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汉市城乡综合管理局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制订广汉市城市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和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工作。
2、按照市政府对城市管理的要求,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对涉及城市管理的各项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
3、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权工作,在广汉市城市规划区内具体行使以下行政处罚权: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和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和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权;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和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权;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无照商贩和违法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和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权;
(8)行使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4、负责对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的处罚;城市雕塑、户外广告、霓虹灯、标语栏、橱窗、宣传栏的审批、管理和违规行为的处罚;违法违规建筑物、构筑物的处罚;城市道路临时占用的审批和管理;查处各类乱挖、乱占等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垃圾处理。
5、负责收集社会各界对城市综合管理的意见,办理有关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的来信来访,承办人大、政协有关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的议案、提案;受理涉及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的举报投诉。
6、开展全市爱国卫生工作的宣传、动员,组织单位和个人参加爱国卫生各项活动;组织开展卫生城市、卫生集镇、卫生村(社)和卫生单位的创建工作;组织开展以改水、改厕为工作重点的农村爱国卫生工作;组织开展杀灭鼠、蚊、蝇、蟑螂(亦称“四害”)活动;负责爱国卫生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社会健康教育活动。
7、组织协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组织编制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管理标准;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的职能交叉、管理空白以及执法等方面的问题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研究协调,提出解决方案,明确管理责任,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协调处置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应急突发事件;组织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监督考核工作。
8、承担经省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9、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
(一)积极推进改革创新
1.创新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特许经营。10月15日,全国首例20年垃圾分类特许经营招标成功,中标方正抓紧开展各项前期工作。
2.创新引进社会资本推进“厕所革命”。紧邻客运中心,由企业全额出资120万元,广汉市首座捐建标准化公厕10月1日正式免费对外开放。
3.继续大力推进餐饮店铺油烟净化器安装工作。截至目前,排查出我市经营时产生油烟的414家餐饮店中已有385家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安装率约93%。同时,全省率先引进油烟净化远程在线监控系统,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显著实效。
4.严格参照德阳市局规范要求,积极开展执法中队“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建设。对各中队开展综合分析研判与优化整合,调整中层干部13名,细化业务41项,制定出台《执法大队着装管理规定》《工作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
5.创新开展“广汉城管政事廉连问”。借鉴《德阳政事廉连问》,以“曝光问题,严格整改”为主题,以城区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为重点,自9月开始,截至目前已组织开展3期“广汉城管政事廉连问”,累计曝光并整改40余项城市管理突出问题。
6.12月19日至年底,制作展板,安排专人,最大限度覆盖雒城镇各个社区,在小区、广场、公园组织开展“城市管理‘进社区’”活动。
7.12月20日,与广汉中学实验学校合作,选拔2021级初一学生50名,分清扫保洁、垃圾收运、公厕管护、小广告管理、流动商贩与占道经营管理五个小组,开展“城市管理开放体验日”活动并面向全体初一学生进行以“小手牵大手”为主题的“写给爸爸妈妈的一封信”的有奖征文。同时,计划今后陆续开展“我看城管”、“我评城管”、“我学城管”、“我当城管”等系列“城校共建”活动。
(二)全面推进“精细管城”
8.进一步细化完善了街道分类管理标准,将街道分为一、二、三类实施精细化管理。
9.辖区中队强化监管,夜间组重点整治,清扫保洁深化扩展,严格按照一类街道标准打造中山大道、汉口路、西湖路、韶山路四条城市管理严管街。
10.将业务工作与“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紧密结合,创新推行“请进来”、“走出去”交互式学习模式,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知识、执法礼仪讲座及“城管讲坛”10期,法律法规知识测试3次。
11.将一线管理和执法与“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紧密结合,主动排查、全面整改南北大街韦陀堂菜市周边尤其是公共通道乱象、滨河小区临贵阳路一线街道乱象、金领社区乱象等涉乱线索3起。
12.与工商、食药监、住建等部门和乡镇、社区联动协作,拆除19家较大违章搭建。
13.坚持每月1次排查户外广告、店招、公交站牌、路名牌,存在安全隐患的全面完成限期整改。
14.通过“四定”(定人、定点、定时、定责)值守+机动巡查+交警联动,着力管控鸭子河栈道、金雁湿地公园、狮子堰公园、三星太极广场等已有和新建景观带秩序卫生。
15.从新、旧果屑箱逐街擦洗、600个“小清新”果屑箱试点套袋、人行道巡回冲洗、错时错峰洒水降尘、落叶高峰加大保洁、垃圾清运“以民为本”、填埋处置科学管理、步巡检查与文明劝导“双管齐下”等各个方面,挖潜力添举措,大力推行环卫精细化作业。
16.通过湿地公园2座公厕免费提供厕纸、手纸和专人专管,2座飘香除臭试点,3座公厕安装墙壁挂画,1座公厕开展管理间改造建设试点,积极推行精细化公厕管护。
17.以《德阳市城市管理条例》出台实施为契机,不断强化执法“兜底”威慑力。扎实开展了《条例》进机关、进乡镇、进社区、进小区、进广场、进店铺等线上线下宣教活动,规范了执法立案、部门协作、调查取证、强制措施、文书送达等行政执法流程,建立健全了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性审核等制度。今年以来,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00起(简易程序215件、一般程序85件),办理案件数量同比增加444%,处罚金额91440元;其中涉及环保方面的处罚案件29起,共处罚金额61100元;开出德阳市第一张共享单车2000元罚单。
18.开展各类检查33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得到巩固提升,城乡结合部卫生秩序逐渐好转。
19.建成1个国家卫生镇金轮镇,1个省级卫生镇西高镇、18个省级卫生村;卫计局、金雁湖管理所等5个单位通过健康细胞试点单位创建考核;血吸虫防治工作通过德阳卫计委检查验收。
(三)稳步推进项目建设
20.争取省上资金1000万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工程已进入招投标程序。
