是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完善“公开选调”等人才引进机制,规范岗位设置;在严格人事工作政策前提下,用好各项人才引进、人才招聘政策;全力推进领军人才建设;继续做好引智工作。二是加强机关事业人员动态管理:推进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完善人才管理体系,做好“公开遴选”、“硕博直聘”等引进人才的跟踪服务和管理工作。三是规范考核任免管理:进一步完善年度考核等次、表彰嘉奖统计台账和年度受处分人员统计台账,并实现动态管理;继续做好职务与职级并行晋升材料审核工作。
4、狠抓监管处理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以打击违法用工,规范劳动用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重点,加强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以劳动监察“两网化”系统运用为重点,充分发挥网格作用,实现“一点举报投诉,区域联动处理”;依托“双拖”清欠办,强化民工工资支付管理。二是积极探索完善依托三方机制协调处理集体争议的办法,建立健全突发性、集体性劳动人事争议应急调解协调机制;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创新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样化的调解工作方式,探索和创新办案方法,力争将50%以上简易小额案件通过调解解决;研究制订重大集体争议处置预案,加大终局裁决力度,确保年终裁决率达到25%以上、结案率达到95%以上。
5、构建群众满意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一是全力构建群众满意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梳理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工作短板,优化办事流程、缩减办理时限,精心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进落实方案和措施,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力争让办事群众跑一次;探索办事大厅实施综合柜员制服务;加快推进“互联网+就业”进度,推行线上业务办理;打造(扶持)一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示范点;配合相关部门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二是按照“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到位要求,加快各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大经办业务下延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保障协理员培训1次,健全覆盖市、镇、村三级的人社业务经办网络,打造7个(乡级2个、村级5个)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标准化示范点。
6、强化廉政建设,全力打造阳光人社。一是继续加强党的建设: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抓好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完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新党员的发展和预备党员的转正等工作。建设党员活动室,开展党员主题活动。强化党建目标管理,坚决落实一把手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坚持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部署、一起推动落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共同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党建工作格局。二是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努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提高干部队伍廉政意识和抗腐能力。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激励广大党员做合格党员、当干事先锋,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加快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奋力谱写中国梦四川篇章,加快建设“四美广汉”的步伐。三是继续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优化内部机构设置,改善队伍结构,提高工作效能,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全部落实“即办制”,大力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增强人社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加大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全系统党员干部综合素质,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作风好的人社队伍。四是继续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职能要求,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不断优化办事流程,切实履行好责任;建立行政处罚查处分离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和培训,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7、做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统计工作。
完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对接联系,及时收集评估材料;开展督查和指导工作,提高记账和统计工作质量。
二、部门概况
广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8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广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102.4万元,比上年增长16.96%。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102.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102.4万元,比上年增长16.96%,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1906.74万元,比上年增长15.45%;一是人员增加导致的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的增加,二是人员公用经费、公积金、临聘人员标准调整,三是全市退休人员人数增加,对应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开支预算增加。医疗卫生71.91万元,比上年增长4.44%;主要原因是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提高以及人员增加导致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住房保障支出123.75万元,比上年增长60.48%,主要原因为缴费基数调整。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广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人力资源市场综合管理、全市促进就业、实施城乡社会保险政策等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8年广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06.7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专项项目主要用于全市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社保缴费、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劳动关系行政管理等工作)。
(二)医疗卫生支出71.9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123.7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9.09%。主要原因是单位规范相关公务接待标准及人数,预计减少相应支出预算。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17年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2018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广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正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441.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广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2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4万元(退休人员春节慰问品16.4万元,复印纸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印刷)预算6万元。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力资源事务-其他人事事务支出:指三支一扶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方面的开支。
3.教育-职业教育-中专教育: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补助。
4.社会保障和就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运行:指单位的基本支出,主要包括有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支出、日常办公费用等公用支出等。
5.社会保障和就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业务管理:指本单位的社保档案整理方面的开支。
6.社会保障和就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监察:指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方面涉及的差旅费、工作餐等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就业管理事务:指职业技能鉴定的材料成本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保险业务: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和基金监督方面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要是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反映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办案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指本单位临聘人员劳务费、军转干稳控支出、自主择业军转干医疗保险支出等。
12.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其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3.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企业军转干部补助、建国前老干部补助等。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指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医疗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医疗保障-公务员医疗补助:指公务员医疗门诊补助。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医疗保障-其他医疗保障支出:全市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缴费及在编人员生育保险缴费。
19.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单位全年住房公积金支出。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 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