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委群工部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群众和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代表市委、市政府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事宜,承办上级和市委、市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对群众信访事项提出处理建议和意见,报市委、市政府决定。
3.负责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4.负责制定、完善群众和信访工作制度,探索建立务实高效的群众和信访工作机制,提出群众和信访工作建议和意见,并报市委、市政府。
5.负责市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市级部门定期驻点接访工作的安排、组织和协调,进一步拓宽和畅通信访渠道。
6.负责广汉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综合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妥善处置各类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
7.负责组织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处理跨地区、跨乡镇和部门的重大信访问题,及时协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8.配合有关乡镇和部门开展信访风险评估,收集整理民情信息,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报市委、市政府。
9.负责全市信访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市群众和信访工作的指导、协调、考核、检查。督促检查各乡镇和市级部门对群众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情况。
11.对违反信访工作纪律、损害群众利益的单位和责任人提出责任追究建议,报市委、市政府决定。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
1、狠抓基础业务工作。一是坚持落实好市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约访和部门联合接访,推动基层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二是加强对乡镇、部门接访和调处化解工作的指导,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多途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三是推进信访事项规范化办理,加大对来访、来信、“12345”、书记市长信箱、人民网等信访事项的跟踪、督办、检查、回访力度,确保网上信访“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最大限度地方便人民群众。
2、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一是进一步压实责任主体的责任,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突出综合治理,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办法,完善信访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
3、夯实基础,提升业务水平。一是举办“12345”“信访信息系统”“书记市长信箱”等操作系统、来信来访办理流程等培训班,促进基层业务能力提升。二是认真开展“回头看”,加强督查指导乡镇、部门领导干部认接访下访、交办件办理等工作,提高初访的处理效果。
二、部门概况
本单位属于一级决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下属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688.0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88.0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88.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8.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1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82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52万元,主要是因为严格按要求压缩支出,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需要。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88.09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4.52万元,主要是因为严格按要求压缩支出,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需要。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88.0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8.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1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8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88.09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4.5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要求压缩支出,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需要。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8.99万元,占91.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10万元,占4.37%;卫生健康支出10.18万元,占1.48%;住房保障支出18.82万元,占2.7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628.9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网格化服务管理等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30.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
3.卫生健康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10.1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18.8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6.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3.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53.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该车为一般公务用车。
2019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与2018年预算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群众部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群工部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群工部运行经费支出53.28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14.96万元,下降80.14%。
(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群工部的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并按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