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并承担市政府安办职能。
(二)2019年重点工作
落实机构改革相关工作,由安全生产转向应急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全面完成各项工作,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部门概况
应急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应急管理局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64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47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4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47.6万元,医疗卫生1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54.9,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6.67万元,主要是因为严格按要求压缩支出,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需要。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47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653.67万元,主要是因为严格按要求压缩支出,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需要。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54.9。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47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6.6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要求压缩支出,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需要。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6万元,占7.4%;卫生健康支出16.2万元,占2.5%;住房保障支出28.3万元,占4.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54.9,占85.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出支(类)224(款)01(项):2019年预算数为341.35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管理局(含下属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出支(类)224(款)01(项):2019年预算数为213.6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及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款)05(项):2019年预算数为47.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等方面的支出。
4. 医疗卫生支出(类)210(款)11(项):2019年预算数为16.2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门诊补助和生育保险的经费支出。
5. 住房保障支出(类)221(款)02(项):28.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6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相应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相当。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18年相当。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越野车1辆,轿车1辆。
2019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与2018年预算相当。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无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应急管理局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万元,下降4.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应急管理局单位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更新。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应急管理局的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并按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24(款)01(项):指应急管理局(含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