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依法惩罚各类刑事犯罪。一是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二是受理各类移送审查起诉案件。
2、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3、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及司法公正。
(二)2020年重点工作
1.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惩治各类侵害民生民利犯罪。
2.聚焦“三大攻坚战”持续发力,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更加精准服务非公企业法治需求。
3.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助力维护社会平安稳定。
4.充分发挥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进一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落细。
5.找准监督事项,注重典型案件的办理,以点带面开展类案监督,形成办案规模效应,打造民行检察工作新亮点。
6.深化公益诉讼检察,突出办案重点,畅通线索渠道,更加注重办案效果。
7.落实检察建议宣告、公告制度,提高检察建议质量,强化监督刚性,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局面。
8.加快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以信息化、智能化助推检察工作规范化、便利化。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汉市人民检察院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属于行政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广汉市人民检察院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2148.5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119.2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9.3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148.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安全支出1948.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97.61万元,医疗卫生30.50万元,教育支出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46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了605.12万元,主要是因为2020年新建智慧检察建设项目791万元及新办公区设备购置17万元,项目建设总计808万元。基本预算相比去年预算减少了202.88万元,原因是因为严格按要求压缩支出,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需要。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2148.5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9.32万元,占1.3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19.23万元,占98.64%。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支出预算2148.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7.07万元,占52.92%;项目支出1011.48万元,占47.0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48.55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了605.12万元,主要是因为2020年新建智慧检察建设项目791万元及新办公区设备购置17万元,项目建设总计808万元。基本预算相比去年预算减少了202.88万元,原因是因为严格按要求压缩支出,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需要。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19.23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3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安全支出1948.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97.61万元,医疗卫生30.50万元,教育支出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4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19.23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了605.12万元,主要是因为2020年新建智慧检察建设项目791万元及新办公区设备购置17万元,项目建设总计808万元。基本预算相比去年预算减少了202.88万元,原因是因为严格按要求压缩支出,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需要。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安全支出1948.98万元,占90.71%;教育支出5万元,占0.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61万元,占4.54%;卫生健康支出30.50万元,占1.42%;住房保障支出66.46万元,占3.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行政运行:2020年预算数为1953.97万元,主要用于广汉市人民检察院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97.61万元,主要用于:广汉市人民检察院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包括社会保险费等。
3.卫生健康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30.50万元,主要用于:医疗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66.4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的经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37.0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52.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8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9年预算保持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保持一致。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保持一致。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勤车1辆。
2020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较2019年预算一致。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汉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汉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广汉市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7.45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80.59万元,下降17.6%。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广汉市人民检察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7万元,主要用于新办公区办公设备购置。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广汉市人民检察院的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并按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一般公共安全支出行政运行支出:指检察机关的基本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表6-1.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