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汉市南丰镇人民政府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
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南丰镇党委政府的主要工作责任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领导和监督同级人大、政府落实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抓好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2)、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新闻宣传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3)、制定和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8年重点工作
以农业增收有新方式、工业发展有新引领、镇村建设有新风貌、民生福祉有新提升、干部作风有新气象的“五新金轮”建设为工作重心,力争完成国地两税428万元、实现固定资产投资1.2亿元,招商引资到位资金6000万元,规模以上企业总产值7亿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992元。
二、部门概况
南丰镇共设五个内设机构,即“两办一所”“两个中心”,包括党政办公室、经济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业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8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为行政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南丰镇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953.5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53.55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53.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42.87万元,民兵支出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10.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90.3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87.3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0.91万元,农林水支出246.87万元,资源勘测信息等支出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5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南丰镇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社会稳定等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8年南丰镇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2.8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其他人大事务支出5万元,维护社会稳定项目支出15万元。
(二)公共安全支出15万元,用于治安管理工作。
(三)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8万元,用于文化宣传等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39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和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87.39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六)、民兵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国防民兵费用。
(七)、城乡社区支出100.91万元,主要用于集镇基础设施建设、城乡环境卫生整治。
(八)、农林水支出246.87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村居办公、村居干部报酬,其中项目20万元支持农村专合社发展。
(九)、资源勘测信息等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扶持企业及安全生产监管等。
(十)住房保障支出34.5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活动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18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与2017年预算持平。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南丰镇部门2018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正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6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南丰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 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