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汉市审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
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草拟我市地方审计规范性文件,参与制定有审计内容的地方财经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2.向市政府报告和向市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地方审计规范性文件的建议。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监督:
⑴对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具体组织本级预算执行的情况,本级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征收预算收入的情况,与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各乡镇人民政府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⑵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对其他取得财政资金的单位和项目接受、运用财政资金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⑶对本级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⑷对本级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可以对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设计、施工、供货等单位取得建设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
⑸对市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市政府委托其他单位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⑹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在广汉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⑺对市委、市政府决定的本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市属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的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⑻除《审计法》规定的审计事项外,对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的事项,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审计监督。
4.向市政府市长提交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人大常务委员会提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5.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6.组织实施对内部审计的指导、监督工作;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的相关审计报告核查工作。
7.组织审计专业培训。
8.广汉市审计信息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审计信息化建设项目;负责本局网络、网站建设与维护;负责审计数据收集、整理、维护及审计管理系统平台建设、管理,开展办公自动化工作;承担“金审工程”各期建设任务,构建联网审计系统;负责审计软件和审计模块的开发、推广应用;负责审计人员计算机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协助开展计算机审计和辅助审计。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
1.着力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政策贯彻落实,促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1)继续搞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按照“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要求,加大对安居工程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以及重点环节、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工程建设和住房分配管理,促进提高安居工程建设管理质量和效益,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住有所居。
(2)继续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着力监督检查各单位、各部门的具体部署、执行进度以及取得的实际效果,促进资金到位、项目落地、政策生效。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促进改革、化解矛盾、推进落实的建议和对策。
2.深入揭示和促进防范风险,加大财政审计力度。把财政审计的着力点放到促进提高公共资金安全和绩效上。依托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审计、专项资金审计,重点关注新预算法贯彻落实情况、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新增债务管理及存量债务消化情况、财政存量资金盘活情况,持续关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三公”经费等情况,积极提出对策建议,防止出现损失浪费。
(1)对财政组织实施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地税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以及政府债务专项审计调查。
(2)开展部门、乡镇的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决算审计。
3.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推动科学发展。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上级以及我市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与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我市乡镇、部门(单位)发展的情况;关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重大经济决策的合法、合规及效益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相关要求情况;结合经责审计试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对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实施审计调查,为市委全面考察、正确使用干部提供依据。
4.加强政府投资审计,推动城乡建设健康发展。紧扣“三个转变”规范政府投资审计。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坚持立查立改工作,尽快启动相关制度修订工作,清理规范职能职责和审计行为,有序做好已送审项目处置工作;推动健全治理机制,推动形成各负其责的运行机制,依法加强审计监督,探索创新现代审计方式。
5.继续搞好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工作,深化民生审计。促进深化改革、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维护群众利益,重点关注扶贫、“三农”、卫生、教育、社会保障等民生资金和项目,确保惠民政策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6.按时高质量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和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概况
我局属一级预算单位,下设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广汉市审计信息管理中心)。经广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准广汉市审计局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法制和计算机信息股、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经贸审计股、农业和社保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分局、投资审计分局。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广汉市审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784.4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84.4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84.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687.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9.49万元,医疗卫生1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本单位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审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018年审计局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7.1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和为完成特定的审计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审计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4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和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
(三)医疗卫生支出18.4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9.4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考察项目。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继续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的要求,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同时严格控制接待人数和标准,压缩公务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2017年预算为2万元)预算增加50%。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轿车)。2018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较2017年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量的需要,油料费、维修费均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审计局2018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正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78.2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审计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万元。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 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