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文广局基本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定相应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内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把握正确的舆论和创作导向;协调全市文化艺术、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产业发展、推行机制体制改革;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活动;组织推进公共服务,监督市级重大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基础建设;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管辖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指导并组织开展各项体育活动;负责全市性体育社团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管理指导图书发行事业和出版发行单位;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
(二)文广局2018年重点工作
1、工作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加快建设“四美广汉”为总体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快文化强市、体育强市建设,让主旋律更加响亮,正能量更加强劲,文化自信得到彰显。
2、工作目标
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动惠民工程建设,提升群众文体活动质效,鼓励精品创作,增强竞技体育,强化文化市场管理,促进广电出版事业发展,开拓“非遗”挖掘保护,加快文体产业发展,为全面建成美丽幸福新广汉贡献更大更强的文广力量。
3、主要措施
(1)建设100个基层综合性服务文化中心、4处“十五分钟健身圈”、4个农民体育中心户、5条全民健身路径、1个11人制足球场和1个村级室内固定电影放映点。完成城北全民健身中心建设。
(2)继续抓好“两馆一站”免费开放,积极开展保保节、桃花节、龙狮灯、迎新春长跑、文艺乡村行、趣味运动会、体育公益列车、三星太极等活动,不断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全年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不少于100场次。
(3)加强对电影院、演出活动、歌舞娱乐场所的安全督查,确保文化市场安全生产0事故。
(4)实施广电惠民行动,农村公益电影放映2200场,广场公益电影放映50场。加大广电宣传和行业监管,确保广播影视安全播出0事故。
(5)发挥全市各类协会、文艺团队作用,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提升基层文化水平。举办各类培训班10期,到乡镇、社区辅导培训人数1万人次。
(6)开展全市优秀文艺作品奖励工作,大力鼓励基层创新创作,力争2件文艺作品获国家级奖励,6件文艺作品获省级奖励。
(7)备战省十三届运动会,提升竞技体育实力,夺取省市级奖牌40枚以上。
(8)坚持“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 加强干部职工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全面提高文体队伍的专业、服务、管理水平。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文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803.9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803.9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803.95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传媒支出1486.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69.5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60.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7.3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文广局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 相关工作。
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7年文广局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文化体育传媒支出1486.9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项目支出主要是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和文化艺术专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5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和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
(三)医疗卫生支出61.1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87.3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万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公务用车5辆,专用车(流动舞台车)车1辆。
2018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较2017年预算有所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每辆车的使用费用,油费、保险、等费用增加,所以增加了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文广局2018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正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740.69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文广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50.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28万元。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8.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活动(项):指反映举办大型文化艺术活动支出
9、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群众活动(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市场管理(项):指用于文化执法检查等文化商场管理方面支出
1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指用于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反方面指出
1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行政运行(项):指用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反映业余体校和全民健身等群众体育活动方面的支出
1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反映除上以外的其他体育方面的支出
15、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6、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项):反映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1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项):反映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项):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反方面的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2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 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件2:广汉市文体广电出版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