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广汉市林业与园林管理局的主要职责及主要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的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和城市园林绿化的法律、法规及规章。
2、拟定全市林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的年度计划;负责编制全市生态林地、园林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等工程建设项目和基建项目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组织、指导林业基地、造林绿化、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等工程项目的规划、建设;指导国有苗圃、森林公园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指导、监督森林采伐迹地更新。
4、主管全市森林资源;负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森林资源的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指导监督森林资源的管理使用;按照规定权限编制下达采伐限额,并负责监督限额采伐制度的执行和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负责林地调查、登记、定级、估价工作;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和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报批,监督林地的开发利用;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同意。
5、组织指导全市林木和绿地有害生物的防治和检疫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负责风景名胜区内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负责全市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和鸭子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森林公园和濒危物种进出口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国家、省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的管理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报批工作。
6、负责制定全市森林防火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森林病虫鼠害防治、检疫工作;与市公安局共同管理森林公安队伍;依法查处破坏林木、林地、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组织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工作。
7、负责城市公共绿地的管理与维护;负责新建城市公共绿地的方案设计、建设实施和管护;负责城市树木的砍伐、移植的审批;审批城市绿地使用用途的变更;审核其它园林绿地的建设方案。
8、组织全市林业和园林绿化重点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制定技术规程、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林业和园林行业专业技术培训工作,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和全市林业队伍建设;负责林业系统干部职工的管理。
9、制定林业产业发展规划;监管森林资源资产;管理、监督林业和园林绿化建设资金及其他有偿资金;指导监督林业系统财会、审计工作。
10、承担市绿化委员会和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11、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及德阳市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切实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生态发展相得益彰,打造山清水秀美丽广汉。
1、 贯彻落实中省市重要指示精神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两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和市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持续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重点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全力书写生态文明建设篇章,让绿色成为广汉最亮的“底色”。
2、 落实大规模绿化全川广汉行动
结合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继续实施道路水系绿化、城乡绿化美化、生态保护与修复,建设社区、机关、学校、企业、居住区、新农村聚居点附属绿地和城市立体绿化,大幅提升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功能。拓展造林空间,充分利用宜绿荒山、荒坡,开展春、秋两季义务植树工作,广泛发动全社会力量提高生态文明意识,参与义务植树,聚力造林绿化,增加森林植被,提高森林植被覆盖率,全年新增绿化面积2900余亩。
3、实施城市提档升级工程
落实市委、市政府对绿化工作的整体要求,实施绿化提档升级工程,加强城市园林管护,提高道路园林景观效果,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实施绿地养护工程,加强外包养护巡查监督,巡护时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及时解决,提高养护质量。
4、实施林业重点工程
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等林业重点工程,持续改善民生,计划完成森林管护24254亩(国有林管护2028亩,集体国家级省级公益林22226亩)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大力发展生态经济,促进惠农增收。
5、 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抓好森林防火、林业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低于0.1‰。严格林木采伐、林地征占用和木材加工企业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同时做好林地征占用的监管工作。推进乡土珍贵绿化树种选用和推广,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工作,按时准确上报系统数据,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按《广汉市松材线虫和其他病虫害防治实施方案》有序开展防治及检疫工作。林业产地检疫率100%,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预警,每日报送非洲猪瘟(野猪)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情况。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和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各类涉林案件,涉林案件综合查处率高于85%,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做好林业科技培训推广,巩固特色经果林、花卉苗木基地、森林小镇、森林康养等绿色产业,加快发展生态旅游,促进惠农增收。
7、推进鸭子河湿地生态修复
加快推进鸭子河湿地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及功能区划确认工作,加大《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单位(个人)的监督管理。
8、落实生态脱贫贫工作
大力开展生态建设脱贫工作,保持党和人民的血肉联系,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在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一超六有”等目标后开展“回头看、回头帮”工作,防止已脱贫户再次返贫,做到脱真贫,真脱贫。
9、加强自身建设
持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目标,持之以恒抓好正风肃纪,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二、部门概况
我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1个(广汉市林业与园林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广汉市森林公安局),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公益事业单位2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广汉市林业与园林管理局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2763.5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763.5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763.51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94.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9.1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92万元,农林水支出2553.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5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763.51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63.51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94.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9.1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92万元,农林水支出2553.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5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94.45万元,占3.42%;社会保障和就业59.10万元,占2.14%;卫生健康支出20.92万元,占0.76%;农林水支出2553.52万元,占92.40%;住房保障支出35.52万元,占1.29%。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204-公共安全支出(类)02-公安(款)01-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93.45万元,主要用于:森林公安局人员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204-公共安全支出(类)02-公安(款)99-其他公安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专项工作经费方面。
3.213- 农林水支出(类)02-林业和草原(款)01-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70.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人员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213-农林水支出(类)02-林业和草原(款)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1996.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园林绿化管护,园林工程机械租赁,行道树、草坪、地被防病治病,修剪除草、浇水施肥、鲜花放置、绿地卫生、绿化安全、绿化管护专用车、器具油修、更新等费用。
5. 213-农林水支出(类)02-林业和草原(款)04-事业机构(项):2019年预算数为185.8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 213-农林水支出(类)02-林业和草原(款)12-湿地保护(项):2019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鸭子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及办公经费。
7. 213-农林水支出(类)02-林业和草原(款)34-防灾减灾(项):2019年预算数为16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工作,农村林业病虫害防控工作。
8. 213-农林水支出(类)02-林业和草原(款)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75.55万元,主要用于:古树名木管理,绿化队人员社保费,乡镇绿化路旁土地租金,中山大道改造行道树移栽租用土地经费,义务植树经费,护林员工资等。
9.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1.0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退休费支出。
10.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41.4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经费支出。
11.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6.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2. 210-卫生健康支出(类)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01-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7.2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
13. 210-卫生健康支出(类)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02-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7.2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
14. 210-卫生健康支出(类)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03-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5.3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5. 210-卫生健康支出(类)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01-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04万元,主要用于: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5.221- 住房保障支出(类)02-住房改革支出(款)01-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35.5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64.9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79.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85.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0%。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0%。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0%。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森林公安执勤用车1辆;执法用车1辆。
2019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无,林业与园林管理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林业与园林管理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林业与园林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3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林业与园林管理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804.72万元,主要用于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43.74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林业与园林管理局单位的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并按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204-公共安全支出(类)02-公安(款)01-其他公安支出(项):指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4.213-农林水支出(类)02-林业和草原(款)01-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人员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5.213-农林水支出(类)02-林业和草原(款)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为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 213-农林水支出(类)02-林业和草原(款)04-事业机构(项):指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6. 213-农林水支出(类)02-林业和草原(款)12-湿地保护(项):指湿地保护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7.213- 农林水支出(类)02-林业和草原(款)34-防灾减灾(项):指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8.213- 农林水支出(类)02-林业和草原(款)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指其他项目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9.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0.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 210-卫生健康支出(类)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01-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
13. 210-卫生健康支出(类)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02-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
14. 210-卫生健康支出(类)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03-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5.210- 卫生健康支出(类)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01-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6. 221-住房保障支出(类)02-住房改革支出(款)01-住房公积金(项):指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2019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年度主要任务、绩效指标(林园局汇总)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