21.投入240万元,完成民生实事村项目建设,新增农村垃圾房150余座、垃圾清运车辆40余台,垃圾桶2000余个。
22.全面完成垃圾填埋场3万m³渗滤液处理项目。
23.垃圾填埋场环保安全抢险救灾工程(含大坝坝体加高加固、垃圾堆体削坡覆膜和电力设施扩容)9月底全面竣工,基本消除了填埋场环保安全风险。
二、部门概况
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含下属单位行政执法大队及环卫所)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7,823.3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823.3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5.0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410.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8.83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155.34万元,主要是因为下属单位执法大队安置退伍下岗志愿兵人员经费增加,下属单位环卫所购买清扫保洁社会服务,环卫所垃圾场渗滤液处置费增加,环卫所购置更换生活垃圾收运车和压缩设备,环卫所临时工人员经费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823.38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155.34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823.3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8.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5.0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410.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8.8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823.38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155.34万元,主要是因为执法大队安置退伍下岗志愿兵人员经费增加,环卫所购买清扫保洁社会服务,环卫所垃圾场渗滤液处置费增加,环卫所购置更换生活垃圾收运车和压缩设备,环卫所临时工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8.92万元,占2.67%,卫生健康支出75.09万元,占0.96%,城乡社区支出7,410.55万元,占94.72%,住房保障支出128.83万元,占1.6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 2120101-行政运行(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019年预算数为490.04万元,主要用于:广汉市城乡综合管理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城乡综合整治业务等项目经费。
2.城乡社区支出 2120104-城管执法:2019年预算数为1,669.84万元,主要用于下属单位广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安置志愿兵工资等费用。
3.城乡社区支出 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019年预算数为5,250.67万元,主要用于下属单位广汉市环境卫生管理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城区道路清扫保洁购买社会服务等费用。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019年预算数为3.79万元,主要用于下属单位广汉市环境卫生管理所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19年预算数为146.5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58.6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业年金。
7.卫生健康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19年预算数为33.35万元,主要用于城管局及执法大队基本医疗保险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019年预算数为17.94万元,主要用于下属单位环卫所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卫生健康支出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019年预算数为20.1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9.卫生健康支出2109901-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3.6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0.住房公积金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2019年预算数为128.8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170.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886.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284.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金额一致。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18年预算金额一致。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
2019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18年预算一致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日常维修保养。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城管局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4.0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单位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942.15万元,主要用于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用计算机、打印机、空调及其他办公用品等;以及环卫所城区道路清扫保洁购买社会服务和环卫设施设备。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城管局的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并按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城乡社区支出 2120101-行政运行(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包括实施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 2120104-城管执法: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 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俺单位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卫生健康支出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安排得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1.卫生健康支出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指财政部门安排得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2.卫生健康支出2109901-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指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的支出。
12.住房公积金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