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中共广汉市委办公室文件广委办发【2011】20号“中共广汉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广汉市工商业联合会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精神,广汉市工商业联合会(简称广汉市工商联)为市委领导下的具有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的人民团体,是党委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是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
1、参与广汉大政方针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与议政。
2、密切与会员的联系,畅通反映意见建议的渠道,表彰宣传他们中的先进典型,做好工商界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
3、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会员共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提倡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引导会员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热心公益事业,投身光彩事业。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支持企业党建工作和工会建设。
4、引导会员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能源资源节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建立和谐劳动关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范经营、照章纳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5、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
6、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组织和其他有关企业方代表一道,共同推动劳动关系立法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重大问题和调处劳动争议。
7、为会员提供培训、融资、科技、法律、信息咨询等服务,提供对内、对外经贸交流服务,提供公共关系沟通协调服务,帮助会员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8、增强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工商界人士的联系,开展促进经贸合作和促进祖国统一的工作;增进与国外工商社团的交往,为扩大对外开放、企业走向国际市场服务。
9、组织会员举办和参加各种对内对外展销会、交易会,组织会员出国、出镜学习考察,帮助会员开拓国内、国外市场。
10、加强自身建设,体现特色,提高履行职责和发挥作用的能力,增强凝聚力。
11、办好会办企业、事业。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工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市工商联(总商会)的总体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巩固和发展“五好”县级工商联建设成果,以“四好”商会建设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层商会组织,积极引导会员企业调结构、转方式、促增长,为推动全市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广汉重返全省“十强”和建设成德同城先行融合区作出新贡献。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以深入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为载体,进一步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德阳八届七次全会、广汉市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
2、认真贯彻落实“中央25号”文件精神、全联十二大精神和《全国工商联章程》,按照省、市工商联工作要求,积极推进企业产业联盟、商会智库以及商会人民调解建设试点工作,积极服务会员企业健康发展、广汉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化解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效服务。
3、搭建政企、银企沟通交流平台。强化与人社、税务、司法等部门的工作协作机制,共同组织开展涉企政策法规培训解读及案例通报;加强与市金融办、金融机构的对接合作,为企业融资贷款提供协调服务。
4、建立餐饮、蜀绣、机械商会与人社局、职业中专学校、航天职业技术学院联动合作机制,开展餐饮、蜀绣、机械行业技能培训,积极争取相关政策资金支持。
5、组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乡镇分会、行业商会外出学习培训考察。加强省内外商会交流互动,提高基层商会组织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6、推进市工商联机关结对帮扶以及中江精准脱贫工作,加强对小汉镇高槽村、南丰镇槐树村、金鱼镇月湾村以及中江10个联系村的走访调研和对接联系,持续有效推进“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
7、加大直属会员发展力度,适时组建新的行业商会或园区商会。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概况
根据中共广汉市委办公室广委办发【2011】20号文件和中共广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委编行【2012】28号文件的通知:
(一)、广汉市工商业联合会机关设2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和经济联络部。
(二)、广汉市工商业联合会机关行政编制4名。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1名;中层干部职数2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数1名。
(三)、在人员配置、内设机构设置方面,严格按照中共广汉市委办公室广委办发【2011】20号文件和中共广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委编行【2012】28号文件的通知精神办理。
(四)、广汉市工商业联合会无下属单位,2018年度,纳入本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单位基本性质为行政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广汉市工商业联合会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143.4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31.01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2.4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43.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3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8.41万元,主要是因为严格按要求压缩支出,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需要。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3.47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8.41万元,主要是因为严格按要求压缩支出,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需要。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1.0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9.15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13.3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要求压缩支出,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需要。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15万元,占83.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1万元,占8.71%;卫生健康支出4.22万元,占3.22%;住房保障支出6.23万元,占4.7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1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年会会议费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退休人员支出和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
3、卫生健康支出4.2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6.2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1.0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7.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53.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调研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8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8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1.05%。主要原因是要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不用酒和人均开支标准。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小车1辆。
2019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与2018年预算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无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广汉市工商业联合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3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广汉市工商业联合会暂时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广汉市工商业联合会的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并按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