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镇党委、政府的具体职能及主要工作是:一是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社区委员会和蔬菜管委会的指导,提高、培育社区居委会和蔬菜管理委员会的自治能力。二是因地制宜的制定本镇经济发展规划,营造发展环境。三是坚强和巩固集成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律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生产安全监管,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切实保障社区居民和农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四是加强社区规划,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档案,计划生育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公德教育,不断提高城市居民人口素质。五是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社会化体系,发展社区和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科技信息和社会救济,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会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我单位机构设置为两办一所一中心,分别为:党政办、经济和社会事务办、财政所、便民服务中心。
(二)2018年重点工作
2018年,雒城镇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明确“一条主线”、坚持“一个中心”、抓好“一个重点”,全力以赴开展各项工作。积极探索全域城市乡镇向街道办服务职能的转变,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升城市服务水平,推进“平安、幸福、活力、智慧”雒城建设。
二、部门概况
本部门预算户数共1个。没有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广汉市雒城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1769.3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769.3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769.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532.52万元,国防支出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12.5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7.9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928.15,资源勘查电力信息等支出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2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广汉市雒城镇人民政府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 社会治理,社区建设,民生保障等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8年广汉市雒城镇人民政府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2.5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二)国防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民兵建设与管理等方面支出。
(三)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5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和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7.9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六)城乡社区事务支出928.15,主要用于政府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支出,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等方面支出。
(七)资源勘查电力信息等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
(八)房保障支出46.2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0%。主要原因是2017年与2018年均无此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9%。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62.5%.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
2018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较2017年预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实行公车改革政策,压缩公务用车维护费。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广汉市雒城镇人民政府2018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正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444.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广汉市雒城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5万元,用于政府采购货物。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 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